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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衡阳市进一步强化“三落实”、确保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两区一园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市直行业扶贫部门:

2020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消除绝对贫困、实现全面小康的收官之年。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安排部署,确保我市在2020年脱贫攻坚实现全面脱贫,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和全省决战脱贫攻坚暨防控新冠肺炎阻击战动员大会、全省扶贫办主任视频会议精神,结合我市脱贫攻坚工作实际,提出《衡阳市进一步强化“三落实”、确保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采取有力措施抓好落实,确保圆满完成任务。

 

衡阳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0224

衡阳市进一步强化“三落实”、确保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的实施意见

 

2020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消除绝对贫困、实现全面小康的收官之年。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安排部署,确保我市在2020年脱贫攻坚实现全面脱贫,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和全省决战脱贫攻坚暨防控新冠肺炎阻击战动员大会、全省扶贫办主任视频会议精神,结合我市脱贫攻坚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重要论述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我市脱贫攻坚工作实际,“全面小康决胜年”为抓手,努力实现“一脱贫三促进六覆盖”,全面实现我市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坚决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时间安排

2020年3月1日-12月31日,分为2个阶段:

第一阶段(“回头看”阶段):3月1日-5月31日;

第二阶段(提质增效阶段):6月1日-12月31日。

三、主要内容

紧紧围绕“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和“三精准”要求,进一步强化“三落实”,全面提升脱贫质量,巩固脱贫成果。

(一)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分三个层面进一步强化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脱贫攻坚工作责任。

1.进一步强化县、乡、村三级责任。县级领导负责督促指导所联系乡镇(街道)和所分管县直行业部门脱贫攻坚工作,并对所联系乡镇(街道)的脱贫攻坚工作成效和所分管行业的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负责。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本乡镇(街道)脱贫攻坚负总责,乡镇(街道)干部负责所联系村(社区)脱贫攻坚工作,并对所联系的村(社区)的脱贫成效负责。村(社区)干部负责本村脱贫攻坚工作,并对所联系的村(社区)的贫困户脱贫成效负责(是贫困村的对巩固贫困村脱贫成果负责)。县、乡、村三级均要分级形成所联系片区和分管单位脱贫攻坚工作责任清单。

2.进一步强化市县两级行业扶贫部门责任。行业扶贫部门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扶贫办负责抓落实,负责指导本行业扶贫政策落实和问题整改。市直行业部门对口指导县直行业部门,县直行业部门指导乡镇(街道)抓好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并对本行业数据信息负责,对摸底核实出来的问题负责抓好整改落实,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脱贫攻坚工作责任清单。

3.进一步强化驻村帮扶工作队、结对帮扶责任人、驻(联)村结对帮扶后盾单位责任。驻村帮扶工作队负责所驻村(社区)脱贫攻坚工作,驻村工作队员对所联系片区内的“四类重点对象”、不稳定脱贫户、贫困边缘户的脱贫帮扶和贫困监测负责;结对帮扶责任人对所结对贫困户的脱贫和防止返贫负责,对所结对贫困户要逐项摸底核实情况,因户施策,对未脱贫户要因户制定脱贫措施,对已脱贫户要因户形成巩固脱贫质量防止返贫方案;驻村结对帮扶工作后盾单位负责所帮扶的村(社区)脱贫攻坚工作,及时研究部署,确保尽锐出战,确保资金人员力量不减,大力支持驻村帮扶工作队和结对帮扶责任人开展扶贫工作,当好后盾,并形成脱贫攻坚工作责任清单。

(二)进一步强化工作落实。在明确责任的基础上,围绕工作重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一阶段工作重点、任务和方法

1.工作重点。①清底子,建台账。一要全面摸清“四类重点对象、不稳定脱贫户和贫困边缘户底子,建好工作台账,做到缺啥补啥。二要摸清尚未脱贫户的真实底数,哪些户属有劳动能力,可通过帮扶能自主发展脱贫,哪些户属无劳动能力,要社会保障兜底脱贫。②补短板,促平衡。要集中查找住房保障、教育助学、基本医疗、饮水安全、慢性病签约管理服务、产业发展、社会保障、驻村结对帮扶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做到边查边改。从去年省脱贫攻坚工作实地考核情况来看,非贫困村存在的问题较贫困村多,此次行动中重点要补齐非贫困村因重视不够造成的短板,推进非贫困村和贫困村平衡发展。③强弱项,防风险。小额信贷、光伏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后扶、贫困户自主参与发展产业、扶贫领域信访舆情等是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弱项,要进一步强化措施防范风险。

