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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金融办2015年下半年工作要点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7-28
    市政府金融办 2015年 下半年

工作要点

 

根据志刚常务副市长 79在金融机构座谈会上的讲话要求,紧紧围绕市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当前我市金融工作实际,下半年,我们要在服务、稳定、改革、发展、保障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圆满完成全年金融工作目标任务。

    一 、持续加大金融服务

    1、加大资金投放。发挥好银行作为信贷主渠道的作用,引导和激励各银行机构加大对重点项目、现代产业、民生建设的信贷投放,促进银行发展表外融资业务。通过资本市场、担保、小贷、民间融资等渠道,进一步扩大融资规模,力争全年新增各项贷款超过200亿元,融资总量超过300亿元。

2、企业上市服务。通过企业走访、宣传培训、政策引导等形式对企业进行上市指导,强化上市后备企业梯队建设,挖掘、培育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及时协调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碰到的各种问题。重点推进企业“新三板”上市。做好已上市公司再融资协调服务工作,扩大直接融资规模。   

3、企业发债服务。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抓住债券市场扩容、发行门槛降低的机遇,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扩大债券融资规模。

4、股权融资服务。加强与湖南股权交易所、天津股权交易所、前海股权交易中心、上海股权交易中心等区域股权交易市场联系,推动湖南股权交易所在衡阳投资设立分支机构,指导企业通过区域股权交易所进行股权融资,拓宽融资渠道。

5、用活用好政策。研究和掌握各金融机构政策,做好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政策的收集、整理和汇报工作,为领导工作决策提供参考。

6、保险保障服务。做好保险行业目标管理考核,大力发展“三农”保险,引导保险公司创新产品、提升服务,提升保险业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做好保险入衡投资项目推荐、对接服务工作,促进保险资金“落地”。

7、便民金融服务。鼓励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完善便民服务措施,引进金融服务专业机构,下沉金融服务,发展社区银行、POS助农取款点等便民﹑快捷﹑个性化普惠金融服务,打通金融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8、重点项目推介。加强全市重点项目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接,实现信息共享。及时发布重点项目、PPP项目信息,并向各金融机构推介,建立项目共享长效机制。

9、政银企信息共享。依托政府网站平台和技术,建立衡阳市政银企金融信息服务平台,利用网络信息技术推动政府、银行、企业、担保、小贷等融资服务机构开展有效对接,解决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信息不对称等问题。

10、政府协调服务。加强政府协调服务,对金融机构在 79座谈会上提出的建议或要求进行梳理汇总,加强沟通,了解情况,研究对策,逐一协调解决。

二、切实维护金融稳定

11、打击非法集资。落实 73全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工作会议精神,做好全市打非工作的检查、督促、汇报等工作。继续加大宣传、排查和打击力度,着重采取歌舞、小品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创新打非宣传方式。尽快制定非法集资群众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举报。

12、加强行业自律。做好融资性担保公司、小贷公司、民间融资中介的行业自律。推动担保、小贷、民间融资中介行业协会成立,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创新对地方新型金融机构的自律自管方式。

13、加强金融监管。加大对小贷公司、担保公司和融资中介机构的监管,定期检查督促,完善监管措施,创新监管手段。

14、新型金融机构服务。加强对融资性担保公司、小贷公司、民间融资中介等地方金融机构的监管服务工作,协调解决银保合作、小贷融资、业务发展等行业发展中的困难,促进行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15、加强信访维稳。做好各类信访登记、接访、处置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积极做好非法集资上访人员的安抚解释工作,防止过激行为,杜绝越级上访和恶性事件发生。

16、金融安全区创建。组织、指导符合条件的县市创建省、市金融安全区。积极争创湖南省金融生态良好城市。

17、不良贷款化解处置。加大对各银行不良贷款化解、处置支持力度,进一步降低银行不良贷款率。汇总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处置不良贷款工作中碰到的问题,对存量不良贷款分类开展梳理,针对性的制定化解、处置方案。

    三、稳步推进金融改革

18、农信社改革。按照市委、政府统一部署,推进全市农信社改革,按时间要求高质量完成市城区联社组建市农商行任务。

19、金融服务“三农”。 落实全市 513金融服务“三农”工作经验现场推广会和 713调度会议精神,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做好有关工作,确保金融服务“三农”耒阳试点经验在全市推广取得实效。

20、互联网金融。利用国家发展“互联网+”机遇,积极发展互联网+金融,推动P2P、股权众筹等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

21、民间融资管理方式改革。进一步完善民间融资中介“四方合同”模式,创新民间融资中介监管方式,推进民间融资中介机构的信息系统管理,推进监管方式的信息化、公开化。

22、金融创新。设立金融业发展专项基金,加大对金融产品创新等奖励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强金融产品、业务模式、服务方式等创新,满足企业多样化、个性化金融服务需求。

四、加快推动金融发展

23、出台支持政策。认真起草《加快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意见》、《加快促进保险业发展的意见》、《加快资本市场发展意见》、《财政性资金存款与银行金融机构贷款挂钩管理办法》、《金融机构信贷风险补偿管理办法》、《金融产品创新和机构引进专项基金管理办法》等五个文件,及时提交政府审议。

24、完善金融体系。加快发展村镇银行、融资性担保、小贷等地方金融机构发展,推进工业小贷公司、科技担保公司设立。做好兴业银行、长沙银行来衡设立分支机构对接、协调服务工作。开展民营银行的前期调研基础工作。

25、建设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做好《衡阳建设大湘南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规划研究》实施工作,积极争取我市申报全国性金融改革试验区。

五、着力提升金融保障

26、落实奖励政策。确保对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奖励政策落实到位。

27、落实会议精神。落实好 79全市金融机构座谈会有关工作部署,按志刚常务副市长的讲话精神制定工作落实意见。

28、加强金融宣传。积极利用报刊、电视、网络、微信、网站等平台,加大金融工作宣传,营造金融业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29、争取工作支持。起草《关于协调解决金融办有关问题的请示》,请求市政府解决经费、机构、编制、办公场地等问题。

30、保障机关运行。继续做好综合、人事、财务、考核、教育、后勤等日常工作,做好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中心工作,确保机关各项工作有序、规范、高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