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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2019年1-9月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来源:衡阳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9-10-18 09:42

  2019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坚持持续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市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现将我市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9年以来全市环境质量状况

  大气环境方面,2019年1-8月,我市空气优良天数为222天,同比去年增加了10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1.4%,同比去年上升4.2%; PM2.5 、PM10平均浓度分别为37ug/m3、55ug/m3,同比去年下降2.6%、8.3%。水环境方面,2019年1-9月,全市27个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98.4%,与去年同期持平,27个考核断面中24个为Ⅱ类,3个为Ⅲ类,湘江干流11个断面水环境质量均值稳定达到Ⅱ类水质标准;全市13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水十条”6个考核断面均达到国考要求。土壤环境方面,全市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总体情况基本稳定,未发生因耕地污染导致农产品质量超标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及因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

  二、主要做法及工作进展

  (一)高位推动污染防治攻坚战。

  市委市政府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全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今年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现场调研环保督察整改,水、气、土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制定了《衡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2019年度工作方案》、《衡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2019年夏季攻势”任务清单》和相关考核细则,将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纳入市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明确占全市绩效考核总分10%,有效推动了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任务的实施。

  (二)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1、狠抓工业污染治理。衡阳市出台了《关于开展执行特别排放限值企业排查整治的通知(衡环函[2019]20号)》,今年10月30日前完成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持续推进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目前已完成大唐耒阳电厂等4家企业的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推动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华菱衡钢计划用五年时间实施8个超低排放改造重点项目;开展工业炉窑治理专项行动,目前已完成全市工业炉窑现状排查摸底,确定全市工业炉窑管理清单;加快推进重点行业VOCs治理,全市年销售汽油量大于5000吨加油站衡阳市共有7家,截至目前已有6家加油站、7个站点制定了油气回收在线监测设备改造计划并开始实施;开展锅炉综合整治,2018年衡阳市发布了《关于调整市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和确定高污染燃料类型的通知》(衡政办发〔2018〕11号),重新调整了城区禁燃区范围,禁止在禁燃区燃煤。

  2、全面治理面源污染。严控建筑工地扬尘,市城管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衡城管委〔2019〕1号),全面落实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控措施,全市纳入“城市建成区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治理清单”项目524个,截止目前已完成全市全面落实6个100%的工地有349个,其中市城区183个,县市区166个。渣土扬尘推行“数字化”专牌管理,建立了渣土扬尘污染治理动态过程管理机制,对城市所有渣土运输车辆实行湘DZ专用车牌管理,并安装GPS车载终端;全面推进餐饮油烟达标排放,市建成区餐饮服务单位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安装率已达97.04%;严禁秸秆露天焚烧,大力开展秸秆还田和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和能源化利用,全市2018年综合利用农作物秸秆共计317.3万吨,综合利用率达到83.43%。

  3、强化车辆污染管控及治理。打好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柴油车环保达标监管,严格开展柴油车注册前排放检验,逐步推行环保、安检、检测机构数据信息共享;目前已对衡阳地区4家机动车生产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新主产的主要车型抽检率达到80%以上。衡阳市在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设置了6个审验席位、2个总控台,对检验全过程进行视频监控、排查,发现问题要求机构及时整改;截至目前,已淘汰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 1038 辆,报废各类农机具7820台;在全市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基本信息、污染物排放等调查登记,通过逐步收集、整理、装订成册,统计工程机械1673台、农业机械7027台、船舶963艘、地勤设备4台,共计非道路移动机械9667台/艘。

  4、推进交通运输结构调整,提升铁(水)路货运量。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加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今年已完成淘汰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的市政作业车辆16辆。此外,衡阳市大力推进绿色公交发展工作,近年来全面推广使用新能源公交车,目前衡阳市城区1735台公交车中,纯电动的有1000台,燃气和混合动力的735台,纯电动公交线路43条。提升铁(水)路货运量,推进已配套建成铁路专用线的企业主要由铁路运输大宗物料,我市交通运输局正督促3家有地方铁路专用线的企业尽可能采用铁路运输大宗物料,引导货运企业通过铁路和水路运输货物。

