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生育可以报销的费用有哪些?
什么情况下可以领取生育津贴?
男职工合法配偶生育却未参加生育保险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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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医保局梳理出关于生育保险的七大热点问题进行解答,供大家参考。
问:生育保险基金可以支付费用的统筹项目包括哪些?
答:
(一)生育津贴
(二)一次性生育补助金
(三)生育医疗费
(四)因生育、终止妊娠引起并发症且在产假期间进行治疗的医疗费
(五)职工施行其他计划生育手术以及由此引起并发症的医疗费
注意:
早孕反应、保胎所发生的费用,不孕症治疗所发生的费用,人类生殖工程(如试管婴儿)所发生的费用目前不属于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参保职工必须到定点医疗机构(含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问:满足什么条件才能申请生育津贴?
答:
用人单位新增参保人员,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10个月后(含补缴3个月以内且能提供有效劳动关系证明的)生育的,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补缴超过3个月的,从正常缴费之日起10个月后生育的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参保未满10个月早产的,但参保人妊娠日期晚于参保日期的,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问:生育津贴与工资能不能同时享受?
答:
按照《关于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文件规定,生育津贴与工资不能同时享受,产假期内单位未停发工资的不能享受生育津贴。同时,参保人员(或其配偶)已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生育医疗费用的,也不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含一次性生育补贴)。
问:衡阳市灵活就业参保的女职工,生孩子有没有报销?
答: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女职工,因为并未缴纳生育保险(生育保险由单位缴纳),所以只能享受“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目前是2400元。
问:衡阳市参保的男职工,其配偶生孩子,可以由他的生育保险报销吗?
答:
用人单位男职工的配偶合法生育,且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包括居民医保),可以申请“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目前是1200元。
问:生育医疗费用的报销标准是什么?
答:
生育医疗费用的报销标准为定额付费,按照医院等级的不同、生产方式的不同而各异。
问:生育津贴发放标准是什么?
答:
上年度用人单位职工月均缴费基数/30天*产假天数。
附:
生育津贴报销流程二维码
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流程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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