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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无所不在的“校园贷”

来源:无锡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1-10-11

校园贷的门槛低、手续简便、无需担保。只要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或裸照便可以通过网络平台贷款,且声称不需要利息就可以贷款。而大学生是比较单纯的群体,在考虑问题的时候不是很严谨,在贷款时几乎不会考虑到要是到期还不上会怎样,反而容易轻信平台宣称的零利息,结果往往让自己处于支付高利息的窘境。警方提醒同学们一定要理性消费,远离借贷平台。

  案件一:某高校大三学生范某某被发现留下遗书溺亡。在其离世后,父母还在其手机上不断收到威胁恐吓其还款的信息。范某某生前从2016年开始就从某借贷平台借了1500元,就是因为这1500元开启了校园贷款之路。随后在多个平台借款,最终无力偿还,留下遗书出走选择自杀。

  案件二:某高校大学生郑某某因为迷上了网络赌球,先后通过某借贷平台共计借款6万元,这笔钱慢慢地利滚利后,郑某某就无力还款了。在走投无路之时,郑某某偷偷用同学的身份信息去贷款还债。先后用28名同学的身份证借钱,最终欠款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变成了60多万元。这时,其不仅要偿还巨额贷款,还要面临来自同学的谩骂和责怪,在种种压力之下,最终选择自杀来逃避。

  警方提示

  1、校园贷虽然有申请便利、手续简单、放款迅速等优点,但也存在信息审核不严、高利率、高违约金等特点,学生在不断膨胀的消费欲望和侥幸心理之下可能会陷入“连环贷”的陷阱。

  2、校园消费贷款平台的风控措施差别较大,个别平台存在学生身份被冒用的风险;另外,一部分为学生提供现金借款的平台难以控制借款流向,可能导致缺乏自制力的学生过度消费。

  3、随着学生网贷的平台增多,仅靠降低贷款利率和提高贷款额度博眼球,只会使越来越多的学生借款人掉入分期陷阱。

  4、国家为了遏制不良“校园贷”侵害广大学生,先后出台了相关措施和文件,明确禁止互联网借贷平台以任何形式向大学生放贷。希望同学们在面对违法侵害时,采取法律措施保护自己。

  5、“校园贷”借钱的主体是在校大学生,而大学生又没有什么收入来源,给学生提供贷款并收取高额利息,最终逼迫学生家长来还债,具有明显的欺诈和设圈套的嫌疑。

  6、如果有正当借钱需求,也必须找安全系数较高,信誉较好的正规金融平台,尽量把资金用于学习和生活开支之上。要杜绝攀比行为和盲目追求高消费的生活,一旦欠债无法偿还,将会影响到个人信誉问题,这么做将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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