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人社复字〔2019〕46号(B类)
唐朝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衡阳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情况的问题及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当前是养老保险制度实现稳定、定型、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阶段。目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以“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总体要求,以建成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为目标,遵从“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渐进原则,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共享增长”。
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现状及工作措施
我市2009年11月在耒阳市开始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2011年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启动,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同步实施;2012年7月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2014年7月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正式并轨;2015年底建立了全市统一的城乡居保制度系统。当前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约365.9万人,法定人员覆盖率约99%,享受待遇人员约107万人。年征缴基金约2.6亿元,年发放养老金11.3亿元左右。总体上呈现参保人群年轻化,高档次缴费率逐渐增加,续保率逐年上升的态势。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起步时间晚,政策上不成熟,基金资金来源单一,受限于当地财政状态及居民收入,待遇不高,政策吸引力不大。但在“保基础、兜底线”,实现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上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为了加强政策力度,增强居民参保信心,更好地服务于民、惠利于民,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第一,我市率先建立起城乡居保丧葬补助金制度,全省仅21个区(县、市)建立丧葬补助制度,衡阳市占比40%。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逐年增加,基础养老金由2012年55元/月增加至现在103元/月,7年涨幅达87.3%。第二,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失独家庭按最低档次实行政府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目前全市政府代缴人员总数约8.5万人,年代缴养老保险费用830万元,并将全部60周岁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范畴,统一按月发放养老金待遇,支付终生。第三,规范了业务经办流程,建立定期对账制度,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监督举报措施,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控制保费收缴、待遇支付、基金管理等工作中的风险点,制度建立至今均未发生基金要情。第四,梳理经办流程,精简证明材料,在全市范围内推行 “四个一”( 一次性告知、一个窗口或部门办理、一人全程办理、一站式服务)便民举措;全面开通技术认证渠道;全面实施银行代缴保费。第五,多形式开展政策宣传:村组广播宣传、业务办理告知书入户、宣传栏政策解读、手机短信提醒缴费及生存认证。制作了各种宣传用品:一次性纸杯、雨伞、购物袋、扇子等,并制作了电视宣传短片。第六,设立村级协办员,建立了工作经费与服务人群、工作质量挂钩的“以奖代补”机制,纳入村级组织运转保障机制考核。
二、存在问题及剖析
关于您提出的“参保意识淡薄”“机构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确是目前限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发展的主要问题。
参保意识淡薄,主要是由以下原因造成:首先,待遇低,政策吸引力不大。目前城乡居保缴费从100元/年到3000元/年不等,共14个档次,正常缴费15年享受待遇从105元/月左右到500元/月左右。待遇增长的速度较低,丧葬补助金不高。相比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及自由择业养老保险而言,政策缺乏吸引力,参保积极性不高。其次,对政策有误解。尽管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体系建立已4年多,但在许多人的固性思维中仍然认为城乡居保就是新农保,只有农民身份才能参保,加上同自由择业养老保险区分不清,导致个别家庭经济状况不乐观的城镇户口居民依然没有参保。再次,政策宣传难度大。这里面有人、财、物不足的客观原因,更多的是居民养老保险受众人群差异的原因。居民养老保险对象人群分布十分广,既有偏远山区务农人员,也有外出至发达地区务工人员;文化差距非常大,既有接收过一定教育的人员,也有目不识丁的文盲;而且涵盖着生理残疾、精神疾病、重病大病极度贫困的各类人员。一方面,为生活疲于奔波不会去主动接收政策信息;另一方面,文化程度低,对政策难以理解。
