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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五届人大九次会议第218号建议的答复

振局建复〔2021〕1号(A类)

 

李朝刚代表:

您的《关于落实“六保”推进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成果的建议》收悉,按照市政府安排,由我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驻村办等有关市直单位协办。我局党组召开会议进行了专门研究,协同其他有关市直单位落实建议,要求各县市区乡村振兴局也要高度重视该建议。现回复如下:

一、强化防贫监测,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易返贫致贫人口要加强监测,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党中央决定,适时组织开展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工作,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责任,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的讲话精神和“四个不摘”要求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市委市政府把防止规模性返贫和新致贫列入全市乡村振兴当前及今后5年的中心工作和底线任务。当前,全市重点围绕收入支出变化、“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主要指标,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等实施常态化预警监测,以村为单位设立贫困监测员、以乡镇为单位设立贫困监测站,实行监测情况季通报制度,严格按照“农户主动申请、部门信息比对、干部走访排查”方式开展动态调整,把人均年收入低于6500元户,医疗费用自付部分超过5000元的脱贫户或超过15000元的非脱贫户,农业产业失败、因灾受损超过5000元脱贫户或超过20000元非脱贫户纳入监测帮扶范围,监测系统内对象明确结对帮扶责任人,帮扶责任人针对易返贫致贫人口收入水平和发展能力等情况,精准分析返贫致贫原因,因人因户及时制定、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发现一户纳入一户,纳入一户帮扶一户,稳定一户退出一户,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二、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为确保农村稳定,农民增收,政府出台“十四五规划对乡村振兴长期发展计划,完善农村水、电、路、气、通信、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市“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提出:“提质农村基础设施,优化乡村交通体系,畅通城乡交通运输连接,推动城乡客运一体化。强化乡村水安全保障,持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推进乡村能源革命,加快城乡电力服务均等化进程,推进天然气进农村,加快开发利用清洁可再生能源。加快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加快农村宽带通信网、移动互联网、数字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等发展,推进城乡信息共建共享、互联互通”。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加强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治理,让良好生态成为乡村振兴支撑点。“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提出:“推进农村污水、垃圾与公共空间整治,全面实施垃圾分类和源头减量,全面建设农村集中或分散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加强对农村住房建设的服务、指导和管理。统筹做好农村净化、绿化、美化、亮化工作,加强农户房前屋后、进村道路、村庄四周等的绿化,鼓励庭院美化,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到2025年,全市对垃圾进行分类处理、资源利用的行政村比例达到100%,乡镇、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100%,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有公共照明设施的行政村达到80%以上”。

三、充分发挥人才作用,融合发展推动乡村振兴

农村要发展,最终还是要靠人,支持和鼓励有知识的年轻人在家乡发展,打造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带领农民致富,既是乡村振兴的长远大计,也是当务之急。市“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提出:“完善激励政策,吸引大学生、农民工、退伍军人等重点群体返乡创业就业,引导有资金、有技术、会管理的返乡人员参与或领办新型经济实体。建立‘新乡贤’回乡引导机制,支持在外离退休党员干部、知识分子和工商界人士等回乡投资兴业、居住和养老。‘十四五’期间,新增扶持返乡创业20000人,推动1000名‘新乡贤’回乡投资兴业或参与乡村公共事务管理”。市委市政府正在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推动乡村人才振兴,让各类人才在乡村大施所能、大展才华、大显身手。定期组织乡村党组织和企业家开展产业项目对接会、洽谈会,定期发布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动态信息,为城市生产要素更好地向农村转移牵线搭桥。目前,全市已经集合企业家、专家近580人,组建了顾问团、活动小组,积极为农村经济发展找对策提建议,为乡村振兴打基础。建立健全激励机制,研究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力争做到“企业到村、产业到户、就业到人”,留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就地就业,吸引农村实用人才和大学毕业生来乡、返乡发展,鼓励社会人才投身乡村建设。