2.工作任务。分为五个层级:

①逐户上门,逐项核实。联乡县级领导要深入所联系乡镇(街道)督促指导脱贫攻坚工作,联村乡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队员和村两委干部以及结对帮扶责任人要深入所联系片区逐户上门逐项摸底核实情况。

②澄清底子,建立台账。本次专项行动摸底核实的情况,要分级分项建立工作台账,各级工作台账必须分级经县、乡、村、驻村工作队、结对帮扶责任人签字认可后逐级上报。

③部门审核,分类指导。县直行业扶贫部门根据乡镇(街道)上报的问题清单,逐个问题进行甄别核实,并将核准的问题清单经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时上报对口市直行业部门,由市、县两级行业扶贫部门具体落实本行业的扶贫政策,并指导乡、村、驻村帮扶工作队和结对帮扶责任人抓好整改落实。

④因地制宜,因户施策。针对摸底核实发现的问题以及省考核、督查反馈的问题,各县市区(园区)、市直有关行业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按照缺啥补啥的原则,做到边查边改。按照农户属性区分类别,对稳定脱贫户保持原有享受政策的延续性;对未脱贫户和不稳定脱贫户要因地制宜,因户施策,帮助贫困户脱贫并提升脱贫质量;对贫困边缘户要严密监测,及时进行帮扶和救助,防止致贫。对贫困人口500人以上村、截止2019年底未脱贫人口30人以上村和500人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实行挂牌督战。

⑤检查验收,对账销号。本次专项行动摸底核实发现的问题以及省考核、督查反馈的问题,必须在5月31日前全部整改落实到位,确保所有问题清零,为今年的脱贫攻坚工作“大考”夯实基础。6月份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组织县际交叉检查验收。

3.工作方法。入户摸底核实采取“六看、六问、六查”,的方法,将各村、各户、各项目情况摸清查细。

“六看”:一看吃和穿,农户家里是否缺吃缺穿被服;二居住环境,农户家里和门前屋后是否干净整洁;三看住房安全,农的住房是否安全;四看上学就医,农户家里是否有失学辍学的适龄儿童少年,是全部参加新农合,尤其是新嫁入人员和新生儿是否参加新农合,慢性病签约管理服务是否到位;五看饮水安全,农户家庭是否缺饮用水,水质是否达标;六看劳动力,农户家庭是否有劳动力,是否有身残智障人员。

“六问”:一问农户家庭成员信息,是否存在遗漏;二问农户家庭收入,是否有稳定经济收入来源,是否有产业帮扶,是否使用了小额信贷,是否属于兜底保障对象,本次新冠肺炎疫情对家庭有何影响;三问贫困户脱贫是否本人或本人委托他人签字,脱贫退出实不实;四问帮扶工作开展情况,驻村工作队员和结对帮扶责任人帮助解决了哪些实际问题;五问村级扶贫工作开展情况,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是否规范,村里是否建立了扶贫车间或设立了公益性岗位,是否优先安排贫困户就近就业;六问村里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建设和完善情况,对扶贫工作是否满意。

“六查”:一查手册档案,解决资料填写全不全的问题;二查数据信息,解决数据信息准不准的问题;三查政策措施,解决帮扶措施实不实的问题;四查帮扶效果,解决帮扶工作真不真的问题;五查账目票据,解决资金使用好不好的问题;六查“两折两卡”,解决到户资金到没到位的问题。

第二阶段主要工作内容

1.强化重点帮扶。经过几年努力,全市还剩余1.648万贫困人口未脱贫,绝大部分为老、弱、病、残,是坚中之坚,是必须下大力气啃下的“硬骨头”。对第一阶段摸底清查出来的特殊困难群体,要精准施策,分类帮扶,对有劳动力的贫困家庭,要因户制定帮扶计划,通过帮助贫困户自主发展实现脱贫;对于全家无劳动力的家庭,必须兜底保障到位,实现应兜尽兜,确保脱贫路上不落一户、小康路上不漏一人。

