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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全市金融工作计划

来源:市金融办   发布时间:2019-02-01

2018年全市金融工作总结


2019年全市金融工作计划

市政府金融办

(2019年2月1日)


2019年主要金融工作目标:新增各类融资总规模300亿元,其中新增信贷投放200亿元,直接融资100亿元;推动"3311"工程计划,支持符合条件的行业优势企业上市;继续做好金融机构引进工作;做好民间融资风险和互联网金融风险化解工作,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

一、抓好融资服务。围绕我市"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振兴实体经济"3311"工程计划、全域旅游战略等重点领域和"三农"、小微企业薄弱领域,开展常态政银企对接会,引导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结构,加大信贷投放。支持平台、企业利用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等债务融资工具进行融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力争社会融资规模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

二、抓好企业上市。结合振兴实体经济"3311"工程计划,全力做好企业上市推进工作。充实全市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定期精选行业地位、盈利能力强、发展前景好的企业充实上市后备资源库,并对其进行分类培育。组织开支培训教育活动,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及证券中介服务机构举办上市培训会,走访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协助其解决股改上市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企业上市构建良好的服务机制。

三、抓好金融招商。通过优化政策,吸引更多的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来衡设立分支机构,完善金融组织服务体系。实现祁东、衡东村镇银行开业运营,完成"一县两行(农商银行、村镇银行)"县域全覆盖工作。规范发展小贷公司、融资担保公司两类公司,引导和鼓励机构之间进行整合、重组,促进行业转型发展。

四、抓好金融稳定。指导市金融信用信息服务中心转型升级,依托地方金融监管平台,加强对小贷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的全过程监管。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完善监管手段,提升监管能力。深入推进金融安全区创建工作,指导符合条件的县市创建省级金融安全区达标单位。优化金融生态环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非法集资防范和处置工作。按照互联网金融整治"双牵头"机制,督促各县市区、市直相关部门开展"扫楼扫街"拉网式排查,将注册在衡从事互联网金融机构、外地在衡分支机构、违法违规开展业务机构全部囊括,根据经营风险轻重和社会危害程度,做好依法、有序、稳妥处置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维护金融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