四、深化农村改革机制,推动城乡要素平等

加快培育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为他们提供更优质的平台和扶持。一是抓政策引导。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衡阳市以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社会化服务组织为重点,不断提升生产经营水平,增强服务能力,带动农民致富,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出台《衡阳市关于促进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从发展原则、发展目标、工作重点、扶持政策、准入条件、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了规定,积极营造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氛围。二是抓示范引领。我们积极引导和鼓励符合条件、有志于农业生产的规模大户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工商注册登记,创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规范提升一批、示范带动一批、引导发展一批的方法,加快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选择一批基础较好、发展潜力较大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涉农项目上给予倾斜支持,开展“四级联动”的示范创建,促进其发展壮大,示范带动一大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三是抓规范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等一系列部署要求,狠抓监测和名录管理,及时开展“空壳社”清理,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规范化管理,不断增强其发展实力、经营活力和带动能力,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分类施策,对产业项目经营状况不佳、但产品有市场的,帮助其加强管理,强化产销对接,提升带贫效果;对产业项目经营管理不善、产品没有市场的,派出专家指导其开发新产品,提升带贫效果;对亏损严重、原有产品没有市场、开发新产品有困难的,及时收回帮扶资金、安排新的带贫主体接续项目。深入贯彻“两会”“两保”精神,在过渡期内树立保带贫主体、保产业项目就是保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发展理念,加大对产业项目的财政扶持力度,支持其补齐技术、设施、营销短板,推动产业项目全产业链发展,提升联农带贫能力,巩固提升联农带贫效果。

截止2020年底,全市农业农村成立合作社8541家,家庭农场5207家,共13748家。合作社、家庭农场流转土地面积523.56万亩,占全市农村土地面积的30.68%,其中耕地面积292.42万亩,占全市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62.43%。

五、加大扶持力度,促进村级集体经济持续增收

市委市政府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四个不摘”要求,加大扶持力度,落实有关政策措施,促进村级集体经济不断壮大持续增收。一是驻村帮扶工作队有效发挥了攻坚作用。脱贫攻坚期全市派出驻村帮扶工作队1483支,队员3536人,他们深入了解基层村情民情,战斗在脱贫攻坚一线。在宣传贯彻党的政策、推动精准脱贫、改善基础设施、推动村集体经济发展、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办好了一大批贫困群众“急难愁盼”的实事好事,增进了党员干部与基层群众间的感情,有效化解了各类社会矛盾纠纷,更加维护了基层的和谐稳定。二是按照中央和省里要求调整派驻工作队。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在乡村振兴中持续向重点乡村选派驻村工作队有关部署安排,乡村振兴的驻点村范围与原脱贫攻坚的驻点村范围进行了调整。将乡村振兴重点村、已脱贫村、乡村振兴示范村、红色美丽村庄、党组织软弱涣散村作为选队派队的重点。我们按照尽锐出战的要求重新抽员组队,市本级共抽调240人组建乡村振驻村工作队81支,并向软弱涣散党组织派驻第一书记19名。据初步统计,全市共抽调1446人组建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623支接续奋战乡村振兴一线,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三是加大扶持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受当前新冠疫情防控、宏观经济环境趋紧、政策性减收等因素影响,市财政财力保障有限,难以充分满足各方需求,但市财政将不断完善财政投入机制,优先支持农村发展。目前全市正在积极推进因地制宜发展产业,按照“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宜工则工、宜游则游”的产业发展思路,充分发挥地资源优势,建设一批主导产业突出、规模效益显著、综合竞争力和辐射带动力强的特色农业集聚区;推进农业产业集约化和特色化,力争打造一批集原材料生产和农产品加工一体化的特色农业示范区;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加国、省、市农产品交易博览会,通过建立乡村振兴特色产品馆、搭建展销平台、直播带货等多种渠道,线上线下宣传推广特色农产品,提高当地农特产品知名度。同时,在省直管县财政体制下,各县(市)区也应按照中央、省、市要求,进一步落实乡村振兴主体责任,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在落实“四个不摘”保障已出列村巩固拓展脱贫成效的基础上,逐步加强对面上的非贫困村投入力度,逐年消减村级负债问题。

最后,感谢您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为我市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出宝贵意见。

 

 

衡阳市乡村振兴局

2021年7月26日

 

 

 

责任领导:彭晓洪             人:周锦浩

联系电话:0734-8846705

抄送:市人大联工委(2),市政府办(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