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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交办信访件办结销号标准和有关程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现对省环保综合督察组反馈问题及交办信访件的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省环保综合督察反馈问题
2016年8月,省环保综合督察组反馈了松木经开区未完成重金属污染物处理工艺改造。
1、主体责任单位:松木经开区规划建设局
2、责任单位:湖南衡阳松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3、整改目标:确保松木污水处理厂重金属稳定达标排放,防范重金属污染风险,减轻湘江重金属负荷。
4、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对松木污水处理厂进行重金属废水处理提质改造,新建10000t/d的含重金属废水预处理,对14家涉重企业排口建设闭路监视系统。目前已完成土建主体建设,年前可完成调试并运行。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衡阳市环境保护局松木分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 2017年12月21日至2017年12月25日,共5天。
受理部门:松木经开区规划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34-2635845
联系地址:湖南衡阳松木经开区213房
主办:湖南衡阳松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 承办:衡阳市数据局 网站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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