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文号或编号 | 被处罚人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案件名称 | 行政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 |
1 | 衡卫医罚〔2022〕3号 | 衡阳长生肾病医院 | 李平 | 未按规定病历资料及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案 |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四)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 警告,罚款24000元 | 2022-08-29 | 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2 | 衡卫医罚〔2022〕4号 | 史军远 | 未备案开展多机构执业活动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七条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4765元,罚款12000元 | 2022-08-29 | 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