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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衡阳市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衡教通〔2020〕76号)

来源:组织人事科 发布时间:2020-07-01 09:59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中小学(幼儿园)、有关学校(单位):

现将《衡阳市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衡阳市教育局

2020年5月14日

    

 

衡阳市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深入推进实施《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和《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全面提升我市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师德师风建设全过程,严格制度规定,强化日常教育督导,加大教师权益保护力度,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激励广大教师努力成为“四有”好老师,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方向。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确保教师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中的主体作用得到全面发挥。

——坚持尊重规律。遵循教育规律、教师成长发展规律和师德师风建设规律,注重高位引领与底线要求结合、严管与厚爱并重,不断激发教师内生动力。

——坚持聚焦重点。围绕重点内容,针对突出问题,强化领导责任,压实学校主体责任,引导家庭、社会协同配合,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坚持继承创新。传承中华优秀师道传统,全面总结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师德师风建设经验,适应新时代变化,加强创新,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不断深化。

3.总体目标。经过5年左右努力,基本建立起完备的师德师风建设制度体系和有效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全面提升,教师敬业立学、崇德尚美呈现新风貌。教师权益保障体系基本建立,教师安心、热心、舒心、静心从教的良好环境基本形成,师道尊严进一步提振。全社会对教师职业认同度加深,教师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显著提高,尊师重教蔚然成风。

二、主要措施

(一)全面加强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工作

1.完善师德教育机制。健全教师理论学习制度,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统化、常态化学习,重点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的学习。定期开展教师思想政治轮训,使广大教师更好掌握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认清中国和世界发展大势。明确师德教育要求,全市中小学要全面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每年组织全体教职工签订师德承诺书。教师培训中要确保每学年有师德师风专题教育,将师德列入教师培训的必备课程模块,新任教师岗前培训须开设师德教育专题。将师德师风教育贯穿师范生培养及教师生涯全过程,师范生必须修学师德教育课程。强化教师的法治和纪律教育,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系列文件等为重点,提高全体教师的法治素养、规则意识,提升依法执教、规范执教能力,将法治教育纳入各级各类教师培训体系。加强警示教育,引导广大教师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守师德底线。坚持价值导向,引导教师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体现到学校管理及校园文化建设各环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育科技创新文化,充分发挥文化涵养师德师风功能。引导教师开展社会实践,深入了解世情、党情、国情、社情、民情,强化教育强国、教育为民的责任担当。健全教师志愿服务制度,鼓励支持广大教师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在服务社会的实践中厚植教育情怀。

(负责科室:教师工作科、组织人事科、基础教育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科、政策法规科、民办教育科)

2.完善党建引领机制。建强教师党支部,使教师党支部成为涵养师德师风的重要平台。建好党员教师队伍,使党员教师成为践行高尚师德的中坚力量。重视在优秀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完善学校领导干部联系教师入党积极分子等制度。开展好“三会一课”,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通过组织集中学习、定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经常开展谈心谈话、组织党员教师与非党员教师结对联系等,充分发挥教师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涉及教师利益的重要事项、重点工作,应征求教师党支部意见。

 (负责科室:组织人事科)

(二)大力提升教师职业道德素养

3.完善课堂育德机制。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在教育教学中提升师德素养。引导广大教师守好讲台主阵地,将立德树人放在首要位置,融入渗透到教育教学全过程,以心育心、以德育德、以人格育人格。把握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增强育人的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避免重教书轻育人倾向。加强对新入职教师、青年教师的指导,通过老带新等机制,发挥传帮带作用,使其尽快熟悉教育规律、掌握教育方法,在育人实践中锤炼高尚道德情操。

(负责科室:基础教育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科、民办教育科)

4.完善师德宣传机制。充分利用教师节等重大节庆日、纪念日的契机,联合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大力宣传新时代广大教师阳光美丽、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改革创新的新形象。加强展现新时代教师风貌的影视文学作品创作,善用微博、微信、微视频、微电影等新媒体形式,传递教师正能量,让全社会广泛了解教师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深入挖掘优秀教师典型,综合运用授予荣誉、事迹报告、媒体宣传、创作文艺作品等手段,充分发挥典型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开展多层次的优秀教师选树宣传活动,形成校校有典型、榜样在身边、人人可学可做的局面。组织教师中的模范教师、优秀教师、国家教学名师、师德楷模等开展师德宣讲。鼓励各地各校采取实践反思、情景教学等形式,把一线优秀教师请进课堂,用真人真事诠释师德内涵。

(负责科室:政策法规科、组织人事科)

(三)将师德师风建设要求贯穿教师管理全过程

5.完善招聘引进机制。把好教师队伍入口,规范教师资格申请认定,严格落实教师招聘和引进制度,严格思想政治和师德考察。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建立科学完备的标准、程序,坚决避免教师招聘引进中的唯分数、唯文凭、唯职称、唯论文、唯帽子等倾向。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结合实际探索开展拟聘人员心理健康测评,作为聘用的重要参考。严格规范教师聘用,将思想政治和师德要求纳入教师聘用合同。加强试用期考察,全面评价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和师德表现,对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及时解除聘用合同。

(负责科室:组织人事科、教师工作科、民办教育科、行政审批服务科)

