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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关于推行工程建设项目承诺制及预审批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11-18 09:54      来源:衡阳市行政审批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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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供给侧改革的重要内容

为优化营商环境,我市自2016年6月开始推行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改革推行以来,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70%以上,阶段性效果初显。但仍面临不少问题,如重点项目尤其是工业项目落地还不够快,与兄弟城市相比还有差距。为进一步加快重点项目尤其是工业项目落地速度,在学习借鉴兄弟城市改革经验的基础上起草本方案,旨在通过创新审批模式,再造审批流程,持续深化我市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

二、制定该文件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

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湘政办发〔2018〕76号)

4、《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对接北上广优化大环境行动导则>的通知》(湘办发电〔2017〕137号)

三、该文件的主要内容

本方案主要内容是通过推行工业项目承诺制“零审批”先建后验、重点项目预审批“零等待”先审后转、建设项目一站式审批“零距离”全程代办,进一步大幅压缩审批周期,提升审批效率,使工业投资项目行政审批时间控制在10个工作日以内,非政府投资项目行政审批时间控制在47个工作日以内,政府投资项目行政审批时间控制在60个工作日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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