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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财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财务管理,促使财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系统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省市《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会议费管理办法》、《培训费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办财务管理现状,制定2019年办财务管理办法。

第二条  财务管理体制

(一)实行预算管理体制。明确先有预算、后有支出。

(二)合理编制财务预算。办机关财务预算以收定支、收支平衡,收支挂钩、一年一定。预算编制的主要内容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和政府采购预算。编制预算方案在办党组研究下,由规划财务科会同办属各科室共同编制完成。
    (三)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建立预算执行过程动态监控机制,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和准确性。
    第三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遵循从严从简、
勤俭办事的原则,降低公务活动成本,建设精简、节约和效能型机关。
    (二)坚持控制总量的原则。一是根据办机关预算总收入控制预算支出总量;二是根据办机关预算支出总量,编制分项预算支出,控制分项预算支出,特别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公派出国出境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三是严格专款专用,根据专项资金来源和有多少钱办多少事的原则,控制各科室专项资金支出总量。

(三)坚持集体决策和财务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规定,全年办财务预算方案、预算调整方案、财务管理制度、大额资金和重大项目通过办党组会集体研究决策;预算执行情况在全办干部职工大会上通报;“三公”经费每季度公示一次。

(四)坚持集中管理和归口管理的原则。公务接待归口综合科;固定资产管理归口规划财务科;办机关结算票据交旧领新,归口规划财务科。

第四条  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

合理编制部门预算,科学配置资金;依法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内部财务秩序;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监督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对单位经济活动进行预测、控制和监督;强化办内所有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第二章  财务收入

  财务收入是由市级财政年度预算资金,省、市财政下达的专项资金和其他收入组成。

)省级项目资金是指根据扶贫工作需要,申请的省级财政预算专项资金,包括省级扶贫培训专项经费。

)市级专项资金是指根据扶贫工作需要,向市财政申请的扶贫专项资金,包括市本级宣传专项经费、市本级督查考核专项经费。

)市级财政年度预算资金是指由我年初编制的年度预算,经市财政部门审核,报市人大批准的资金。

)其他收入是指与其他单位往来结算的资金等。

第三章  财务支出

 财务支出包括基本支出、专项支出及其他费用支出等。

 基本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电话邮电网络费、物业管理费、公务车运行及租车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固定资产购置及维护费、会议费、劳务费、驻村工作队津贴、文明创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奖金等。

(一)办公费是指购买日常办公用品、茶叶、复印文墨、纸张、书报杂志等支出。原则上应在定点单位实施采购,由综合科和规划财务科负责定点选址,明确采购范围和费用标准(不得超过市场价标准),报办领导同意并签署协议后执行。办公用品购置综合科编制采购计划,报规划财务科备案后再统一购买各科室在领料单上签字领用规划财务科凭领料单结算。办公费按实报销,人均费用控制在1000元/年。

(二)印刷费是指打字、复印、制版、印刷、装订等支出。原则上非大量印刷尽量在各科室内部执行,因会议、培训或迎检等特殊情况产生的大规模印刷,移交定点打印店负责。定点打印店由综合科和规划财务科负责选定(单项印刷费用不得超过市场价标准),经办领导同意并签署协议后执行。每笔印刷费用需附明细清单,由各科室负责人印刷当天签字确认,定点打印店按月凭明细清单到综合科(涉及培训或督查到相关科室)汇总,规划财务科凭明细清单结算。单笔印刷费用属会议、培训、督查考核项目开支的,列入会议费、培训费、督查考核专项科目报销。

(三)水电、电话、网络及邮寄是指办公场所范围内发生的与办公相关的必需费用由综合科负责日常管理与结算,按年度签订所需合同,按月份、按季度或分年度进行报销。水电、电话、网络费以转账方式结算,由国库集中支付小金额的邮寄费可现金支付。

物业管理费是指办公场所所在地发生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安保、绿化、卫生等日常维护方面的支出。由综合科负责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合同》,明确物业管理费金额,经会研究同意后实施。物业管理费以转账方式结算,由国库集中支付。

