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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出台《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9-10      来源:衡阳市林业局

 

2021年8月27日,衡阳市以“两办”名义出台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到今年10月底,全市全面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林长制组织体系。

《方案》明确了市级设立总林长、第一副总林长和副总林长,总林长由市委书记担任,第一副总林长由市长担任,副总林长由市党政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县市区、乡镇设林长、第一副林长、副林长,村级设立林长和副林长;高新技术开发区、松木经济开发区、白沙洲工业园根据实际设立林长和副林长。各级林长实行分区(片)负责,责任区域按行政区域划分,实现全覆盖。

《方案》同时明确了市、县、乡、村四级林长职责、市林长制工作委员会职责和护林员职责;提出了全面加强生态保护、加快实施生态提质、着力推进生态惠民、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监管监测体系等主要工作任务;明确建立健全林长制考核评价体系,将考核结果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绩效考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