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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2-04


部门预算公开信息目录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三公”等经费预算说明

(八)其他事项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名词解释

七、其他重要事项公开情况说明

八、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九、公开表格附件

  

 

 

 

  一、部门基本概况

  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综合研究拟订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进行宏观调控、总量平衡,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的综合经济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相关总体规划、区域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与专项规划;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研究全市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国民经济运行。

  (三)汇总社会资金总体运行情况,参与制定财政、金融、土地政策并综合分析政策执行效果;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宏观调控协调机制,统筹推进产业、创业等投资基金的发展和制度建设。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专项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牵头协调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工作。

  (五)拟订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统筹安排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和投资项目,编制下达政府投资年度计划;规划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和涉及综合平衡、重大布局的重大建设项目、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牵头组织编制特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负责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制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研究提出新型工业化和产业集群发展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七)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全市能源体制改革,协调相关重大问题,推动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负责全市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实施对煤电油气等能源和新能源的管理。

  (八)贯彻落实国家西部开发、中部崛起、长江经济带、一带一路开发建设的政策措施;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区域规划、跨县市区规划并协调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以工代赈规划和计划;参与研究拟订全市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制定开发园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统筹协调区域合作,承担市对口支援新疆、三峡库区及省内大型电站库区的有关工作。

  (九)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平衡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计划进行调整;拟订重要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棉花和食糖等储备;牵头负责全市物流发展工作,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协调物流业发展重大布局。

  (十)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参与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十一)研究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议,牵头拟订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政策并协调实施;牵头编制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参与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组织拟订全市应对气候变化战略、规划和政策并协调实施。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的价格方针、政策,依据上级制定的价格改革规划、计划制定本市的实施细则;研究拟订本市价格改革政策和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开展监测、分析市场价格形势,组织实施价格总水平调控;根据省政府定价目录和省价格主管部门授权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落实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推进明码实价建设;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价格调节基金政策和征收管理工作;负责价格公共服务工作;受理和落实、处理价格举报;指导并组织实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配合国家、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开展反价格垄断调查;负责价格成本调查和监审;负责涉案物价格认证或价格鉴证,参与社会公众财务等损失价格定损;指导中介机构的价格鉴证、价格评估工作;负责全市二类价格类别以上医疗机构医药费用监测工作。

  (十三)协调推进经济发展环境的优化,牵头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鼓励市场主体投资,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政务、法制、商务、信用等环境,优化重点项目建设环境;指导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相关工作,承担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有关工作。

  (十四)研究制定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制度、规划、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促进信用信息资源的整合与运用,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问题。

  (十五)研究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有关工作。

  (十六)牵头整合建设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指导和协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监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十七)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2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国民经济综合运行调节和发展规划科。

  (三)法规科(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四)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科。

  (五)固定资产投资科。

  (六)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科。

  (七)地区经济和应对气候变化科。

  (八)对口支援科(市援疆办公室)。

  (九)农村经济科。

  (十)能源科(对外称衡阳市能源局)。

  (十一)基础产业科。

  (十二)工业科(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

  (十三)服务业科。

  (十四)高技术产业科。

  (十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市节能减排办公室)

  (十六)社会发展科。

  (十七)经济贸易科。

  (十八)财政金融科。

  (十九)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对外称衡阳市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

  (二十)价格调控科。

  (二十一)商品价格管理科。

  (二十二)服务价格管理科。

  (二十三)收费管理科。

  (二十四)两型社会建设科。

  (二十五)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科。

  (二十六)组织人事科。

  (二十七)行政审批服务科。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设置。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本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发改委机关、衡阳市价格监督检查局、蒸湘价格监督检查局、石鼓价格监督检查局、雁峰价格监督检查局、珠晖价格监督检查局、成本调查队、价格认证中心、市信用信息中心;衡阳市生态示范基地预算数据在发改委合并公开。部门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其他收入;预算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是委机关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确保单位正常运转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是我委为完成争资跑项、开展项目前期工作而发生的支出。  

(一)收入预算:2019年收入预算3735.72万元,其中:委机关经费拨款3430.95万元,生态农业示范基地经费拨款144.07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653.74万元。委机关其他收入55万元,生态农业示范基地其他收入95.14万元。生态示范基地经营收入10.5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9年支出预算3735.72万元,其中:委机关住房保障支出153.63万元,委机关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10.8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40.03万元,办公费50.8万元,差旅费32.19万元,水电费22万元等。生态农业示范基地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7.79万元。委机关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12.06万元,生态农业示范基地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51万元。?委机关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支出189.38万元,生态农业示范基地事业养老保险支出18.77万元。委机关扶贫支出65万元。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19年本单位年初预算数较去年增加31.93万元,主要是新进人员的增加人员经费增多。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2843.9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57.19万元,增长2.05%,主要是人员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小幅增长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641.96万元,比上年减少61.24,下降8.71%。主要是财政压减项目支出导致,其中:两型社会建设经费比上年减少10万元,民生价格信息公开运行经费比上年减少10万元,涉案涉纪价格鉴证工作经费比上年减少1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本部门2019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511.7万元,比上年增加8.6万元,增长1.71%,主要是2019年人员增加,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略有增多。

(四)政府采购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310.8万元。包含:项目前期工作经费90万元、涉案涉纪价鉴证工作经费90万元、民生价格信息公开运行费90万元、办公用房装修、办公设备购置费40.8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截止2019年2月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1976平方米,车辆7辆。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93万元,绩效目标管理情况良好,项目绩效目标申请表格附后。

(七)“三公”等经费预算: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6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9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1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持平。

(八)其他事项: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发改委本级部门预算需公开的表格情况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生态农业示范基地部门预算需公开的表格情况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详见附件。



衡阳市部门预算公开套表(生态基地2019).xlsx

衡阳市发改委部门预算公开套表2019.xlsx

2019发改委(民生价格信息公开)项目绩效目标申请表及说明

2019发改委(涉案涉纪价格认定)项目绩效目标申请表

2019发改委(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申请表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