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1至2023年度衡阳市市级中小学名师和名师工程学术委员会委员评选工作的通知》(衡教通[2020]281号)文件精神,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推荐参评对象报送的材料进行了评审。经局党委(评审领导小组)审定:拟认定李自生等1290人为2021至2023年度市级中小学骨干教师;拟认定谢琥等108人为2021至2023年度市级中小学学科带头人;拟认定刘敏为刘敏小学语文名师工作室首席导师、周慧颖为周慧颖中学物理名师工作室首席导师;拟同意王红晖等18人筹建名师工作室(名师工作室筹建时间为2021年5月至9月,筹建期后,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认定,认定合格的,正式授予名师工作室和名师工作室首席导师称号);拟认定文思源等30人为2021至2023年度衡阳市市级中小学名师工程学术委员会委员,特此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4月12日至4月1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联系(联系电话:8811307、8811365、18692032288,电子邮箱hy8811329@126.com)。以单位名义反映必须加盖本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反映必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不受理匿名和假冒信息(电话、姓名等)举报。所举报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严禁借机造谣中伤,串联诬告。
附:公示名单
衡阳市教育局
2021年4月12日
附件:2021至2023年度衡阳市市级中小学名师和名师工程学术委员会委员拟认定对象公示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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