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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2021年4月16日,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衡阳瑞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500吨AGM隔板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2635867
联系地址:衡阳市松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二楼215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衡阳瑞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500吨AGM隔板生产线项目 |
建设地点 | 松木经开区107国道东侧、化工路北侧地块 |
建设单位 | 衡阳瑞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省博科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公司拟投资1000万元,在松木经开区107国道东侧,化工路北侧地块建设年产3500吨AGM隔板生产线项目。 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厂房、仓库、办公区及其辅助用房,项目占地4800平方米,建筑面积4800平方米,建成后达到年生产3500吨AGM隔板。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天然气燃烧废气、烘干过程中产生的硫酸雾、配酸过程产生的硫酸雾。 ①天然气燃烧废气 项目隧道式烘干箱采用天然气作为原料,利用热分对隔板毛坯进行烘干处理。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②烘干过程中产生的硫酸雾 生产过程需对隔板毛坯进行烘干处理,烘干温度在110~260℃,由于微纤维玻璃棉为高碱性无机物,会与配浆过程残留的硫酸雾中和反应,因此烘干过程硫酸雾产生量低。类比天能集团(河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白沙工业园博瑞新材料有限公司的生产情况,烘干过程中残留硫酸约占硫酸使用量的0.1%,则硫酸雾的产生量为0.033t/a,与燃气尾气一起排放,排放废气量约为855.7万m3/a,浓度为1.9mg/m3(排放速率为0.005kg/h),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③配酸过程产生的硫酸雾 计算可得硫酸雾的产生量为0.031kg/h(项目年配酸时间约为1400分钟,则硫酸雾产生量约为0.72kg/a)。经厂内车间抽风机引出至厂外无组织达标排放。 2.废水: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浓水、定型过滤水和员工生活污水。 ①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浓水可直接排入园区雨水管网。 ②定型过滤水经物理过滤除去玻璃渣后回用于打浆配浆工序,但为确保产品质量,会定期将该废水中和沉淀后外排至松木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③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松木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噪声主要是制浆、输浆、成型、烘干、在线分切系统的设备正常运作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采取消声、减震、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 4.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纯水制备工序产生的废过滤材料、储浆离心后产生的废玻璃纤维残渣、分切收卷工序产生的废边角料、包装工序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及员工的生活垃圾等。 废过滤材料由厂家进行回收,废玻璃纤维残渣作为建材外售,废边角料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则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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