2.提高脱贫质量。严格贯彻落实省扶贫办出台的《提高脱贫质量促进稳定脱贫的指导意见》精神,脱贫攻坚期内,保持现有扶贫政策稳定,对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相关帮扶政策基本保持不变。要持续加大产业扶贫力度,深入实施就业扶贫,全面落实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和危房改造政策,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强化综合保障性脱贫,继续落实驻村、结对帮扶全覆盖,全面建强村党组织,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进一步激发贫困户脱贫致富内生动力。

3.巩固脱贫成效。全市上下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最大的民生工程、最大的发展机遇来抓,把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坚持一抓到底。注重总结提炼,挖掘提炼可供借鉴的典型经验,形成独特的亮点成效。强化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减轻基层负担的要求,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加强扶贫资金项目监管,充分发挥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效益。持续开展“回头看”,及时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夯实发展基础;及时帮助贫困户破解发展面临的难题,解决贫困户亟待解决的困难,与乡村振兴紧密衔接,切实巩固脱贫成果,让贫困户家庭真正走上致富之路。

4.全面实现小康。全面完成全市剩余的1.648万贫困人口脱贫任务,全面提升脱贫质量,巩固脱贫成效,确保贫困群众全部实现稳定脱贫,让衡阳与全国一道同步实现小康。

(三)进一步强化政策落实。围绕“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和社会兜底保障政策,重点在五个方面下功夫。

1.在保持政策持续稳定上下功夫。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对已退出的贫困县、贫困村和贫困人口,保持现有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切实做到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监管。

2.在“3+1保障”上下功夫。一是农村危房改造。确保所有的“四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有保障;对今年新增的“四类重点对象”或已脱贫户因自然因素造成住房安全无保障的,要及时鉴定并重新标识,按照危房改造的评议公示、纳入改造计划、实施危房改造、竣工验收及资金拨付等程序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政策,严格监管资金,公布举报电话,完善好系统信息和纸质档案。二是易地扶贫搬迁。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脱贫率、入住率、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覆盖率、后续帮扶措施覆盖率、拆旧复垦率均达到100%,项目质量达标,资金管理使用规范,集中安置点管理服务及思想文化工程建设等开展正常,日常工作得力,群众满意度高,无突出问题;加大易地搬迁户的产业、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后续扶持力度;对500人以上的集中安置点实施挂牌督战。三是教育扶贫。杜绝贫困家庭学生因贫辍学,除因身体状况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6-15周岁)不失学辍学;教育资助政策全部落实到位;职业学历教育补助按要求落实到位。健康扶贫。所有贫困人口要实现“应保尽保”,参保率要达到100%,缴费补助达到50%以上;贫困人口享受“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县域内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5%以上;贫困人口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结核病等四种慢性病患者签约管理服务率达到100%,年内上门服务不低于4次;在2019年消除行政村卫生室“空白村”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村级医疗卫生场地和功能。五是饮水安全。水量要达标,人均每天不低于35升;水质要达标,饮用水中无肉眼可见杂质、无异色异味,农户长期饮用无不良反应;取水要方便,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20分钟(水平距离不超过800米或垂直距离不超过80米),季节性缺水地区要有解决预案且全年供水保证率达到90%以上;饮水工程质量要达标,要按设置要求发挥效益,保障水质安全,饮水工程管理要规范;20户以上的集中饮水工程每年水质检测不低于2次。

3.在落实兜底保障政策上下功夫。一是全市剩余1.648万贫困人口,绝大部分为老、弱、病、残,是必须下大力气啃下的硬骨头。要全面落细落实低保、医保、养老保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综合社会保障政策,从今年1月起按照省政府确定的人平4000元每年标准发放低保补助金。要深入推进“户帮户亲帮亲,互助脱贫奔小康”行动,动员社会力量帮扶特困群体,切实解决生活和精神面貌问题,确保活动实效。二是全面落实贫困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做好贫困残疾人鉴定发证工作,落实好残疾人“两项补贴”,重疾户和纳入特困供养的残疾人,按政策落实由政府全额代缴医保参保费和最低档次养老保险参保费。三是落实残疾学生和残疾家庭学生教育补助政策。

