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处理规定》的必要性
为强化火灾事故倒查追责,逐起组织调查造成人员死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研究分析火灾事故暴露出的深层次问题,依法做好本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二、制定《处理规定》的法律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法律法规;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34号)、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号)、《应急管理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54号)、《应急管理部、公安部关于印发<消防救援机构与公安机关火灾调查协作规定>的通知》(应急〔2021〕6号)、《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等有关政策文件。
三、《处理规定》的主要内容
《处理规定》共计三十五条,由组织调查、火灾事故调查组、调查范围、调查取证、火灾原因分析与责任调查、责任划分和追究、火灾事故调查报告、调查时限及批复、整改评估等内容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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