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2日上午,由衡阳市纠风办、衡阳市广播电视台主办,衡阳人民广播电台和衡阳晚报承办的《政风行风热线》节目,邀请了衡阳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党组书记廖义智做客《政风行风热线》直播室,就“我市国土资源系统有关工作”与广大听众进行了在线交流。
房屋产权到期怎么办?
主持人:近段时间大家非常关注房屋产权期限问题,请问我们市里将如何落实?房屋产权到期以后怎么办?
廖义智:房屋产权期限问题,一直是老百姓非常关心的话题。有恒产才有恒心。一套房子对老百姓而言,可以说是立身之本、传家之宝。这次全国两会已经明确,住宅土地使用权70年到期后,没有前置条件,自动续期,不需申请,也不影响交易。至于具体怎么操作,目前国务院正在研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待细则出台后,我局将广泛宣传,按文件抓好落实,请大家放心。
祁东何时恢复新增商品房用地审批?
王先生:我是祁东的房产开发商,为了落实房地产去库存政策,去年省国土资源厅在全省暂停了全省9个县的新增商品房的用地审批,其中包括我市的祁东县、衡山县,请问祁东什么时候能恢复新增商品房的用地审批?
廖义智: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化解商品房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对商品房库存去化周期超过36个月的,暂停新增房地产开发用地审批,全省暂停了祁东县、衡山县等9个县(区)的新增商品房用地审批。暂停时间如果太长,对一个地方的经济发展和老百姓购房会有较大影响。市委、市政府,国土资源部门对此高度重视,将通过部门联动手段,采取鼓励农民工进城买房、加大货币化安置力度等多种有效措施,加大现有商品房去库存,确保年底前解除暂停的新增房地产开发用地审批。
开发商违建老百姓吃亏,困局如何破?
主持人:老百姓一直关心房子的合法性问题,有的楼盘因为开发商违建,导致合法的购房迟迟办不了不动产证,这种情况老百姓怎么办?要追究谁的责任?
廖义智:这个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遗留问题处理办公室。今天给听众们表明一个态度,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是国土资源部门的神圣职责。只要房屋通过政府批准预售,购房者税费已经交清的,我认为责任不在购房者,应与开发商的责任区分开来,妥善处理这个问题,为老百姓办证。开发商的责任由政府追溯。现在遗留问题处理办公室设在市国土局,并成立了专门的班子,包括市直相关部门的同志参与,在市政府的领导下,抓紧对遗留问题一个一个处理。老百姓维权,可以到国土资源部门反映,及时沟通,理性对待,减少自己维权成本。大家有问题也可以拨打我局处理遗留问题的彭小林同志电话、遗留办电话(13787728777、8861117、8818136)。
房产转让需交纳“出让金”?
刘先生:我于去年底卖了一套西湖公园附近的商品房,在市政务中心处办理房产证转户手续,工作人员开出了市国土资源局盖章的“出让金”3715元的收费单,请问这样的收费合理吗?
廖义智:你所转让的房产可能是经济适用房或房改房,应该是划拨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关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批准后,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非税收入票据是全省统一的,收费标准我们有公示栏。对你反映的问题我局会进一步核实,如多收费,将如数退还,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划拨土地补交土地出让金的标准按房子所在区位土地基准地价乘以房屋分摊的占地面积后,按40%—60%比例计算。
房屋面积和实际情况有出入如何更正?
蒋先生:我住在雁峰区五福庵附近,我楼上、楼下的房子都是119平方米,我家是107平方米,结构和户型完全一样,请问局长,能更正过来吗?
廖义智:我分析,你的房子可能是房改房。当时房改时,大量的房改房来不及测量,由各房改单位自行申报面积,难免会出现误差。我会安排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同志到实地测量,测量以后跟你原售房单位进行联系,由售房单位出具相关证明,补交多出面积的相关税费,不动产登记中心依法更改。
禁止公务人员违规办砂场有何“硬”举措?
