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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一批行政职权项目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8-04-20 14:53      来源:衡阳市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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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级政策和现实工作需要简政放权

近年来,国家、省不断加大行政职权项目的下放和简化。简政放权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之举。为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工作力度,促进衡阳市社会发展,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向各县市区下放68项市级行政职权项目。

二、上位法依据

1、《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5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国务院令第494号)

4、《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5号)

5、《医疗器械经营监管办法》

6、《湖南省宗教事务条例》

三、主要内容

文件主要内容为下放的68项市级行政职权项目,以表格形式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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