4.在拓宽增收渠道上下功夫。产业和就业扶贫是巩固脱贫成果、提升脱贫质量的根本途径。一是大力实施产业扶贫。提高扶贫产业组织化程度,持续培育或引进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上的规模乡村产业企业,贫困村在已经成立产业合作社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壮大,在有条件的非贫困村培育发展一批非贫困村村级产业合作社;产业扶贫必须实现全覆盖;龙头企业带动贫困村发展产业的数量占贫困村总数比例达到60%以上,与有产业发展能力和意愿的贫困户建立带贫益贫机制的比例达到80%以上;指导贫困户及时春耕春种,加强贫困地区农产品消费扶贫产销对接,解决生产发展和产品积压难题。二是大力实施就业扶贫。全面完成省下达的就业扶贫和新增贫困劳动力就业任务,并确保就业信息真实准确;完成贫困家庭“两后生”技能培训任务,并确保技能培训的真实性;针对今年的新冠肺炎疫情,采取针对性措施全力解决贫困群众外出务工难题,全面摸清贫困劳动力就业底子,加强返城返岗车辆、信息等方面的支持,优先安排贫困劳动力在扶贫车间、公益岗位就近就业三是大力实施生态扶贫。按程序选聘生态护林员,做好生态护林员的考核,落实补助工资(祁东县有生态扶贫任务)。

5.在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上下功夫。坚持贫困群众在脱贫攻坚中的主体地位,深入推进扶贫扶志扶智行动,强化政策引导和教育引导,动员贫困群众参与项目实施,加强“两后生”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培训,进一步激发自主脱贫的内生动力。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强化“三落实”、确保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是全面查清“四类重点对象”、不稳定脱贫户、贫困边缘户的基本底数迎接国家脱贫攻坚普查的基础性工作,是补短板强弱项高质量完成脱贫任务的重要抓手,是提升脱贫质量、巩固脱贫成效,实现全面脱贫建小康衡阳的重要一环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把握工作标准,化工作举措,扎实开展工作。脱贫攻坚越到后面都是越难啃的硬骨头,各级干部必须坚决克服疲劳和厌倦情绪,深入到乡到村到户,逐户逐项摸底核实情况,做到不落一村、不落一户、不落一项,不获全胜决不收兵。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按照全市统一安排,强化组织领导,及时动员、全面部署、督查落实。各县市区要真正落实联系乡镇(街道)的县级领导挂帅,乡镇书记负总责,联村干部、村组干部、驻村队员、结对帮扶责任人具体落实。各级行业扶贫部门要认真履行好行业职责,加强对乡镇(街道)的业务指导,认真开展问题排查,负责本行业的问题整改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层层压实责任,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工作。

(三)采取过硬措施。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任务要求推进工作,做到推进“三落实”工作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国省扶贫办主任会议精神2019年省级实地交叉考核反馈问题整改相结合。上半年侧重澄清底数、因户施策短板下半年侧重提质增效巩固脱贫成果。帮扶措施要精细精准,对发现的问题要逐村逐户列出制定问题摸底清单、整改责任清单、挂牌督办清单,确保辖区内所有行政村、贫困户问题全部清零。采用明查与暗访、检查与通报、自与互评相结合的办法督促落实落细,确保工作无死角、无盲区

(四)强化考核问责。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按照责任清单的要求,切实担负起本单位本辖区内的脱贫攻坚责任,真正实现问题清零、提质增效,以优异成绩迎接全国“大考”。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在6月份组织交叉检查验收,对检查验收情况全部到事到人,对于工作出色前20名的乡镇(街道),按照20万元的标准进行奖励,其党政主要负责人、工作特别突出的扶贫一线党员干部纳入全市优秀党务工作者表彰;对于工作落实不力,排名靠后的20个乡镇(街道),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和联系该乡镇(街道)的县级领导进行约谈追责要求限期整改。同时,对履责不尽责、敷衍塞责的县级行业扶贫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驻村后盾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乡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员,结对帮扶责任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问责。检查验收的结果纳入2020年乡镇(街道)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工作实地考核,所占权重不低于实地考核结果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