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高考学考中考等各类国家和重要考试监督工作的通知(驻衡教纪通[2020]3号)

来源:驻局纪检监察组 发布时间:2020-07-03 11:06



局领导、市教育考试院、机关各科室、各县市区教育局、派驻各县市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市直有关学校:

高考、学考、中考等各类国家和重要考试即将陆续开始,为确保各类考试疫情防控和考试安全平稳有序,经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研究并报衡阳市纪委监委领导同意,现就做好各类考试监督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责任

今年的高考、学考、中考等各类国家和重要考试面临防疫和考试安全双重压力,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有关学校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今年各类考试的严峻性、复杂性,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坚决落实主体责任。要坚持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考试组织工作,确保各类考试顺利实施。

市教育局要切实加强对高考、学考、中考等各类重要考试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各类国家和重要考试的安排部署。市教育局工作人员要坚决服从工作安排,模范执行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强对本考区各类考试的组织领导,落实好国家、省、市有关防疫和组考工作要求。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充分发挥招委会部门协调会议作用,联防联控,为各类考试组织工作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

市教育考试院和各县市区考试机构要根据各类考试的有关要求,制订周密的考试组织方案和安全工作方案,与当地卫健部门共同制订完善防疫工作方案,并针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制订应急预案。要加强对各类考试涉密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教育,严格操作流程,确保试答卷安全。

各考点学校是考试实施的主体。要严格遵照各类考试《考务手册》和国家、省、市下发的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充分准备、周密安排,狠抓落实,确保组考工作平安顺利。

各报名点学校要加强对本校参考学生的健康管理和心理疏导,严格按照防疫要求组织学生参考,加强送考、集中食宿等关键环节的管理,为考生安全赴考、无忧赴考提供有力保障。

二、严格监督

全市教育系统纪检监察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把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确保各类考试安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市、县两级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要加强对本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有关学校落实各类考试组考工作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对各类考试的要求,深入考区、考点,紧盯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巡视巡考等方式,加强对考前、考中和考后全过程的监督,坚决查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责任人员。重大情况及时向市纪委监委和各县市区纪委监委报告。

各涉考单位(学校)纪委(纪检员)要加强对单位、本学校组考(参考)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各类考试《考务手册》和疫情防控要求,重点针对考试组织、疫情防控、考务培训以及监考、保密、保卫、监控、后勤保障等关键环节开展监督,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和工作人员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及时向上级纪检监察组织报告,并视情况启动追责问责程序。

三、严明纪律

各类考试工作人员要进一步增强规矩意识和纪律观念,严格遵守各类考试有关纪律,严格规范流程,严守操作要求。各学校要加强对监考人员的教育培训,要让监考人员明白监考是在行使国家公权力,纳入国家公职人员管理范畴。对各类考试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处理。要严格遵守生活纪律,不做与考试工作无关的事,严禁黄、赌、毒。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禁收送红包礼金、主动按规定交纳伙食费、严禁违规报销差旅费、严禁私车到下属单位(学校)报销油费、严禁公务饮酒。

全市教育系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对各类考试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要坚决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规规定对违规违纪违法的单位和个人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中共衡阳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2020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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