机构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人员和资金的配备不足上:一方面,兼职抽调人员多,队伍不稳定。城乡居保成立较晚,是所有社会保险险种中唯一的非参公单位,待遇较其他险种低,加上受众人群基数大、分布范围广,工作量较其他险种要大得多,这是造成城乡居保队伍不稳定的一个主要因素。部分县市区在城乡居保机构成立之初,由于各种原因,没有落实基本业务所需人员编制,导致临聘人员多。劳保站、村协办员等人员更是身兼数职,待遇低,工作积极性不高,人员流动性大,业务不熟练、政策不熟悉。另一方面,工作推进受当地财政影响较大。城乡居保待遇主要来源于财政补贴,工作经费全部依靠财政拨款,目前年征缴基金2.6亿元,发放养老金11.3亿,加上社保扶贫的政府代缴,财政压力十分大,特别是财政不理想的县市区,工作经费十分有限,办公场地都无法保障,政策宣传、认证稽核、系统培训等需要大量人力财力支撑的工作开展难度难以想象。
三、下一步工作的方向
今后很长一段时间,我们工作的方向为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防风险、稳预期,以落实社保扶贫、行风建设为重点,巩固制度成果,创新经办管理,优化服务水平。
一是,以机构改革为契机,理顺职能、整合资源,提高工作效率。在今年的机构改革中,大部分的县市区都将三个养老保险机构进行了合并整合,在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上进行优化,对于兼职、抽调等情况进行清理。通过机构改革,能建立起一支稳定的城乡居保队伍。
二是,借城乡居保“待遇连调”“扶贫托底”“全民参保”之势,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系列活动,提高居民参保意识,努力变“要我参保”为“我要参保”。
三是,以全国人社系统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为依托,开展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城乡居保系统全体工作人员业务技能水平。
四是,结合“放管服”改革、“解民忧、转作风”专项行动要求,落实“五制”“四公开”“三亮明”服务规范;实施便民资格认证,优化关系转移接续;全面完成堵点问题整改和材料清单精简;贯穿“一网、一门、一次”服务,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后,只运行了短短四年多时间,尽管困难很多,我们依然努力的在制度、政策和经办上完善经办服务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相信我们的制度会越来越完善,政策会越来越符合民情。再次感谢您对人社部门工作的重视,我们将认真抓好落实,进一步做好我市人社部门的各项工作。同时,期待你们一如既往地关心、关注、支持人社部门的工作。
(单位盖章)
2019年7月26日
责任领导:郭建中 承 办 人:唐术平
联系电话:0734-8867210
公开情况: 公开
抄 送:市政府办(2),市政协提案委(2)。
附件11:
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征求意见表
提案编号 | 提案标题 | ||||||||||
委员姓名 | 委员单位 | ||||||||||
委员提案 办理单位 | 承办单位 | ||||||||||
会办单位 | |||||||||||
提案办理评价项目 (在对应栏内画“○”) | 评价档次 | 很满意 | 满 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
办理态度 | |||||||||||
办理结果 | |||||||||||
综合评价 | |||||||||||
是否同意将评价结果反馈给提案办理单位 | 是 | 否 | |||||||||
委员 对办理工作的 意见 | 委员签名: 年 月 日 | ||||||||||
填 表寄表 说 明 | 1.此表格(一式两份)请提案承办单位在答复委员时一并寄送各位委员。请委员在收到表格1个月内填写表格并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办建议提案科; 2.对“办理态度”的评价,要综合考虑办理单位办理提案时领导的重视程度、办理的积极性、主动性、时效性、工作作风等方面的因素; 3.对“办理结果”的评价,要综合考虑办理条件、难度、政策等方面因素,不能将提案事项是否办成、是否实现提案意图作为惟一标准; 4.对“综合评价”一栏,委员在填写时要根据“办理态度”及“办理结果”作出整体综合的评价; 5.对办理单位“办理态度”或“办理结果”不满意时,必须在“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栏内写明不满意的原因; 6.为确保评价结果是委员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市政协将根据委员意愿,采取适当方式,对委员评价结果予以保密; 7.《征求意见表》邮寄地址:衡阳市政协提案委员会提案科收;邮编:421001。电话:8240036 QQ邮箱:931771201@qq.com。 |
衡阳市政协提案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