  5、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加快推进天然气管网建设,新粤浙天然气管道已建成即将通气。湖南省发改委下达的衡阳市2019年“气化湖南工程”任务,衡东—大浦支线工程完成项目核准、即将动工。全市今年前三季度用气2.4亿方,同比增长2.7%,其中工业用气0.98亿方,同比增长7%。持续开展清洁油品行动,衡阳市目前已全面供应国Ⅵ标准车用汽柴油。

  6、加强大气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完善环境监测监控网络,现已完成松木经开区、高新开发区小微站建设;建设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体系,衡阳市发布了2019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印发《关于下达衡阳市2019年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建设任务的通知》。

  7、做好区域联防联控、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编制衡阳市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印发《衡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编制应急减排清单,并通过省生态环境厅审核;开展我市大气颗粒物来源解析及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工作,贯彻落实《“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已按照省厅工作部署完成企业碳排放报告和碳排放核查核算工作。

  (三)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

  1、狠抓工业污染防控。工业园区方面,全市11个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全部完成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在线监控设施建设及在线监测数据联网工作,实现了污水集中收集处理;两家国家级工业园区管网基本实现全覆盖,配套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运行;组织开展了工业园区污水处理集中整治。重点行业企业整治方面,《湖南省“十大”重点行业专项治理方案和湖南省推进水污染重点行业实施清洁化改造方案》中下达给衡阳市的任务全部完成。涉水排污许可方面,衡阳市组织开展了水处理行业企业的排污许可申报培训工作,目前正在按省厅进度要求实施水处理、电池和肥料行业排污许可申报及审核工作。加油站油罐改造方面,全市396个加油站、1184个油罐,已完成341个加油站、1093个油罐防渗改造,完成率分别为86.1%、92.3%。“三磷”企业综合整治方面,衡阳市只有衡阳县惠农化肥有限公司1家涉磷企业, 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前已责令停产搬迁,目前该公司电机、排气筒等重要设备已拆除,已不具备生产条件。化工企业搬迁入园方面,衡阳市制定了化工企业搬迁关停工作方案,稳步推进化工企业退城入园和关停工作。邦友化工等2个企业年底前完成搬迁;莱德生物等3家企业正在协商搬迁建设工作;衡东裕华等5家氮肥厂拟关闭整合成建设年产50万吨合成氨项目;衡南县鸿丰福利化工、耒阳市淇元工业气体目前已停产。

  2、狠抓饮用水源保护。保护区划定方面,在完成县级及以上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和乡镇级以下水源基础信息调查的基础上,划定县级以上饮用水源保护区15个(含2个备用水源),乡镇级饮用水源保护区26个。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方面,15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源保护区全部完成了规范化建设,2020年将启动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保护区监测方面,县级以上饮用水源保护区全部开展了逐月监测;对于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区,衡阳市下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衡阳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通知》,目前已对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名单及信息进行全面梳理。饮用水源保护区信息公开方面,2016年起,衡阳市市县两级已全部按要求对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水厂出水水质进行了监测,监测数据在网上向社会公开。

  3、狠抓生活污染治理。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方面,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的《关于加快“一湖四水”敏感区域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的通知》精神,衡阳市已建成县级以上生活污水处理厂11座,总处理能力达72.5万吨/日,在建污水处理厂2个。全市147个乡镇已建污水处理设施或并入市、县城区污水的乡镇22个,在建乡镇44个。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方面,市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全部送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处置或送至砖厂进行资源化利用,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置。城镇黑臭水体治理方面,市城区11个黑臭水体中已有10个完成黑臭现象消除目标,7个城镇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已全部实质开工。蒸水不达标水体整治方面,目前蒸水城区段衡南县纪委家属区等排口截污工程已经基本完成,角山污水处理厂已建成调试,蒸水入河口断面水质年均值已连续两年达标。船舶和码头污染控制方面,编制实施了《衡阳市船舶和港口码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8年-2020年)》、《衡阳市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单制度》等六项制度方案,完成了20艘400总吨以下的船舶加装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同时对船舶油水分离器实施了提升改造,10艘不达标船舶拆解淘汰。单壳油船全面禁止进入湘江衡阳段。湘江干流入河排污口排查方面,衡阳市制定了《衡阳市湘江干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方案》,明确了各部门的整改责任、整改目标、整改时限,目前已完成湘江干流入河排污口行政区划、水系等图表等资料收集工作。

