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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金融办2016年金融工作要点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3-16
   

2016年金融工作要点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推进金融改革发展极为重要的一年。2016年全市金融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总体工作部署,以凝聚金融力量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力争在资金投放、金融招商、金融改革、金融创新、金融安全、资本市场发展、机关建设等方面取得新成效。

一、着力抓投放,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一)增加有效信贷投放。发挥银行融资主渠道作用,完成新增贷款200亿元的增长目标。制定《银行信贷增长目标任务分解表》,落实到各银行。继续引导各金融机构“向上要、往上跑”的工作力度,围绕基础设施、农业、服务业、工业、社会民生等五大板块,“三农”和小微企业两大重点,加大信贷投放力度。

(二)强化信贷投放激励。推动建立银行信贷投入贡献与政府财政存款等资源配置挂钩激励政策,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对我市的信贷投放力度。修改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奖励实施意见》。

(三)促进银企对接合作。加强银政企信息沟通交流,建立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根据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和实体经济项目融资需求,开展多种形式的银政企对接合作,并跟踪推动签约意向信贷资金的落地。指导各县()区有针对性地开展政银企对接活动。

(四)开展金融精准扶贫。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号召,配合人民银行制定全市金融精准扶贫工作方案,健全金融扶贫机制,强化部门联动,整合有效资源,开展金融扶贫工作。

二、着力调结构,积极拓宽融资渠道

(五)大力推进企业上市。继续做好后备上市资源培育和相关宣传培训,充实上市(挂牌)后备资源库,梯次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紧抓国家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和IPO注册制改革机遇,推动优质企业到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和“新三板”、湖南股交所等股权交易市场挂牌。做好机油泵上市在审核恒生制药、南岳电控等上市申报协调服务工作。

(六)完善上市扶持政策。出台企业上市(挂牌)扶持奖励政策,有效降低企业上市(挂牌)成本,充分调动企业上市(挂牌)的积极性。

(七)扩大直接融资规模。鼓励和引导企业利用上市、发债、基金、股权、信托、资产证券化、融资租赁、PPP、等多种方式直接融资。按照“一县一债”“一平台一债”要求,指导各县市区和政府平台公司积极发债。

(八)积极争取专项基金。配合有关部门和银行做好国家第五批专项建设基金申报工作,争取更多的专项建设基金支持衡阳重大项目建设。

(九)引进保险资金投资。健全完善我市项目融资信息与保险资金的沟通对接机制,加强项目包装策划指导,积极引进保险资金以股权投资、债权投资方式积极参与我市重点项目建设。

三、着力搞创新,弥补金融发展短板

(十)大力开展金融招商。主动加强服务对接,引进更多的银行、保险、证券、期货、基金等金融机构来衡设立分支机构,扩大金融机构覆盖面,健全金融组织体系,形成“大金融”发展格局。做好长沙银行、兴业银行等引进服务工作。

(十一)推进金融改革创新。指导和协调衡阳县、祁东县加快农信社改革,完成全市农信社改革任务。积极引进和支持银行机构在我市设立村镇银行,尽快实现村镇银行县域全覆盖。以耒阳纳入国家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地区为契机,深入推进金融服务“三农”工作,扩大农村产权抵押贷款余额。

(十二)规范两类公司发展。做好融资性担保公司和小贷公司新设及变更事项的审核和审批工作。继续加强对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的政策引导,推动融资性担保公司、小贷公司通过增资、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强化风险防控,提升经营水平。积极拓宽小贷公司融资渠道,开展小贷公司考核评比活动,筹建小贷公司行业协会,推进小额贷款公司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加强担保、小贷行业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业务水平。

(十三)加快保险行业发展。开展2015年度保险业目标考核工作。抓好《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衡政发〔201513号)文件的落实工作。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各项工作,进一步扩大保险覆盖面,提高农户参保积极性。有序推进“快处快赔集中定损”工作,进一步完善快出快赔网点。开展保险行业“诚信服务示范窗口”评选活动,提高保险行业形象。

(十四)发展金融新型业态。支持融资租赁、消费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股权基金、民营银行、P2P、众筹互联网金融等“新型金融”业态的发展,结合衡阳实际,大胆探索发展,创新地方金融体系。联合衡山科学城打造衡阳市互联网科技金融综合平台。开展民营银行前期准备工作。

四、着力防风险,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十五)深入开展处非工作。加强处非形势研判和调查研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处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各地方政府的职责,形成工作合力。继续加大宣传,提高防范能力。创新宣传手段,拓宽宣传渠道,及时做好宣传内容定期更新和宣传载体的长久维护。完善处置机制,做好年度内处非保障工作,确保人员、经费、编制到位。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完善各级政府处非综治考核。积极主动接访,尽职尽责做好职责范围内的信访维稳工作,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十六)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根据《衡阳市地方金融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衡政办函〔20165号),开展地方金融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地方金融市场风险排查,防患于未然。扎实抓好小贷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监管,对两类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及时预警,及时提示,及时防范。做好融资性担保行业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维护行业稳定。

(十七)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深入推进金融安全区创建,引导地方金融机构及中介机构规范运作,指导和督促民间投融资中介行业协会进行行业自律。开展小贷公司考核评比、保险业“诚信服务示范窗口”评选等活动。

(十八)推进信用体系建设。配合人民银行建设全市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和企业交换信息平台,在金融领域内建立起了相对完善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惩罚机制。

(十九)清收恶意拖欠贷款。配合纪委、组织等部门对党政机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员在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有贷款或为他人担保贷款的恶意拖欠贷款进行全面清收。制定党政机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恶意拖欠银行贷款清收工作方案。

(二十)化解处置金融风险。协调和帮助银行解决在清收不良贷款、处置抵债物、核销呆坏账等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配合政法机关严厉打击各种逃废金融债务行为,依法维护金融债权。对企业经营中因流动性困难导致贷款、担保违约可能出现或已形成的金融风险,做到第一时间介入,及时协调有关部门、银行和企业采取措施,科学处置。

五、着力提效能,加强机关自身建设

(二十一)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和党组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深入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增强领导班子核心领导作用。抓好党支部建设,加强党员队伍管理。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各项规定,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狠抓工作落实,提高办事效率。

(二十二)大力开展业务调研。把调查研究作为提升工作能力、了解金融发展形势、解决问题矛盾的重要途径。根据金融新形势、新要求,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提出针对性、可行性的建议或措施,供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积极争取推动政府出台支持担保、小贷、资本市场等金融业发展的政策,激发金融业发展活力。

(二十三)提高协调服务水平。加强与市委、政府督查室等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加强金融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确保金融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取得实效。协调市直有关部门加强对金融机构的服务,协调解决银行、证券、期货、保险、担保、小贷等金融机构发展及企业上市中存在的问题,为金融机构及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十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干部考核监督,做好干部选拨任用、培训教育及人员招考等工作。协调各县市区、园区加强金融工作机构队伍建设,加强县市区金融办系统业务指导和培训交流,提升县域金融服务水平。增进县市、市州金融办系统交流,加强与省金融办、一行三局、金融机构、行业协会的沟通协调,争取政策倾斜和工作支持,凝聚金融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