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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衡阳市委出台《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0-11-26 09:53      来源:掌上衡阳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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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7日,中共衡阳市委出台《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聚焦新时代市县政协职能“是什么”“干什么”“怎么干”这一核心问题,通过一系列制度创新把基层实践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下来。  

《意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中央、省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共湖南省委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衡阳实际,全面系统地提出了要求和举措,为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我市人民政协工作指明了正确方向、提供了科学指导。

人民政协是政治组织,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意见》要求,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人民政协工作,坚持党委常委会会议定期听取政协党组工作、政协常委会工作情况汇报制度,把人民政协理论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每届召开一次政协工作会议。政协党组要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要准确把握人民政协性质定位,推动政协工作稳中求进,做到履职不缺位、不越位。把政协工作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和履职成果采纳落实情况列入巡察内容、督查事项和考核体系。

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意见》对完善协商内容、丰富协商形式、健全协商规则、提高协商实效等作出具体部署,强调要完善以全体会议为龙头,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和专题协商会为重点,界别协商、对口协商、提案办理协商为常态的协商议政格局。市政协每年至少召开1次议政性常委会会议,组织开展专题协商;各专门委员会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对口协商;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界别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界别协商;每年选择2至3件重点提案开展专题协商。县(市)区政协每年组织开展6次以上专题协商活动。同时要推进政协工作向基层延伸,探索政协协商同社会治理相结合等新形式,推动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社会组织协商有效衔接,扩大协商参与面。积极发挥衡阳市经济社会创新发展智库、老委员咨询团等具有政协特色的应用型智库的作用。

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必须广泛凝聚共识,汇聚起各族各界人士大团结大联合的力量。《意见》提出,要把凝聚共识融入考察、调查研究、协商履职活动中,在建言成果、思想收获上一体设计、一体落实。要建立谈心谈话制度、走访看望委员制度,听取意见建议,回应关切、交换看法、沟通思想、增进共识;建立健全“主席会议成员联系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联系界别、界别联系群众”制度,发挥委员工作室作用,扩大界别群众工作覆盖面,协助党委和政府做好协调关系、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建立健全各党派参加人民政协工作的共同性事务情况交流机制。畅通党外知识分子、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意见诉求表达渠道。《意见》还要求加强同衡阳改革发展的各方面人士交流交往,注重做好异地衡阳商会、在外创业衡商及其他在外衡阳籍知名人士的联络服务、定期走访、凝心聚力工作。

制度健全才能权责清晰、程序规范、关系顺畅、运行有效。《意见》提出,要完善落实政协党的建设工作制度和政协履职工作制度,健全发挥新型政党制度优势机制,完善政协系统联动协作机制,实现党的组织对党员委员的全覆盖、党的工作对政协委员的全覆盖。强调要支持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积极参与政协工作,对各民主党派以本党派名义在政协发表意见、提出建议等,从主体、方式、渠道、环节等作出制度性安排;要建立健全会议组织、履职活动等规则。

委员是政协工作的主体。《意见》强调要强化委员的责任担当,为委员履职创造良好条件,完善委员推荐提名和退出机制。要求政协委员强化当好人民政协制度的参与者、实践者、推动者的责任,自觉投身凝心聚力、决策咨询、协商民主、国家治理第一线的具体实践;要强化落实“懂政协、会政协、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按要求参与履职活动,通过调研视察报告、政协提案、社情民意信息、微建议等途径,积极提交高质量、有价值的建言建议。定期组织委员调研、视察、学习考察,举办有关报告会、座谈会、研讨会、政情通报会等。落实委员履职工作规划,建立健全委员履职档案、委员履职情况统计、委员履职评价和激励等制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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