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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衡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清风衡阳网 发布时间:2021-12-21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4月19日至6月2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7月29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对照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态度端正,照单全收,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抓严抓实。为确保整改工作顺利完成,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宋贫农为组长,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局整改工作动员大会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动员、系统部署。多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巡察工作,推动问题解决;学习巡察反馈相关文件,全面吃透巡察工作要求。

(二)细化整改方案,狠抓整改落实。根据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和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制定《关于印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知》(衡退役军人党组发〔2021〕4号)。明确整改工作的基本原则、责任分工、步骤时限和工作要求,认真梳理巡察反馈意见,形成了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局党组班子已于10月21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问题,结合自身认识和工作实际,认真撰写了对照检查材料。

(三)严格督导落实,强化成果运用。成立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巡察整改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宋贫农任组长,履行整改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局系统整改情况、整改质量和工作效率进行督导把关;局党组召开党组会议4次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调度,及时掌握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确保整改任务按时按质完成;通过扎实整改,建立和完善制度14项,党的建设更加夯实,财务流程更加规范,各项业务工作开展更加稳健。

截至10月21日,巡察反馈的问题13个,已完成整改数8个,基本完成整改数1个,未完成4个;巡察移交的4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4个;巡察移交的21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

二、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组履职尽责方面存在的问题

1.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精神有偏差

整改情况:一是市委编办已召开办公会同意烈士陵园划转事宜,即将下文划转。二是2021年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9名工作人员已于7月到位,工作人员力量进一步充实。三是2021年从下属单位借调9人均严格履行借调手续。四是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已明确法人,明确“由中心主任主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全面工作”。下一步将严格履行干部选拔程序,进一步配齐配强下属单位班子成员。

2.退役军人工作体制机制不够健全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局机关制度2个,新制订制度12个。二是以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分级验收为契机对各级信息采集员进行指导培训。三是进一步加大就业创业的扶持力度,利用服务中心、服务站的基层功能深入摸排,完善就业创业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强化基础工作。四是以市级交叉验收为契机加强对县市区进行业务指导。

3.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巷荫岭军休所整体搬迁工程重新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相关资料。二是明确军休账户由局机关规划财务科统一管理。三是制定了《衡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规划财务综合管理办法》,明确规划财务科组织对局属单位财务预算收支情况、年度支出计划执行情况和票据审批情况进行内审;对局属单位重大物资采购和大额资金支出项目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

4.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专题学习。二是分析研判风险。三是加强工作督查。四是成立工作领导机构。五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六是将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监督纳入局机关纪委日常监督范围,并主动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接,联合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督查。

5.理论学习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中共衡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理论中心组2021年学习要点》。二是严格执行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三是充实理论学习内容。四是创新学习方式。五是加强对局属单位理论学习指导。

6.民主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局系统开展对《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学习。二是局党组对“三重一大”事项内容加深学习,完善内部监管措施。三是严格执行“事前向驻局纪检监察组报备,事后向驻局纪检监察组报告”的要求。

(二)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7.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2021年度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二是局党组对“四个监督文件”内容加深学习。三是将党风廉政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同检查,并要求基层党组织书记双述双评需专题汇报党风廉政工作。四是制定《衡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员干部定期谈心谈话制度》和《衡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家访制度》。五是局党组集体学习《关于统筹规范责任状及“一票否决”事项的通知》文件。六是进一步规范文件出台。

8.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有关规定。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认真执行财务报销制度,坚决杜绝类似违规违纪问题发生。三是巡察反馈我局系统部分单位违规发放的司机补助已全部清退。

9.廉政风险防控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衡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车辆管理制度》,加强公车管理工作,虚假开具公车加油票据报销私车用油问题已清退。二是组织全局系统学习招投标等规章制度,开展廉政风险教育,规范局系统各项采购流程,强化预算约束和内部控制。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及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10.选人用人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9名工作人员,其中“80后”4名,“90后”14名,“00后”1名,改善了干部年龄偏大和年轻干部储备不足的问题。二是加强了对近两年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培养锻炼。三是常态化开展职级晋升工作,在职数范围内及时开展了职级晋升工作,激发机关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四是鼓励干部职工按要求落实带薪年休假。

11.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干部档案管理,全面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安排专人对应审未审干部档案进行专项审核。二是提高干部职工对因私出国(境)管理重要性的思想认识,全局系统干部职工出国(境)证件已交由机关党委(人事科)集中保管共计120本。三是个别同志未经批准私自出国(境)旅游的问题已给予相关人员警告处分。

12.党建工作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了党建工作回头看,基层党组织完善了年度党建工作方案和计划,加强了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二是制定了年度党务干部培训方案。三是局属各单位组织党员进行了一次党费工作政策集中学习,强化党员按时交纳党费意识。四是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局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不能代扣代缴党费,要按时逐月收缴。

(四)巡察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13.关于租占公房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了公房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改方法和整改步骤,并有序开展整改工作。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经过集中攻坚,巡察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全面深入整改是一个长期过程,需要持续发力。下一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将继续扛牢政治责任不松劲、紧扣整改标准不降低、保持工作力度不减弱,强化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

(一)落实“两个责任”,确保巡察问题清底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两个维护”,局党组要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层层落实,把巡察整改成果与深入持久抓作风建设结合起来,对尚未全部完成或需要逐步解决的,按照既定整改时限和措施,紧盯不放,直至整改完毕。以鲜明的态度、积极的行动、强有力的措施,坚持不懈地把巡察反馈的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二)完善体制机制,深化后续工作成效

牢牢抓住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问题,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制定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聚焦后续工作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不断强化对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确保整改工作高质量地向纵深推进。

(三)突出高位谋划,助推退役军人事业发展

加强对通过集中整改取得的阶段性整改成果的科学应用,把做好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退役军人事业的强劲动力,以整改促改革、促发展、促稳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把本次巡察整改工作体现在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的实效上,体现在落实省委“三高四新”战略、推进市委“三强一化”建设布局上,着力推动全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34-8628839;邮政信箱:中共衡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邮箱:hytyjrswjjgd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