主持人:最近,我市正在大力清理党员干部及国家工作人员违规办砂场和搅拌站的行为,你们作为砂子、碎石等矿产资源的主管部门,对禁止本系统工作人员违规参与砂场和搅拌站经营有何硬性要求?
廖义智:老百姓对国家工作人员违规办砂场和搅拌站反应比较强烈,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开展砂场和搅拌站经营整治,要求所有国家工作人员签订承诺书。国土资源部门作为主管部门,率先行动,召开了动员会,要求每个工作人员对参股行为如实申报,填写自查申报表,如有参股行为必须马上撤股。对顶风违纪、不如实申报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也欢迎广大群众监督、检举。
老衡南县发的房产证能否“换新”?
丁先生:我家住在衡阳市中山北路,是老衡南县的地方,我们这一带的房产证很多都是衡南县发的,听说蒸湘区也有不少地方是衡南县发的房产证,衡南县城搬走了这么多年了,为什么这个问题都还没有解决?
廖义智:当时衡南县城坐落在市区,这些都是衡南县城未搬走以前颁发的房产证。自从衡南县城2002年搬到云集后,按照属地登记原则,已经不再有这种情况发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原衡南县在市区颁发的房产证继续有效。如果有换证需要,先到衡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复印相关档案,再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即可,我们将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农村居民私自占用耕地建房怎么办?
贺先生:衡山县永和乡松坳村一组村民,2016年有人占用基本农田建了5栋房子,300多平方米一栋,有3、4层。征收土地,组里补偿60元/平米,国土局补偿60元/平米,共补偿120元/平米,但是村民不想卖田。
廖义智:农村建房占用耕地情况不少,今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4号文件,对耕地保护有了更严厉的措施。我也是农村走出来的,对耕地的重要性和你有同样的感受。可以说,保护耕地是国土资源部门最大的职责。我局会调查清楚,如果是非法建房,必须严厉打击。如果是通过省、市批准的,但因建房对农田设施造成排水不畅问题也要解决好,绝不能因为建房造成耕地不能耕种。你所反映的收费问题,待调查清楚后,要严查。村里的收费我们也会了解清楚,是不是用于新农村建设、村里基础设施建设等。下一步,国土部门将下移工作重心,加强基层国土所建设,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既可以减少农民的损失,又不会对耕地造成影响,确保问题能在萌芽状态得到处理。但是有条底线,违法建房,不管建到几层,损失多大,按照相关政策法律,该拆的一定要拆,让违法者付出代价。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农民建房不占基本农田。
城区闲置空地该如何处理?
周先生:我住在高新区附近,华新中学蒸水大道南边有一块空地闲置很多年了,不是说征地后闲置超过两年时间没开发就要收回来,类似情况在我市其它地方还有不少,为什么你们不收回?
廖义智:闲置土地处理法律有明确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有一定难度。主要是构成闲置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必须调查清楚,如果是开发商、购地者自身原因造成的,我局将按闲置土地管理办法依法处理。我们准备用半年左右的时间,打一场攻坚战,对市本级所有的闲置土地进行全面清理,将闲置的原因一件件查清楚,拿出具体切实可行的措施来解决,欢迎大家监督。
抢建以求更多拆迁赔偿的问题该如何解决?
主持人:现在有些城郊结合部房屋拆迁赔偿让人不可理解,不少地方违规抢建现象严重,抢建得越多,分的钱和房子就越多,造成资源极大浪费,国土部门为什么不管?
廖义智:我接到多起这样的反映。去年春节前,我们组织专班,对四个城区拆迁安置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发现抢建的现象比较严重,非法的建筑在拆迁时同样得到补偿,助长了违法建房的歪风。今年我局将对已建的房屋进行一次合法性的甄别鉴定,合法的才补偿,非法的就要依法拆除。虽然控违拆违的主体是城区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不能袖手旁观,要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市政府反映,配合相关部门、城区政府一查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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