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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申请≠直接纳入!衡阳市民政局解读“单人保”政策
发布时间:2026-07-29 15:26      来源:掌上衡阳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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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救助是守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民生底线。近期各大网络平台流传片面解读低保“单人保”的不实内容,同时市民政部门收到大量群众咨询,不少群众误以为重度残疾人可直接办理“单人保”、无需核查家庭成员经济状况。7月28日,记者采访了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就“单人保”政策作出专门解读。

据市民政局统计,目前全市认定城乡低保边缘家庭共10385户17930人,其中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9084户11595人,2026年1—6月,全市累计发放“单人保”救助资金2452.8万元。

▲民政局工作人员看望“单人保”对象。

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刘思慧介绍,常规低保以整户审核认定,“单人保”是面向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经个人申请,可以参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针对“重度残疾人是否可以直接以单人户纳入低保,不用核实家庭成员经济状况”这一说法。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予以纠正:可申请不等于直接纳入低保。即便可以参照“单人户”单独提出低保申请,也要按规定程序以“单人户”对其进行经济状况核算评估。家庭成员间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受法律约束,若只看残疾身份、忽略赡养人收入财产、不评估供养能力,既不公平,也违背家庭互助原则。

办理低保主要分为哪些情形?刘思慧介绍道,基层执行主要分为三种情况:申请家庭整户符合低保条件的,则整户纳入低保;申请家庭符合低保边缘家庭条件的,则将家庭成员中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精神、智力残疾人等以“单人保”纳入低保;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参照“单人户”提出低保申请时,需对申请人及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经济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根据情况综合判断是否符合“单人户”低保条件。

就如何办理低保申请,刘思慧表示,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可以由本人或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社会救助时,申请对象应当如实报告家庭成员基本信息和家庭收入、财产、刚性支出等与申请社会救助相关事项,并同意社会救助管理部门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查。

市民政局提醒广大市民,切勿轻信短视频、自媒体对“单人保”政策的片面解读,做到不信谣、不传谣。群众如有政策疑问、办事需求,可前往乡镇(街道)、村(社区)窗口现场咨询,登录政府官方平台查阅完整政策,也可拨打全市各级社会救助热线咨询。

衡阳市0734-8860007

衡南县0734-8550802

衡阳县0734-6589828

衡山县0734-5822216

衡东县0734-5215371

祁东县0734-6279281

常宁市0734-7236014

耒阳市0734-4335206

南岳区0734-5679233

珠晖区0734-3451919

雁峰区0734-8200743

石鼓区0734-8177693

蒸湘区0734-8827526

(全媒体记者李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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