公车运行及租车是指公务车运行所支出的油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年检年审费、修理维护费、清洗护理费、驾驶人员安全奖和公务租车费等。公务车运行按《衡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执行。

公车运行及租车费定额标准:公务车运行费每年每台不超过5万元,其中:清洗护理费每年每台不超过4000;驾驶人员车辆公里数补助0.25/公里(每年12月中旬,凭无安全事故、无违章及行驶里程证明材料,按费用报销程序核付安全奖)驾驶人员行车补助350元/月、安全奖200元/月(全年无违章和安全事故发生),经办党组年初会议研究通过后,凭会议记录核付;公务车用油使用加油卡,公务车过路过桥使用ETC,公务车维修、保养、清洗保险由综合科规划财务科确定定点单位,明确范围和标准,经办领导同意并签署协议后执行公务用车费用报销需附派车单、定点维修审批单、维修清单、购买保险合同、ETC充值记录及每月每车公务用车里程数等。公务车违章处罚金不予报销。

公务租车需由综合科和规划财务科选择定点租车公司,明确租车范围和用车标准,经办领导同意并签署合同后执行。严格控制租车数量和规模,原则上仅在督查考核期间租用,其他时段尽量使用办公务车,不得私自租车。在督查方案或通知中需明确租车数量和去往地点,每辆车指定负责人,确认当天行车公里数并签字后,凭用车签字单据报销,费用列入督查考核专项经费。

差旅费是指公务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含保险费、代办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补助费、会务资料费等。公务出差实行审批制,凭有关通知、工作方案、报告等经主任或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办副主任出差主任批准)。

交通费标准: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

      交通工具

级别

火车(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

轮船(不包括旅游船)

飞机

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

厅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

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二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其余人员

火车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

三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住宿费标准:长沙地区处级及其他人员按350元/天标准,省内其他地区处级及其他人员按330元/天标准;省外按衡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衡阳市市直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的通知(衡财行[2016]209号)限额执行(见附件。住宿费按标准凭据据实报销超标准部分不予报销。

伙食补助费标准: 市外出差按每人每天100元(新疆、西每人每天120元)补助标准,市内各县市南岳区出差,按每人每天80元补助标准内出差的,凭公函、活动(会议)通知或方案,可由对方单位接待安排一餐,不用交纳伙食费,用餐标准严格按照当地标准执行;在外出差的,按照当地规定执行。除此之外,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

交通补助费标准: 市外出差为每人每天80元补助标准市内各县市南岳区出差为每人每天60元补助标准,凭有效车票作为凭证报销。使用公务车和租车的,不再报销交通补助费。若方案或通知明确规定为定点开会或培训,且由对方单位安排食宿的,只能报销往返当天的伙食补助和交通补助。

公务接待费是指上级、同级或下级单位到我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检查指导、执行任务、学习交流、请示汇报等,因公务活动产生的餐费。按照《关于明确市直党政机关公务活动用餐有关事项的通知》(衡财行[2018]467号)执行。

公务接待标准: 接待对象在5人(含5人)以下的,陪餐人数不超过2人接待对象在5人以上10人(含10人)以下的, 陪餐人数不超过3人接待对象超过10人的, 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餐费标准为厅局级160元/人/餐,处级及以下140元/人/餐。同一批次接待人员,按用餐人员中最高职务级别对应标准安排用餐。除陪餐人员外,确因工作需要的其他工作人员,按40元/人/餐标准安排就餐。

住宿标准: 省部级领导安排普通套间,每人每天不超过800元,厅局级领导安排单间,每人每天不超过450元,其他人员安排标准间,每人每天不超过350元,不额外配发洗漱用品,住宿费原则由接待对象回单位报销。

原则上尽量减少非会议、非培训类公务接待,安排公务接待需经分管领导批准。科室公务接待由综合科统一安排。严格执行公函制和接待审批制,凭公函、活动通知或方案进行接待,无《公务接待审批单》的不予报账。公务接待安排在定点餐馆就餐,不得在高档消费场所、娱乐场所和私人会所进行,不得使用烟、酒,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化整为零报账,严格执行一餐一票制。

