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女士:我奶奶已经89岁了,请问能享受长寿补贴吗?如有的话,是在哪里领取,要办理哪些手续呢?
市民政局局长周小风:长寿补贴是针对9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发放的,具体有两个补贴标准:一是年满10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每人每年补助3000元,另一类是年满90-99周岁的老人,每人每年补助1000元。申报老年人长寿补贴的程序:一是本人写出申请并认真填写申报表(一式四份),每份申报表贴当年1寸免冠彩照1张。二是填好申报表后,首先到村(社区)、乡镇、(街道)、派出所、民政办签字盖章,然后到县市区老龄办(单位)、公安局、统计局(人口普查办)签字盖章。三是送申报的老年人手持当年当月字样的《中国民政》杂志6寸彩照两张。四是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人口普查1-3次、身份证、工作证、人事档案、家谱等能证明90岁以上老年人原始材料送市老龄办审核批复,方可领取长寿生活补贴。领取的地点是:有工作单位的到原工作单位领取,没有工作单位的到县(市)区民政局老龄办领取。
贺女士:我是衡南县的一个村民,在村子我发现为什么家庭条件较好的,或有房有车的吃了低保,而一些家庭困难的反而没有低保?
市民政局局长周小风:确实有极少数此类现象。原因:
(一)核查能否纳入低保的三个条件是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我市大部分县市区目前救助申请家庭的信息比对机制未建立,申请家庭成员的车辆、房产和银行存款等信息无法从相关部门获取,乡镇(街道)和县级民政部门在审核审批时虽然进行了入户调查,但这些信息也查证不到。
(二)申请家庭故意隐瞒家庭收入和财产,没有如实申报,家庭实际收入难核定。
(三)乡镇(街道)、县级民政部门的动态管理不及时,当低保户的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增加时,没有及时掌握情况,取消低保待遇。
(四)前些年少数地方政府把低保当作安抚政策,将涉军群体、国有企业改制下岗职工、征地拆迁居民、群体上访对象等成建制纳入低保,导致了极少数不符合条件的家庭享受了低保。
(五)乡镇(街道)民政工作人员严重不足,一些乡镇(街道)仅1-2名民政助理,却管理服务低保、优抚、五保等对象500-1000人,工作经费也严重不足,加之工作人员经常调换,素质参差不齐,政策落实不到位,出现了错保。
要消除此类现象,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县级民政部门负责人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主动与相关部门协调,尽快成立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积极筹建跨部门、多层次的信息共享平台,尽早开展救助申请家庭信息比对工作。二是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要通过运用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调查方法,不断创新调查手段,提高信息的获取率和真实率。三是加强动态管理。一是严格落实定期报告制度。乡镇(街道)要督促低保对象按要求及时报告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二是开展分类定期复核。对于 “三无”人员,可每年核查一次;对于短期内收入变化不大的家庭,可每半年核查一次;对收入来源不固定,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原则上实行城市按月、农村按季核查。四是落实工作保障。按照乡镇(街道)每1万人不少于1名工作人员的比例配备专职民政助理员,不足1万人配备2名工作人员的要求落实工作力量。乡镇(街道)按每名低保对象不少于20元、村(社区)按每名低保对象不少于15元落实工作经费。五是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在村(社区)、乡镇(街道)公示栏和广播、电视、报纸公布举报投诉电话、邮政地址,并承诺做好保密工作。市民政局救助处的举报电话是:8860027、8860007。
付先生:我前些年骑摩托车把腿摔伤了留下了后遗症,不能干重体力活,我老婆又患有精神病不能外出劳动,小孩也才刚读小学,现在家庭十分困难,想吃低保,请问何办理?
市民政局局长周小风:申请低保的条件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申请程序是:(一)由户主或者其代理人以户主的名义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也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代其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低保书面申请及其相关材料。申请最低生活保障要以家庭为单位,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书面声明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并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由全体家庭成员签字确认。(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通过县级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认定中心对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进行信息核对,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对其入户调查,详细核查申请材料以及各项声明事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由调查人员和申请人共同签字确认。(三)入户调查结束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村(居)评议小组对申请人声明的家庭收入、财产状况以及入户调查结果的真实性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束后,将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审核结果在村(社区)公示栏进行第一榜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将有关材料和审核意见上报县(市)区民政局。(四) 县 (市)区民政局应当全面审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的调查材料和审核意见(含民主评议结果),并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入户抽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将申请人姓名、家庭成员、拟保障金额等进行第二榜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张女士:我是石鼓区的城市低保对象,请问除按时领取低保金外,还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市民政局局长周小风:目前我市城市低保对象可享受以下六项优惠政策:每户每月免交4吨水费和污水处理费;每户每月免交4立方燃(煤)气费;每户每月免交10千瓦生活照明电费;子女入学免交义务教育阶段杂费;医疗服务免交挂号费、诊疗费减半收取;有线电视收视维护费每户每月不高于11元。
肖先生:我家庭比较贫困,目前正在申请低保,请问现在城乡低保标准是多少?
市民政局局长周小风:从2016年7月1日开始,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对全市城乡低保标准进行了提高,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420元每月、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220元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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