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湖南省人民政府网

衡阳县:“三个强化”助力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

衡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时间:2023-08-14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色低碳出行、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湖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的具体措施》要求,衡阳县实施“三个强化”举措,在全县公务出行保障中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

一是强化政策引导。衡阳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明确要求编制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年度规划,使用财政资金配备更新公务用车,除特殊工作要求或无适配车型外,原则上全部采购配备新能源汽车,做到“应采尽采、应配尽配”。2022年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共更新18台公务车辆,其中配备新能源汽车11台,占比61%;2023年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更新29台公务车辆,其中配备新能源汽车19台,占比66%。

二是强化宣传推广。衡阳县机关事务和接待中心加强统筹协调和部门联动,推动新能源汽车在全县公共机构领域的推广应用。7月12日,衡阳县举办了2023年公共机构节能周暨全国低碳日启动仪式,开展“新能源汽车进机关”活动,广泛宣传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经验做法和成效,发挥党政机关示范引领作用,提高全社会对新能源汽车的认知度和接受度。

三是强化创新实践。按照“从严审批、严格标准、厉行节约、优先租赁新能源汽车”的原则,对缺少公务用车编制或现有公务用车确实无法保障公务出行的单位,公开择优确定新能源租赁服务企业。为满足全县基层法庭工作需要,衡阳县人民法院租用7台威马(W6520KM型)电动汽车保障公务出行,解决了7个乡镇法庭用车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