(八) 固定资产购置及维护费是指购置、维护和升级办公用电脑、打印机、空调、桌椅设备的费用固定资产原则上在定点单位实施采购,综合科和规划财务科负责定点选址(不得超过市场价标准)。资产使用科室提出购置申请,综合科汇总编制经费预算开支计划方案,并报规划财务科备案后,由综合科负责实施采购,规划财务科凭各科室领料单结算,列入相关科室开支。固定资产领用要办理《固定资产领用登记表》,并以旧换新,报废要符合有关规定进行办理

(九) 会议费是指因工作需要召开的相关会议产生的费用,包括:伙食费、文件印刷费、农民代表误工补助等。按照《衡阳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衡财行[2018]463号)文件执行。

会议控制标准:一类会议由市委、市政府审批,根据工作需要严格控制会议会期,参会工作人员原则上控制在会议代表人数的20%以内;二类会议由市委办、市政府办呈报审批,会期不超过2天,参会人员控制在会议代表人数的15%以内,原则上不安排住宿;三类会议由办综合科建立会议计划编报和审批制度,按程序报办主任或党组会审批,参会人员控制在120人以下,工作人员控制在会议代表人员10%以内不安排住宿。

   会议费定额标准: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天

会议类别

住宿费

伙食费

其他费用

合计

一类会议

330

150

120

600

二类会议

290

140

100

530

三类会议

 

130

70

200

单位:元/·天

会议类别

早餐

中餐

晚餐

合计

一类会议

20

65

65

150

二类会议

20

60

60

140

三类会议

20

55

55

130

会议经费预算开支采取“一事一议”审批办法,由会议承办科室编制会议经费预算开支计划(包含会议规模、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经综合科会同规划财务科初审,提交办党组会或办主任审批,交综合科统一办会。对农民代表和城市无固定收入代表可发放误工补助每人每天100元,列表由本人签字领取,在综合定额标准的“其他费用”中统筹开支会议费报销需附会议通知、预算计划和签到表(含工作人员签到)

(十)劳务费是指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 如临聘人员工资、钟点工小时费、搬家公司或聘请事务所费用等。

劳务费标准:聘人员工资按单位同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聘用人员需经会研究决定,并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公司、聘请事务所按合同约定,以不超过市场价标准收费聘请单位公职人员不发放劳务费。

(十一)驻村工作队津贴是指我办根据驻村工作队干部工作需要提供的经费保障,包括办公经费、伙食补助、往返交通补助、电话费补助等,具体参照《衡阳市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办法》(衡组通[2017]42号),以及《关于明确市派驻村工作队队员驻村期间往返交通费标准的通知》(衡组发[2018]10号)文件执行。凭驻村工作队签到表、往返单位证明、办公费用清单,经驻点村村支两委签字并按实报销。

(十文明创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等奖金是指按有关文件规定单位被评先评优奖励的工资。奖励的工资以工资表形式发放。

 专项支出包括培训费、宣传费、督查考核费等,从省、市级财政单独安排的扶贫专项资金中列支。

培训费是指各科室因工作需要举办的各类扶贫培训所产生的费用,包括: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交通和其他费用。

办内从严控制培训,举办培训要有专项经费来源,确保专款专用。培训前需下达正式通知,采取“一事一议”审批办法,专题报告培训规模和费用支出情况,经办主任或党组会议批准同意。经批准的报告需及时送规划财务科申报资金使用计划后才可发生。

培训费标准:根据《衡阳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衡财行[2017]409号)文件,除师资费外,培训费实行综合定额标准,分项核定、总额控制,各项费用之间可适当调剂使用。按照参加培训的人数和天数计算,市内每人每天费用不超过400元(住宿费200元、伙食费130元、场地、资料及交通费40元、其他费用30元);市外省内每人每天费用不超过440元(住宿费240元、伙食费130元、场地、资料及交通费40元、其他费用30元);省外每人每天费用不超过550元(住宿费330元、伙食费150元、场地、资料及交通费40元、其他费用30元),需附培训通知、培训支出预算、签到表报销。培训原则上在市内举办,严格控制到市外举办培训班。参与组织培训的工作人员控制在参训人员数量的10%以内,最多不超过10人。讲课费副高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500元,正高不超过1000元,院士、全国知名专家不超过1500元,其他人员参照标准执行。按培训实际发生的学时,每半天最多计算4学时。确因工作需要从市外邀请讲师的经办主任批准,讲课费在原标准上最多增加50%。讲课费由本人签字领取,举办单位公职人员不发放讲课费。

