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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及省市相关规定,经衡阳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经办机构审核,我市2020年度(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期间,符合疾病应急救助条件的患者共254人次,应由市级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支付284万元。现将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期间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支付个案情况进行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1年10月14日至2021年10月22日。在此期间,如有疑义,请联系市卫健委医政医管科,电话0734-8255500。
附件:衡阳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预支付个案情况
衡阳市卫健委医政医管科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