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工作动态 >  卫健要闻 > 

回应关切!市卫健委主任答记者问

来源:市卫健委   发布时间:2021-01-29 20:29


编者按:“低风险地区入(返)衡人员出行有什么要求?”

今天下午,针对市民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市卫健委党委书记、主任刘英接受市内主流媒体采访,对我市春运期间的疫情防控措施重点进行解答:

1.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地市人员入(返)衡有什么要求?

答:

◆高风险地区人员或近14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春运期间不流动。

◆中风险地区人员或近14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春运期间原则上不流动;如确需出行,须经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并持有72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人员春运期间省际、市际出行,须持7日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2.低风险地区入(返)衡人员出行有什么要求?

答:

◆14日内有发热、咳嗽、咽痛、腹泻、味觉嗅觉减退等临床症状之一者,尽量避免非必要出行。

◆低风险地区的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确需省际、市际出行的,以及跨省返回农村地区的返乡人员,应当持7日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其他人员应当持健康通行码“绿码”出行,在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有序流动。

◆如无必要,低风险地区人员应当尽量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地市。

 

3.居家医学观察与居家健康监测有什么区别?

答:

居家医学观察的要求是:

◆应在社区医务人员指导下进行居家医学观察。

◆居家医学观察期间,其日常生活、用餐尽量限制在隔离房间内,拒绝一切探访,其他人员尽量不进入隔离房间。

◆隔离房间内活动可不戴口罩,离开隔离房间时要戴口罩。尽量减少与其他家庭成员接触,必须接触时保持1米以上距离,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居家医学观察期间不得外出,如果必须外出,经所在社区医学观察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并要佩戴一次性外科口罩,避免去人群密集场所。

◆如居家医学观察者为哺乳期母亲,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可继续母乳喂养婴儿。

◆孕产妇可进行正常产检,应当提前预约,避免集中候诊,做好防护,尽量缩短就医时间,回家后及时洗手。

◆患有基础疾病的居家医学观察者应当按时服药,不可擅自停药,药物储备不足时,可在就近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药,也可由家属代取药物,就医时做好自身防护。

居家健康监测的要求是:

◆在主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以开展必要的工作和生活出行。

◆重点是针对自身依然存在的潜在风险,从对本人、对他人、对社会负责出发,应做好体温、症状等日常监测。

◆自觉保持合理活动范围和社交距离,履行好个人义务和社会责任。

 

4.我市新冠肺炎疫苗接种情况怎么样?

答:

◆我市目前正在对重点人群进行新冠肺炎疫苗接种,截至1月28日,累计完成接种58469人次,没有出现1例严重不良反应。所以,请大家不要过于担心。

◆请列入重点人群范围的相关人员尽快到各县市区确定的接种点接种新冠肺炎疫苗,进一步提高新冠肺炎疫苗的接种率。

◆这里还要特别提醒一下,即使接种新冠疫苗后仍需要做好戴口罩、勤洗手、开窗通风、保持社交距离等个人防护措施,必要时仍应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核酸检测。

 

5.我市哪些地方可以做核酸检测?

答:

◆需要做核酸检测的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到核酸检测机构进行采样检测。1月28日,我市已在媒体上公布了可以进行核酸检测的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的名单和联系电话。

◆市民可预约检测,行动不便市民相关机构可提供上门采样服务。


全市目前对于每天各个医院发热门诊就诊的人员,以及接到通报需要进行排查的人员和物品,都会第一时间采取核酸检测排查以及进行环境消杀。每天仍然有大量的防疫工作者奋战在一线,努力通过精准、科学防控减少对群众工作生活的影响,保障经济社会正常运转和广大群众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