(二) 宣传费是指付给新闻媒体的宣传片制作费、版面制作费、日常新闻发布费、活动策划布置费等。负责宣传工作的科室应制定年度宣传计划(包括宣传渠道、内容、范围、时间安排、所需经费及列支渠道办党组会批准后实施。大型宣传费需专题报告,实行“一事一议”审批原则,明确承接宣传的相关媒体并签订有关合同。按规定需办理政府采购或招投标手续的,提前报规划财务科,由内审小组及办领导进行核定其他因扶贫宣传产生的差旅费、印刷费、邮寄费等,附相关证明文件按实报销。经批准的报告需及时送规划财务科申报资金使用计划后才可发生。

(三) 督查考核费是指因扶贫工作需要赴市内各县市区或市外督查考核期间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员差旅费、租车费、印刷费、办公费及迎检接待费用等。办内督查考核活动需专题报告,明确督查考核人员、时间、地点、租车车辆、所需经费及列支渠道等,报办党组或办主任批示同意后实施。迎接国、省考核需按照上级文件,制定迎检具体方案(包括食宿安排、行程计划、陪同人员以及所需经费、列支渠道等),报办党组会批准后实施。经批准的报告需及时送规划财务科申报资金使用计划后才可发生。

第九条 其他费用支出包括干部职工(含聘用制人员)的误餐补助支出、体检费支出及慰问支出等。

(一)误餐补助支出是指在常住地范围内,因执行公务无法回家或回食堂就餐的,经单分管领导审批后,可在早餐20元、中餐40元、晚餐40元标准内凭据报销工作餐。工作日在单位连续加班4小时以上、休息日在单位连续加班4小时以上8小时以内的,可按不高于40元标准安排一餐工作餐,休息日在单位连续加班8小时以上的,可按每餐不高于40元标准安排两餐。由综合科负责严格把关、统计时限并安排就餐,附分管领导审批的加班用餐申请单和菜单凭据报销。

)体检费支出是指每年组织干部职工进行一次身体健康检查,体检工作由办综合科负责组织联络。按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定期健康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衡办[2017]48号)文件执行,附专题报告、医院体检合同协议、体检明细表据实报销。

)慰问支出。年底对全办困难干部职工慰问,由本人申请,经综合科归总后,提交办党组会议研究。慰问金3000元/年。其他慰问由办工会负责,年底进行张榜公布。慰问金以现金支付。

第四章  财务审批程序

 建立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审批制度,完善内部管理体系。

(一)决策审批。完善财务决策程序,精简财务审批手续,注重财务工作效率,实行分层次决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党组集体决策。资金使用超过2000元不满2元的,需专题报告,经分管领导和分管财务领导审批;金额超过2万元不满5万元的,经主任审批;大额资金(5万元及以上)的分配和使用需经党组会集体研究审批经批准的报告需及时送规划财务科申报资金使用计划后才可使用

(二)报账程序。各科室分别设置一名报账员,负责本科室报账工作。办属各科室当月发生的费用,次月1日至15日前办理好有关手续送规划财务科核付,无特殊情况逾期不再受理。凡报账的票证票据,由经办人填写《费用报销单》并附相关附件、发票(超过2000元发票须经办人和证明人共同签字),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同意,会计审核,规划财务科长签字,报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后,再由出纳付款并列入相关科室费用开支。

(三)结算方式。凡大额开支、定点签单通过转账方式结算,由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特殊情况、小金额的,使用现金授权支付根据财政局要求实行公务卡强制结算,减少公务支出中的现金提取和使用,住宿费支出必须以公务卡结算,附刷卡小票,由办财务人员登录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根据持卡人提供的姓名、交易日期和消费金额等信息,查询核对公务消费的真实性,审核确认后按程序报销。各科室报账员负责汇总本科室人员公务卡情况,及时报规划财务科。

