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然也蔓延到了楼市
4月初,合肥市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其中包括学位制、热点区域二手房限购措施、热点楼盘“摇号+限售”政策等。其中有一条惹来不小争议:刚需购房者的年龄需在35周岁以下。
每个城市对刚需购房人的定义都不太一样,合肥的规定则是:无房且没有房产转让记录、符合限购政策、2年连续缴纳社保以及35岁以下。
刚需买房卡在35岁以下?合肥官方回应
日前,有网友在人民网留言咨询“刚需35岁限制”相关问题:很高兴政府能够看到群众的呼声出台房产新政,但我看到刚需年龄限制在35岁以下,而我们刚好在这个年龄线上,我们农村出身,一直秉承依靠自己力量买房,正在我们攒够了首付买房之际,房价大涨或全款,期望新政出台,新房价格低些,其他刚需条件我们都符合唯独因为年龄被限制了。
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回复称,关于网友反映的定义刚需购房者年龄问题,合肥市房产调控新政并未排除35周岁以上购房者的购房资格,对于35周岁以上具有购房资格的购房者可参加普通购房者摇号购房。
具体来说,这位咨询的网友年龄大于35岁,他依然可以购买不需要摇号销售的楼盘。而在需要摇号销售的楼盘中,他依然可以参与刚需30%以外剩下的70%份额房源的摇号购买。
这两个板块购买到的房源仅仅是数量上的分配,并不存在其他区别。
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新政并未排除35周岁以上购房者的购房资格,只是给予35周岁以下符合条件的刚需购房者一定的政策倾斜,35周岁以上的购房者同样有机会参与摇号购房。”
此外,刚需购房者须在35周岁以下是目前新政规定的条件,对于后续政策是否会有调整,工作人员表示,政策不可能一直一成不变,合肥市相关部门会结合市场发展及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新华每日电讯:35岁以下购房才算刚需?抑炒房还是甩包袱?
“35岁以下购房”的政策背后,折射的是城市想要减缓城市老龄化速度、减轻城市抚养比的意图。但是,简单地将35岁以上劳动者排除在买房资格之外,并没有真正解决城市老年化问题,这种只图“人口红利”、不管负面效应的做法,无形中暴露了一些城市对于中年劳动者的排斥。这在某种程度也是年龄歧视的变种,客观上会产生“甩包袱”的效应。
“35岁歧视”实际折射了用人理念的误区,即注重劳动力“便宜、好用”,而忽视了产业转型升级、城市高质量发展背后所需要的人力支撑、资源经验储备。这样的用人导向,很容易陷入“内卷”恶性循环。对企业发展如此,对城市发展亦是如此。
在房价一再上涨的当下,抑制炒房需求是很多城市的共同探索,不少城市也出台了相应细则去区别刚需和炒房人群,为楼市降温仍然任重道远。但是,满足无房刚需人群的住房需求,更是城市责无旁贷的使命,不要用“35岁歧视”去伤害城市劳动者的安居乐业的心,更不要走偏了城市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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