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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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国资工作要点

来源:衡阳市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5-03-16 【字体:

  2015年国资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7号文件精神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实现国资工作五个转型发展,即工作重心从国企改制向国资监管转型,资产经营从统一归集向加快处置、加快发展转型,重点项目从前期工作向全面实施、加快推进转型,国企改制从基本完成向全面完成、全面扫尾转型,信访维稳从被动接访向主动出击、主动化解转型。 

  主要目标是:全面深化国资监管体制改革,实现经营性国资监管集中统一全覆盖;大力推进政企分开,基本完成党政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与下属企业脱钩;实现资产处置变现2亿元,融资引资30亿元,国有资本预算净收益1000万元;突出抓好五矿金铜等一批产业项目和来雁新城等一批城建项目建设;全面完成全市国有、集体企业改制扫尾、社会职能移交工作;主动清理及解决一批改制历史遗留问题,重点化解突出矛盾;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引领和带动作用,促进衡阳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全面深化国资监管体制改革 

  (一)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以出资关系为基础加快理顺政府和国有企业的关系。全面清理经营性国有资产,通过破产退出、划转移交等方式,大力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基本完成党政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与下属企业脱钩。 

  (二)推动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积极探索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有效形式,着力解决经营性国有资产多头监管、重复监管,配置不合理,效率低下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 

  二、建立层次清晰、结构合理、职责明确、监管到位的国资监管基础工作体系 

  (三)强化重大事项管理。完善、规范、推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市纪委对重大事项必须申报的有关规定。 

  (四)规范对已改制企业资产、人员的管理。完善资产清理、移交程序,制定资产、人员管理办法,加大资本运作力度,推动存量资产重组整合。 

  (五)规范投融资管理。对企业重大投融资事项执行企业提出—专家评审—国资委审核—市政府批准的工作程序。 

  (六)加强产权和预算管理。做好国有出资企业产权登记工作;对决策参与权受限、国资收益不高的国有小股权,适时实行战略性退出;强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安排和国有资本战略布局,完善覆盖全部经营性国有企业、分级管理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加强国有资本收益收缴工作。 

  (七)创新业绩考核体系。进一步完善薪酬管理、业绩考核机制,实行企业经营层业绩考核、薪酬奖惩兑现与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贡献率、市政府重点工作推进、企业安全稳定相挂钩;试点设立薪酬发放专户,对所考核的企业领导班子及董事、监事、财务总监等派出人员薪酬实行专户专发。 

  (八)突出以管资本为主,在明确国资监管机构职责职能定位的基础上,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支持国有资本与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政府引导基金等各类资本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参与国有企业重组整合、战略投资和创新发展。 

  (九)依法完善董事、监事、财务总监管理办法,加强监事会制度建设。建立董事、监事、财务总监选聘、培训、评价和管理机制,规范人员选派程序;按外派与内设相结合的原则,依法派驻或推荐监事会,加强审计督查,开展专项检查,抓好整改责任落实。 

  (十)优化国有资产监管方式方法,建立国有企业分类指导、评价、考核等监管制度。依法制定或参与制定公司章程,加强战略管理、发展目标、布局结构、公司治理、考核分配和风险控制等管理,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审批事项,不干预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服务企业改革发展。 

  (十一)探索适应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特点、提高国有资源配置效率、发挥国有经济引领带动作用为目标的县级国资监管模式。 

  三、推进国有企业现代制度建设 

  (十三)在依法监管的基础上,明确国有企业功能定位并实施分类管理,按公益、功能、竞争三个类别对国有企业实行分类管理。公益类企业要采用国有独资或国有绝对控股公司组织形式,实现公共政策性目标为主,引入行业监督和社会评价。功能类企业要保持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完成战略任务或重大专项为主要目标,兼顾经济效益。竞争类企业要以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为主要目标,承担社会责任。 

  (十四)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在国有独资企业中全面推广实施外部董事制度;逐步落实董事会业绩考核、薪酬管理和经理层选聘等职权;加强对董、监事会和董、监事的年度考核、任期考核和重大事项专项考核;完善问责制度,形成责权利对等的运行机制;对国有控股、参股等混合所有制企业要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董、监事会建设;要加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建设,发挥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在规范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四、优化国有资本的资源配置     

  (十五)大力推进产权多元化,试点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根据不同国有企业的功能定位、地位作用、运营质量,确定合适的国有股权比例。加快南岳电控股改,推动IPO上市工作;大力支持紫光古汉进一步开拓市场,强化内部管理,恢复在证券市场直接融资的功能。

    (十六)抓好弘湘公司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专项治理二期债券发行、来雁公司国开行棚改专项贷款出账等工作 

    (十七)开展多种形式的银企对接合作,强化产业和金融协同发展,促进产融结合,增强国有企业的投融资能力,确保年内融资到位30亿元以上。 

  (十八)加大资产处置力度。探索股权运作融资,适时变现处置弘湘国投收储资产,实现处置变现2亿元以上。 

  五、推动产业加快发展 

  (十九)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支持来雁公司融资引资,强力推进中国五矿金铜项目、汽车零部件产业园、来雁新城建设、幸福河改造、107国道改造等重点项目建设。 

  (二十)推进产业整合重组。加快整合各类创业基地,依托存量国有资产,着重策划和包装一批产业项目,重点引进央企、大型民企、国内外其他优势企业,引资重组界牌、白纲、衡拖、建湘等有优势生产要素的改制企业,确保产能存续和企业发展。 

  (二十一)加快汽车零配件产业园建设。引导汽车零配件产业集聚,规模发展,力争年内园区建设初具规模。推进中小企业退城进园、原址退二进三。 

    六、全面完成企业改制扫尾工作 

  (二十二)加快资产归集。完成所有已改制企业,设备、厂房等资产移交弘正公司。 

  (二十三)加快社会职能移交。完成所有已改制企业社区移交、党员移交等工作。 

  (二十四)加快企业改制扫尾。按照条件成熟一家,改制一家的原则,完成市属国有、集体企业扫尾工作。 

  (二十五)借助弘湘公司平台,统一归集资产融资,包干调剂,处理化解一批重点突出的改制企业遗留问题。 

   七、大力提升党群工作水平 

  (二十六)创新信访维稳体制机制。主动清理历史积案,落实主体责任,实行一包一负责制,与政法、公安、信访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稳定大局。 

  (二十七)深入推进厂务公开、党务公开。进一步完善厂务公开、党务公开制度,扩大公开范围,引导职工民主参与企业管理,切实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十八)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在职人员参加学历提升和继续再教育;探索成立国资人才基金,重点用于优秀企业经营人才的引进激励、特困厂长帮扶、老企业家慰问;加大市场化、竞争性选人用人力度,探索推行契约化、任期制、淘汰制管理。 

  (二十九)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重要批示精神,带头执行市委“十项规定”,切实转变作风;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相关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和信访举报查处力度,严查改制过程中各项违规违纪行为,把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十)切实维护企业安全稳定。始终要将安全工作放在一切生产经营工作的首位,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稳定督查考核力度,强化维稳基础工作,确保企业无重大、特大事故和恶性信访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