(四)政府采购。根据衡财购[2018]473号文件,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10万元以上但未超过30万元的项目,由规划财务科从内网采购系统上申报,具体负责科室进行自主采购,按要求邀请三家以上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价,与最低价供应商签订合同后,由相关人员在采购清单上签字,报政府采购办备案。预算金额超过30万元(含)以上项目,由规划财务科进行公开挂网,实行招投标采购,根据系统自动中标情况进行采购。

 财务监督管理

十一  规划财务科每季度对“三公经费”开支情况及各科室支出情况进行公布,接受监督举报。

第十  科室负责人为科室财务支出行为的第一责任人,应加强费用报销的内控管理,财务人员、相关领导对费用报销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程序完整合规。

第十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科室和人员的责任:

(一)不按规定审核、控制、支付有关费用的。

(二)虚报冒领骗取费用的。

(三)擅自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的。

(四)不按实报销有关费用的。

(五)转嫁有关费用的。

(六)其他违反本办法行为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办党组责令改正,违规资金予以追回,并视情况予以通报。情况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则

第十  本办法由规划财务科负责解释。

十五  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衡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8年6月12日 

 

附件

衡阳市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

单位:元/人·天

序号

地区(城市)

住宿费标准

旺季地区

旺季浮动标准

旺季期间

旺季上浮价

省级

厅局级

其他

人员

省级

厅局级

其他

人员

1

北京

全市

1100

650

500

 

 

 

 

 

2

天津

6个中心城区、滨海新区、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区、蓟县

800

480

380

 

 

 

 

 

宁河区

600

350

320

 

 

 

 

 

3

河北

石家庄市、张家口市、秦皇岛市、廊坊市、承德市、保定市

800

450

350

张家口市

7-9月

11-3月

1200

675

525

秦皇岛市

7-8月

1200

680

500

承德市

7-9月

1000

580

580

其他地区

800

450

310

 

 

 

 

 

4

山西

太原市、大同市、晋城市

800

480

350

 

 

 

 

 

临汾市

800

480

330

 

 

 

 

 

阳泉市、长治市、晋中市

800

480

310

 

 

 

 

 

其他地区

800

400

240

 

 

 

 

 

5

内蒙古

呼和浩特市

800

460

350

 

 

 

 

 

其他地区

800

460

320

海拉尔市、满洲里市 阿尔山市

7-9月

1200

690

480

二连浩特市

7-9月

1000

580

400

额济纳旗

9-10月

1200

690

480

6

辽宁

沈阳市

800

480

350

 

 

 

 

 

其他地区

800

480

330

 

 

 

 

 

7

大连

全市

800

490

350

全市

7-9月

960

590

420

8

吉林

长春市、吉林市、延边州、长白山管理区

800

450

350

吉林市、延边州、长白山管理区

7-9月

960

540

420

其他地区

750

400

300

 

 

 

 

 

9

黑龙江

哈尔滨市

800

450

350

哈尔滨市

7-9月

960

540

420

其他地区

750

450

300

牡丹江市、伊春市大兴安岭地区、黑河市、佳木斯市

6-8月

900

540

360

10

上海

全市

1100

600

500

 

 

 

 

 

11

江苏

南京市、苏州市、无锡市、常州市、镇江市

900

490

380

 

 

 

 

 

其他地区

900

490

360

 

 

 

 

 

12

浙江

杭州市

900

500

400

 

 

 

 

 

其他地区

800

490

340

 

 

 

 

 

13

宁波

全市

800

450

350

 

 

 

 

 

14

安徽

全省

800

460

350

 

 

 

 

 

15

福建

福州市、泉州市、平潭综合实验区

900

480

380

 

 

 

 

 

其他地区

900

480

350

 

 

 

 

 

16

厦门

全市

900

500

400

 

 

 

 

 

17

江西

全省

800

470

350

 

 

 

 

 