6.完善师德考核机制。落实师德第一标准,将师德考核摆在教师考核的首要位置,坚持多主体多元评价,以事实为依据,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提高评价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全面客观评价教师的师德表现。落实《衡阳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加强过程考核,着力解决师德失范等问题。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制定师德考核办法,各学校要制定实施细则,教师个人有师德档案。发挥师德考核对教师行为的约束和提醒作用,及时将考核发现的问题向教师反馈,并采取针对性举措帮助教师提高认识、加强整改。强化师德考核结果的运用,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并取消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教师职称评聘、推优评先、岗位聘用、提拔使用、表彰奖励等方面的资格。

(负责科室:组织人事科、教师工作科、民办教育科)

7.完善师德监督机制。建立多元监督体系,完善多方广泛参与、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师德师风监督机制。加强教育督导,将各级各类学校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落实情况作为对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测评内容,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师德师风问题多发的地方开展专项督导。加强学校监督,各级各类学校要在校园显著位置公示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举报电话、邮箱等信息,依法依规接受监督举报。强化社会监督,探索建立师德师风监督员制度,定期对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情况进行监督评议,并将监督评议情况作为学校及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负责科室:市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办公室、机关纪委、教育督导科、组织人事科)

8.完善师德惩处机制。建立健全违反师德行为的惩处制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湖南省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问题作为重点从严查处,针对中小学教师违规有偿补课、收受学生和家长礼品礼金等开展集中治理。一经查实,要依规依纪给予组织处理或处分,并录入《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严重的依法撤销教师资格、清除出教师队伍。建立问责制度。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处理不及时、处分不到位、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涉及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部门。建立师德失范曝光平台,健全师德违规问题通报和报告制度,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幼儿园)及二级机构每半年要向市教育局报送师德违规问题查处及通报工作情况报告,发生重大的、引起社会较高关注的师德违规事件要第一时间报送应对处置情况。建立并共享有关违法信息库,健全教师入职查询制度和有关违法犯罪人员从教限制制度。

(负责科室:市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办公室、机关纪委、组织人事科)

(四)着力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氛围

9.完善师德激励机制。完善师德表彰奖励制度,健全师德楷模、模范教师、优秀教师等多元的教师荣誉表彰体系。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表彰奖励、评优晋级的首要条件。同等条件下,师德表现突出的教师,在评优评先和职务(职称)晋升等方面予以优先。完善表彰奖励及管理办法,依法依规确定荣誉获得者享受的政治、生活待遇,加强对荣誉获得者后续支持服务。加强与各方联动,支持鼓励行业企业在向社会公众提供服务时“教师优先”。鼓励社会团体、企业、民间组织对教师出资奖励,或通过教育基金会、设立项目等方式,支持教师提升能力素质、进行疗休养或予以奖励激励,重点向符合条件的班主任和乡村教师倾斜。

(负责科室:组织人事科、办公室、民办教育科、市教育基金会秘书处)

10.完善权力保护机制。维护教师依法执教的职业权利,明确教师教育管理学生的合法职权,研究出台教师惩戒权办法。学校和相关部门依法保障教师履行教育职责,对无过错但客观上发生学生意外伤害的,教师依法不承担责任。教师尊严不可侵害,对发生学生、家长及其亲属等因为教师履职行为而对教师进行侮辱、谩骂、肢体侵害,或者通过网络对教师进行诽谤、恶意炒作等行为要高度重视,从严处理。学校及教育部门应为教师维护合法权益提供必要的法律等方面支持。

(负责科室:政策法规科、综合治理科)

11.完善尊师教育机制。厚植校园师道文化,从幼儿园开始加强尊师教育,加快形成接续我国优秀传统、符合时代精神的尊师重教文化。推进尊师文化进教材、进课堂、进校园,通过尊师第一课、9月尊师主题月等形式,将尊师重教观念渗透进学生的价值体系。做好教师荣休工作,礼敬退休教师,弘扬尊师风尚。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推行校务公开,保障教师参与学校决策的民主权利。要充分发挥教育工会在师德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学校教代会和群团组织要紧密配合,形成加强和推进师德建设合力。加强家庭教育,健全家校联系制度,引导家长尊重学校教育安排,尊敬教师创造发挥,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学习教育。

(负责科室:基础教育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科、民办教育科、教育工会)

三、组织实施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把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弘扬尊师重教传统作为教师队伍的首要任务,制定师德师风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做到年初有计划,年末有总结,并报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备案。要加大经费投入,给予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要围绕“衡阳市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任务责任单”(见附件)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工作扎实开展、有序推进,并取得成效。

(二)明确责任,强化考评。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建立健全责任落实机制,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各县市区教育局是师德师风建设的主管部门和主责部门,负责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监管。夯实学校主体责任,压实学校主要责任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师德师风建章立制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师德考核、激励、检查、监督、通报、惩处等制度机制,形成责权明确、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体系。要将师德建设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教育目标责任管理,与评先评优挂钩。市教育局将适时组织抽查或专项督查,对于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不力、不按要求报送相关情况、问题查处不及时不到位的单位,将视情进行通报或约谈相关负责人,并在相关考核中酌情扣分或提出相关意见。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宣传平台,通过开设师德师风宣传专栏、专版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师德师风建设成果,努力营造教师爱岗敬业、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要依托现有资源,建设一批师德师风建设基地,及时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附件:衡阳市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任务责任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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