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衡阳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建设方案》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
现将《衡阳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衡阳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建设方案
衡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衡阳市财政局
2025年5月8日
附件
衡阳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建设方案
为有效盘活利用闲置资产,推进国有资产共享共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建设节约型机关,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和《湖南省省直党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21〕59号)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市实际,市政府决定建设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盘活利用闲置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推动闲置资产由“静态沉淀”向“动态循环”转变。加强资产合理配置,完善资产集中管理,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立资产配置与预算审核联动机制。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实现资产共享共用,推动资产突破区域与层级壁垒,实现资产“一网汇聚、一网通办”。
二、建设模式
我市公物仓建设以虚拟仓为主,实体仓为辅,采取“线下实体仓(包括集中仓和分散仓)+线上管理信息系统”相结合的模式进行。集中仓地址设在衡阳白沙洲工业园内的湖南省区域性医疗物资储备中心一期四楼,经简要装修改造,作为实体仓示范建设,实物入仓后进行集中管理。虚拟仓拟构建线上公物仓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入仓及管理全流程信息化,实物由各资产单位分散管理。
三、建设范围
纳入公物仓管理的单位范围:适用于市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各类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经批准成立的临时机构(以下简称市级行政事业单位)。
四、管理范围
除另有规定外,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下列国有资产(具体包括:土地、房屋、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家具用具等)应当纳入公物仓管理:
(一)低效运转或闲置一年以上且能继续使用的资产;
(二)超过规定标准配置的资产;
(三)因机构撤销、合并收回的资产;
(四)举办各种会议、展览、文体活动、庆典,以及开展普查、调查等活动购置(接收捐赠)的资产;
(五)临时机构(含工作专班)购置的资产;
(六)待报废资产中仍有使用价值的资产;
(七)其他应纳入公物仓管理的资产。
五、建设内容
(一)仓内资产归集。各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资产清查后梳理应入仓的资产,根据具体情况选择申请入实体仓或虚拟仓,经各市级单位主管部门、市财政局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核批准后再入仓管理。
(二)仓内资产调配、租借和处置。闲置办公设备无偿调剂给需要的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共享共用物资与专业设备无偿租借给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无法调剂的闲置资产可捐赠给基层社区、学校、公益组织,也可面向社会租赁或销售。
(三)打造信息化平台。实现入仓到退仓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包括入仓资产数据收集、电子标签登记、信息发布、资产详情展示,资产调配、租借、处置、捐赠与销售信息发布等。
六、职责分工
市财政局是公物仓管理的综合职能部门,负责研究制定公物仓管理相关制度,对公物仓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和本办法规定,制定有关公物仓管理实施细则,按规定审批公物仓资产调剂、处置等事项,承担有关公物仓管理事项,负责集中管理仓的建设、运行、维护工作,指导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公物仓管理工作。
各市级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公物仓资产进行部门监管,督促本部门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对符合入仓条件的资产应入尽入,督导执行新增资产配置优先通过公物仓调剂政策,配合做好资产入仓、调剂、借用、归还和退仓等具体管理工作,接受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监督和指导。
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公物仓资产实施具体管理,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资产纳入公物仓管理,执行新增资产配置优先通过公物仓调剂政策,办理公物仓资产入仓、借用、归还、调剂和退仓等有关手续,负责相关资产日常保养和维护工作,确保公物仓资产安全完整。
七、建设进度
(一)资产筛选阶段。2025年4月15日—2025年6月30日,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在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治理“起底式”资产清查的基础上,负责对本单位的适合入仓资产进行初步筛选。
(二)资产归集阶段。2025年7月1日—2025年8月31日,由各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将入仓资产报主管部门,现场勘查人员进行资产核定,再报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批,市财政局备案。
(三)公物仓试运行阶段。2025年9月1日—2025年11月30日,对首批纳入市级公物仓实施集中统一管理的资产,进行入仓、调剂、借用、归还和退仓等具体管理工作,推动正式运行。
八、相关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公物仓建设是全面建设节约型机关和高效能服务型政府的迫切需要,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进程中过紧日子的必要措施,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建设政府公物仓的重要性。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由市财政局牵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承办具体事项,各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明确专人负责,配合做好公物仓建设相关工作。
(三)加大统筹力度,合理安排进度。各部门加强协同配合,市国投集团按要求完成所有建设任务并全面交付使用,市财政局负责落实经费保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筹安排并跟进各项工作进度,确保在时限内完成工作任务。
附件:1.资产配置前置审核意见表
2.市级单位公物仓资产(集中仓)入仓审批表
3.市级单位公物仓资产(分散仓)入仓审批表
4.市级单位公物仓资产(集中仓)调剂审批表
5.市级单位公物仓资产(分散仓)调剂审批表
6.市级单位公物仓资产(集中仓)借用审批表
7.市级单位公物仓资产(分散仓)借用审批表
8.市级单位公物仓资产(集中仓)退仓审批表
9.市级单位公物仓资产(分散仓)退仓审批表
10.市级单位公物仓资产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