18

山东

济南市、淄博市、枣庄市、东营市、烟台市、潍坊市、济宁市、泰安市、威海市、日照市

800

480

380

烟台市、威海市、日照市

7-9月

960

570

450

其他地区

800

460

360

 

 

 

 

 

19

青岛

全市

800

490

380

全市

7-9月

960

590

450

20

河南

郑州市

900

480

380

 

 

 

 

 

其他地区

800

480

330

洛阳市

4-5月上旬

1200

720

500

21

湖北

武汉市

800

480

350

 

 

 

 

 

其他地区

800

480

320

 

 

 

 

 

22

湖南

长沙市

800

450

350

 

 

 

 

 

其他地区

800

450

330

 

 

 

 

 

23

广东

广州市、珠海市、佛山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

900

550

450

 

 

 

 

 

其他地区

850

530

420

 

 

 

 

 

24

深圳

全市

900

550

450

 

 

 

 

 

25

广西

南宁市

800

470

350

 

 

 

 

 

其他地区

800

470

330

桂林市、北海市

1-2月

7-9月

1040

610

430

26

海南

海口市、三沙市、儋州市、五指山市、文昌市、琼海市、万宁市、东方市、定安县、屯昌县、澄迈县、临高县、白沙县、昌江县、乐东县、陵水县、保亭县、琼中县、洋浦开发区

800

500

350

海口市、文昌市、

澄迈县

11-2月

1040

650

450

琼海市、万宁市、

陵水县、保亭县

11-3月

1040

650

450

三亚市

1000

600

400

三亚市

10-4月

1200

720

480

27

重庆

9个中心城区、北部新区

800

480

370

 

 

 

 

 

其他地区

770

450

300

 

 

 

 

 

28

四川

成都市

900

470

370

 

 

 

 

 

阿坝州、甘孜州

800

430

330

 

 

 

 

 

绵阳市、乐山市、雅安市

800

430

320

 

 

 

 

 

宜宾市

800

430

300

 

 

 

 

 

凉山州

750

430

330

 

 

 

 

 

德阳市、遂宁市、巴中市

750

430

310

 

 

 

 

 

其他地区

750

430

300

 

 

 

 

 

29

贵州

贵阳市

800

470

370

 

 

 

 

 

其他地区

750

450

300

 

 

 

 

 

30

云南

昆明市、大理白族自治州、丽江市、迪庆藏族自治州、西双版纳州

900

480

380

 

 

 

 

 

其他地区

900

480

330

 

 

 

 

 

31

西藏

拉萨市

800

500

350

拉萨市

6-9月

1200

750

530

其他地区

500

400

300

其他地区

6-9月

800

500

350

32

陕西

西安市

800

460

350

 

 

 

 

 

榆林市、延安市

680

350

300

 

 

 

 

 

杨凌区

680

320

260

 

 

 

 

 

咸阳市、宝鸡市

600

320

260

 

 

 

 

 

渭南市、韩城市

600

300

260

 

 

 

 

 

其他地区

600

300

230

 

 

 

 

 

33

甘肃

兰州市

800

470

350

 

 

 

 

 

其他地区

700

450

310

 

 

 

 

 

34

青海

西宁市

800

500

350

西宁市

6-9月

1200

750

530

玉树藏族自治 州、果洛藏族自治州

600

350

300

玉树藏族自治州

 

5-9月

900

525

450

海北藏族自治州、黄南藏族自治州

600

350

250

海北藏族自治州、黄南藏族自治州

 

5-9月

900

525

375

海东市、海南藏族自治州

600

300

250

海东市、

海南藏族自治州

5-9月

900

450

375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

600

300

200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

5-9月

900

450

300

35

宁夏

银川市

800

470

350

 

 

 

 

 

其他地区

800

430

330

 

 

 

 

 

36

新疆

乌鲁木齐市

800

480

350

 

 

 

 

 

石河子市、克拉玛依市、昌吉回族自治州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阿勒泰地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吐鲁番市、哈密地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田地区

800

480

340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800

480

320

 

 

 

 

 

喀什地区

780

480

300

 

 

 

 

 

阿克苏地区

700

450

300

 

 

 

 

 

塔城地区

700

400

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