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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们,快看看新修订的衡阳政协提案工作条例有哪些变化
发布时间:2020-11-19 09:26      来源:掌上衡阳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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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是提案者履行人民政协职能的重要方式,近日召开的政协衡阳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政协衡阳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修订案)》(以下简称《条例》)。与2013年修订版相比,此次修订增加了提案应当“坚持问题导向”“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等表述,并明确要求“提案的提出注重质量不比数量”。

“修订《条例》,是为了适应新时代提案工作面临的新情况,体现新思想、新理念、新经验,落实中共中央、全国政协关于新时代提高提案工作质量的新要求。”11月17日,市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周胜接受记者采访,解读了该条例的修订背景、主要内容和基本精神。

适应新变化新要求新情况


“这次修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提案工作重要指示的体现。”周胜指出,中共中央高度重视人民政协工作和政协提案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做好提案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提出提案要更加注重质量,要提高提案工作实效和水平。十三届全国政协明确提出要把提质增效贯彻政协履职全过程,把履职质量导向放在更加突出位置。

“十三届全国政协修订了《政协章程》《提案工作条例》,省政协也修订了《提案工作条例》,我们有必要出台与之相适应的配套文件制度。”周胜表示,我市此前的《提案工作条例》是2013年11月修订的,7年来,国情、省情和市情发生了重大变化,提案工作也面临许多新情况,广大政协委员、政协参加单位通过提案履职的意识、方式和能力都有了进一步提升和改善,这些都需要通过制度规范予以保障。因此,修订条例既必要又迫切。

修订后的《条例》共8章33条。修订主要体现在八个方面:

一是指导思想与新修订的党章、宪法、政协章程表述一致;

二是突出提高提案工作质量的要求,对提案质量、办理质量和服务质量等方面的要求进行了细化完善;

三是明晰提案和提案者的概念,重点解决委员提出的提案和经审查立案的提案概念不清的问题;

四是强调把协商贯彻提案工作全过程的内容;

五是调整关于重点提案的规定,对重点提案的定义进行规范,对重点提案的遴选程序、督办主体、督办方式等进行了细化;

六是改进和完善了评选表彰的条件和方法等;

七是对提案委员会的工作职责相关内容与全国政协、省政协专门委员会通则进行了对表;

八是新增了提案工作信息化内容,补充和规范了网上提交提案、审查提案、交办提案、答复提案、反馈意见等环节。

突出提高提案质量和办理质量


周胜介绍,《条例》在提案质量方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政协提案不在多而在精,以及汪洋主席多次提出的提案要注重质量不比数量,特别是在提案工作中要率先改变追求数量的做法等要求,把“注重质量不比数量”作为提案的基本要求予以明确,并增加了提案应当“坚持问题导向”“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等表述。

为避免全会期间提案扎堆,更好地实施提案的分类、审查,市政协对全会提案征集关口前移。《条例》指出,每次市政协全体会议召开前90天至全会闭幕期间提交的提案,作为会议提案处理;其余时间提交的提案,作为平时提案处理。提案者须通过市政协指定的“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系统”网络平台,按要求提交电子提案。据悉,市政协近年来全力推动提案工作信息化建设,截至2019年已全部实现提案网上提交、网上审查、网上交办、网上回复、网上评价和网上反馈。

围绕立案审查工作,《条例》将不予立案的情形由14条增加为15条,审查立案更加严格。同时,进一步规范了不予立案提案的处理方式,增加了“视情以委员来信或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方式转送有关部门参阅。提案者也可撤案或修改完善后重新提交”的内容。

在提案的办理方面,《条例》要求承办单位应与提案者共商解决问题的办法,并征询对办理复文的意见。如提案者对办理结果不满意,承办单位应重新研究,作出进一步的解释说明或重新办理。

为了突出提高提案办理质量,《条例》增加了“答复应当明确、具体、有针对性”“答复须经承办单位负责人审定,按规定格式行文并加盖公章,同时要标注提案办理类别” “有序推进提案内容和办理结果向社会公开”等要求。

此外,重点提案的遴选程序和督办方式,在《条例》中修改为“重点提案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遴选,由主席会议审定。实行主席、副主席领衔督办重点提案,专门委员会组织督办重点提案制度”。重点提案督办可采用政协专门委员会、提案者、承办单位相结合的协商座谈、视察调研等方式,推动办理工作,保证办理质量。

关于提案的评选表彰,《条例》明确,表彰对象新增先进承办个人,对优秀提案、先进承办单位的评选条件进行完善。

“新修订的《条例》对标全国政协和省政协新修订的《提案工作条例》,结合我市政协提案工作实际情况,在现有基本框架和内容的基础上,对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并把近年来我市提案工作的一些成功做法提炼、固化为制度。”周胜表示,希望全市各级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各专门委员会认真落实修订后的提案工作条例和关于提高提案质量的意见,推动提案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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