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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3-15 17:13      来源:衡阳市党政门户网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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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法》出台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思想以来,国家对节约用水、水资源管理、水资源保护提出了新要求,我省也印发实施了《湖南省节约用水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管理,创建节水城市,促进全社会节约用水,保障我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衡阳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十分必要的。

二、起草过程

深入学习节约用水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充分考虑我市工作实际基础上,衡阳市水利局草拟了《衡阳市节约用水办法(征求意见稿)》,市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随后对《衡阳市节约用水办公室》书面征求了市城区人民政府、生态环境局、经济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等部门意见,并根据相关意见和建议进行了修改。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共三十一条,分别就节约用水管理体制、节水管理制度、水资源高效利用、激励保障措施等作出规定。

 (一)关于节约用水管理体制。节约用水涉及各行各业、社会公众,做好节约用水工作,需要在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组织协调下,各行业主管部门的互相配合、齐抓共管。为此,结合当前国家推进节约工作有关部署,《办法》进一步对我市节约用水管理体制进行了规定。一是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内节约用水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实行节约用水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推进全社会节约用水;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做好本辖区内的节约用水工作。二是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节约用水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制定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节约用水政策、规划和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城镇节约用水制度和具体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节约用水工作。《办法》进一步理顺了节约用水管理体制,对于下一阶段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建设节水型社会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二)关于节水管理制度。节水管理制度是落实节约用水管理的重要保证。为此,《办法》明确了十项制度。一是规定了节水规划制度,省人民政府出台了《湖南省节约用水管理办法》,明确市(州)、县级人民政府编制本级节约用水规划;二是规定了用水单位应当加强用水、节水设施的日常维护,建立用水、节水记录台账,按时报送用水、节水报表;

三是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据用水问题和强度控制制度,建立县市区的用水问题和强度指标体系;四是对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配套建设节水调入,将节不设施的建设资金纳入主体工程投资总概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作出了具体规定;五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工业园区规划以及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应当组织水资源论证;六是对行业用水定额的制订作出了具体规定;七是年取水量50万立方米以上的取水单位的取水计量器具实行远程监控,并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联网运行。八是明确了县级人民政府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和用水用户违反用水行为的处罚。九是节约用水目标责任和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全社会节约用水。十是工业园区应当统筹规划建设废污水集中处理和回用调入,提高废污水的再生利用。

 (三)关于水资源高效利用。节约用水就是要求农业、工业、服务业等各行业以及用水户在用水的各个环节高效利用水资源。为此,《办法》从七个方面作了具体规定。一是建设节水型农业示范区和节水型灌区,制定农业节约用水实施方案,减少农田、林草灌溉用水损耗;二是建设节水型企业,并要求公共供水企业加强对供水设施的维修管理,定期对供水管网进行巡查,发现供水管网漏损设施的处置,供水企业管网漏损率不得超过国家规定标准;三是严格控制洗浴、洗车、人工滑雪场和娱水场所、宾馆等高耗水服务业采用低耗水、循环用水等节水技术、设备和设施;四是要求城市园林绿化应当选用适合本地区的节水型植被;五是推进节水型城镇建设;六是具体规定了城镇景观环境节水;七是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再生水、集蓄雨水、微咸水等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扩大非常规水源利用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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