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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2020年 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来源: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0-02-07


目录

第一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 部门职能职责

  衡阳市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重点建设项目相关事务性工作。其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助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参与评估、论证重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审查初步设计方案,参与项目的建设规划、选址,为市政府下达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及其责任目标提出建议性意见。

()参与重点建设项目的调研和筛选,负责建立全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库,拟定重点项目名单建议。

()承担重点项目建设项目衔接、进度调度、综合协调等有关事务性工作。

()承担重点项目建设成效及作用评价工作;负责重点项目建设数据统计和信息采集工作;对重点项目完成情况提出奖惩意见;对参建单位实行业绩记录。

(六)完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机构设置

本单位现有科室2个,在职人员8人,退休人员5人。属市一级预算单位。内设科室:综合科、项目服务科。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20年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0年本部门收入预算463.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76.67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0  万元,其他收入286.85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2.66 万元,主要是人员退休,减少了人员经费及机关运行经费。

(二)支出预算:2020年本部门支出预算  463.52万元,其中,行政运行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46.8万元,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障支出、其它社会保障缴费22.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98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2.66万元,主要是行政运行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5.1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社保缴费支出减少7.5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76.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6.67万元,占  83  %;项目支出  30 万元,占  17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0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46.67  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  30 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重点建设项目工作而发生的人工成本和重点项目督查督办工作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0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0 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本单位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23.92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减少1.0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运行经费相应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0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14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1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4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数据相同,没有增减变化。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0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  万元,拟召开  0 会议,人数 0  人。培训费预算0万元,拟开展0培训,人数0。无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 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160  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  0 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   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16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19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 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1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2019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 0 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76.67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67万元,项目支出 30 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2020年重点事务中心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