  4、狠抓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面,衡阳市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场硬战,大力推进“一拆二改三清四化”。今年全市共拆除“空心房”37537间,共210万平方米;清理乱堆乱放垃圾12758处,清理农村生活垃圾54万余吨,清理村内沟渠塘坝30599处,治理大小黑臭水体403处;新(改)建卫生厕所49263户;提质改造村组道路2193公里,安装路灯9397盏,绿化主干道路56公里,新增植树95万株。省厅下达我市2019年的80个行政村的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已全面完成。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方面,衡阳市成立了规范化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工作小组,出台了《衡阳市畜禽禁养区划定指导意见》,计划今年10月中旬完成禁养区划定。现有限养区、适养区内的2297个规模畜禽养殖场,已完成粪污处理设施装备2019个,配套率达86.9%,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1%。水产养殖污染防治方面,发布实施衡阳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在湘江干流及其一级支流共计排查网箱916口,面积22251平米,目前,湘江干流衡阳全流域以及蒸水、耒水、洣水等一级支流饮用水源取水口上游2000米至下游500米范围内的养鱼网箱已全部退养到位。全市重点水域禁捕工作全面启动。节水农业方面,积极推进农艺节水,在城区蔬菜和葡萄基地开展肥水一体化试验示范,因地制宜推广水肥一体化。今年以来,全市共推广应用水肥一体化技术1.91万亩,应用作物覆盖柑橘、西瓜、草莓、茶叶等多个品种。

  5、深入推动落实河(湖)长制和水资源节约。一是严格落实市县乡村河长体系。衡阳市今年开展河长制工作督查10次,下达督查通报10次,全市各级累计开展“四不两直”暗访80余次,市总河长先后签署第4号、第5号、第6号总河长令,向12个县市区、松木经开区交办221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推动全市河长制工作有序开展。二是促进水资源节约。衡阳市每年发布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由于2019年省水利厅将发布范围进行了调整,全市取水工程设施名录已完成,共核查出5818处取水工程设施。衡阳市印发了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方案,明确了用水效率控制目标,对取用水户开展计划用水管理,启动了节水型社会建设。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纳入政府水资源管理专项考核。对新的取水户,严格按照程序,现场验收合格后发放取水许可证。三是严格控制小水电开发。衡阳市按照《湖南省小水电清理整改实施方案》(湘水发〔2019〕4号)的要求,目前已完成电站基本信息录入,综合评估报告正在编制和审核修改,清理整改方案(一站一策)正在规划中。市政府印发了《衡阳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衡阳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严格实施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

  6、完善水环境监管体系建设。一是实施流域控制单元精细化管理。衡阳市按照《“十三五”湖南省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设置方案》要求,全市共设有36个地表水监测断面,其中考核断面为27个。我市27个考核断面均明确了考核的县市区(含园区),其中有9个为县市区交界断面。二是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管理。衡阳市已完成涉危涉重等重点管理企业备案管理94家。衡阳市无石化企业。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衡山县莱德生物,目前已完成整改,正在开展销号工作。衡阳市共有尾矿库28家,发现存在环境问题的10家尾矿库已全部完成整改。

  (四)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

  1、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基础体系建设。一是强化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及成果运用。全面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初步掌握全市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已完成农用地详查成果集成。完成对全市重点行业企业名单核实、信息采集、风险筛查,阶段性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将详查结果充分运用至农业用地和建设用地开发管理之中。二是加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衡阳市下达了《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推动南岳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开展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工作。三是加快推进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衡阳市率先编制实施了《衡阳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2017-2020年)》,制定了“十三五土壤污染治理项目表”明确重点区域防控方向与规划目标,同时指导重点地区常宁市开展了疑似污染地块场地调查和土壤污染治理方案的编制,在污染地块安全利用方面先行先试。

