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先生:我是雁峰区黄茶路134号红旗小区的住户,2003年购买了面积120平方米的驻防一套,2003年已办好房产证并于2003年由雁峰区国土局颁发了岳屏镇红旗村农村集体土地的国土证。现象将房屋转卖,特咨询:1、从农村集体用地转出让土地需在哪里?办理哪些手续;2、办理流程有哪些;3、土地价格如何计算?希望有关部门能够一一为我解答,谢谢。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廖义智:雁峰区黄茶路134号红旗小区的业主,根据您的描述,您已办理了房产证、集体土地的国土证。按现行政策,集体土地上的住房买卖是受限的,具体体现在:
(1)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买卖,能办理过户登记的仅限于以下情形:①依法继承;②分家析产;③村民间互换房屋;④因法院等生效法律文书而导致权属变化的;
(2)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买卖(过户),能办理过户登记的仅限于以下情形:①作价出资入股的;②因企业合并、破产等情形导致房屋所有权转移的;③因法院等生效法律文书而导致权属变化的。此外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过户,需经本集体经济组织2/3以上成员或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
所以,您的房屋转卖需满足以上情形才能办理过户登记。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是属于村(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土地由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出让土地,要经过农用地转用和征收(征用)程序,一般是以一整宗地为单位报各职能部门审批。
林先生:以集体土地性质取得的土地(用于建设安置房),我想问该土地能否转为国有土地?是否可以办理不动产证?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廖义智:以集体土地性质取得的土地(用于建设安置房),土地如果要变为国有土地,需要符合城乡村镇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并完成土地审批程序。只要有合法的土地权源资料、房屋权源资料,无论土地是集体还是国有的,都可以办理不动产证书的,只是目前我市城区集体土地上的不动产登记工作还在试点阶段,尚未大面积铺开,请耐心等待。
付先生:我的房屋首付发票遗失,但保留了复印件,现咨询能否在首付发票复印件上盖章证明“与原件相符”?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廖义智:房屋首付发票遗失了,建议找开发商、原开票的税务部门完善资料,只要开发商、税务部门能盖章证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事实即可。
范先生:房屋两证(国土证、房产证)现已合并为不动产权证,但是我的国土证遗失该如何处理?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廖义智:国土证遗失的,先到市政务中心一楼登记三科的窗口办理遗失声明,并查找原国土证档案资料,等15个工作日公告无异议后即可补证(不动产权证)。
余先生:我多次在上班时间拨打国土信息举报热线电话12336,一直无人接听电话,现象了解下该热线电话是否还在正常运营?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廖义智:由于最近办公室搬迁,12336举报电话暂时打不通。现已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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