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坚持“守底线、优格局、提质量、保安全”的总体思路,加快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为把衡阳建设成名副其实的省域副中心城市、现代产业强市和最美地级市提供坚强制度保障。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湘政发〔2020〕12号)和《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全省“三线一单”成果编制与发布相关工作的通知》,我市按照省级“三线一单”成果和分区管控要求,在识别区域主要环境问题、结合区域发展需求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全市“三线一单”工作。
二、《管控意见》主要内容
《管控意见》(代拟稿)分正文与附件两部分,其中正文由四个部分十四条构成,主要内容包括总体要求、分区管控、工作要求、保障措施等;三个附件分别为衡阳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分布图、衡阳市环境管控单元分类统计表、衡阳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具体如下:
(一)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等内容。“主要目标”是依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湘发[2018]20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湘政发〔2020〕12号)中的要求,从建立“三线一单”分区管控体系层面提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意见2020年、2025年、2035年的主要目标内容。
(二)分区管控:明确了我市“三线一单”成果中环境管控单元划分、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要求及清单实施准则等相关编制成果。全市区域划分为65个环境管控单元,其中:优先保护单元13个,面积占比15.57%;重点管控单元31个(含全市11个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面积占比19.88%;一般管控单元21个,面积占比64.55%,实现全市国土空间全覆盖;对三类管控单元实施差异化管理;建立“1+2+11+5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体系,明确了由市政府制定并发布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意见。
(三)工作要求:明确了“三线一单”在“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行定期评估与动态更新”中的具体作用和要求。
(四)保障措施:从组织领导、技术支撑、监督考核、宣传培训四个层面提出了建立“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的保障措施。由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全市“三线一单”的实施、评估、更新调整和宣传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园区管委会为“三线一单”实施主体责任,并做好本辖区内“三线一单”成果实施、宣传等工作。将“三线一单”实施情况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党政同责考核,作为领导干部生态环境离任审计、绩效考核、奖惩任免、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