  2、推进水口山及周边地区重金属行业污染管控。一是开展重金属减排。衡阳市制定了《重金属污染防控工作方案》,全口径核实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减排核算,并制定我市年度重金属减排计划方案;二是组织各相关县市区开展涉镉等重金属行业工矿企业污染耕地风险排查,并制定整治清单。三是实施《衡阳市2019年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监测工作方案》,开展土壤类重点排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开展监督性监测;同时对全市重点监管企业自行监测工作进行部署或调度。

  3、启动实施土壤污染治理项目。一是加快推进8个土壤污染防治中央专项资金项目实施。目前已经完成验收1个,在建3个,正在启动4个。二是以合江套、水口山、松江地区为重点加快申报2019年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库,组织业主单位对合江套地区天原有色金属厂、衡阳制革厂等遗留污染地块开展地块调查、编制实施方案,申报国家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三是加强舂陵水罗渡断面水质砷超标排查整治。衡阳市会同郴州,对舂陵水超标河段进行排查和水质监测,关停了耒阳市仁义镇辖区内所有采选矿企业和常宁市白沙镇湖溪河区域的砂场,并对耒阳市选矿遗留废渣和常宁市湖溪桥区域历史遗留废渣、废液实施了安全处置。

  4、强化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污染源管控。一是完成交办问题核查上报。我们对生态环境部交办的47个疑似问题涉及的固体废物的类型、性质、来源、数量进行了详细调查、核实,并将详细情况上报了生态环保部。二是开展固体废物自查自纠。各县市区组织开展了辖区内固体废物堆放、贮存、倾倒和填埋点情况的自查自纠工作,对自查出来的问题清单按“清理、溯源、处罚、公开”要求,制定了整改方案,目前大部分自查问题已经整改到位。三是开展全市尾矿库专项执法检查。我市28家尾矿库中存在环境问题的尾矿库10家,已按照衡阳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市尾矿库及其采选、冶炼企业环境污染和安全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整治到位。

  5、推进农村土壤垃圾污染治理。一是倡导实施循环绿色农业,优化农业产业布局。目前,全市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83.5%,化肥施用量减少1.2kg/亩,利用率提高37.8%,农作物病虫害通防统治覆盖率达到36.5%,化学农药使用总量减少20%。全市已完成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497.92万亩、专业化统防统治190万亩。二是大力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建设。衡阳市已建77个高标准省级农业面源污染工程。重点建设农业投入品废弃物收集池、公共垃圾池等设施,防止农业投入品废弃物污染。各县市区从标准规范、农机农艺、回收网点等方面着手,采取措施积极推进地膜回收利用。2018年以来,全市地膜使用总量737吨,回收废旧地膜577吨,回收利用率达78.29%。三是开展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上半年全市共清理乱堆乱放垃圾12758处,清理农村生活垃圾54万余吨,101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已完成整治34处,剩余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在2020年底前完成。四是加快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建设。衡阳市计划在衡南县、衡山县、衡东县、祁东县、常宁市和耒阳市建设24座乡镇垃圾中转站,目前衡山县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其他县市正在进行项目的前期工作。五是实施生活垃圾终端处置体系建设。衡阳市现有一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和6座生活垃圾填埋场,总设计处理能力为3630吨/日,衡阳市拟在2020年前开工建设5座垃圾焚烧发电设施,总处理规模为4700吨/日,目前已开工2座。

  6、加强污染地块管理。衡阳市按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 (试行)》要求及省厅统一部署,建立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对再开发利用的污染地块正启动修复工程,对暂未开发利用的污染地块(疑似污染地块)实施风险管控措施;衡阳市下达了《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的通知》,把地块信息纳入土地利用规划中,严格按照土地使用性质,严把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关。同时充分考虑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名录及其风险评估结果,对污染地块实施动态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