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预算编制说明
市交通运输局是主管全市公路交通、水路交通和城市客运等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管理市公路管理局、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市地方海事局、市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处、市107国道绕城公路桥梁管理所等5个直属事业单位。受市政府委托,管理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局机关共设有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政策法规科、规划统计科、基本建设科、道路运输科、路政管理科、港航管理科、安全监督科、财务科、行政审批服务科、交通战备办、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等13个内设机构。主要职责如下:
(一)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市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县市区和承担市本级的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二)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交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市交通运输业发展政策、行业管理规范性文件。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和实施细则。负责交通运输执法检查和监督。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有关体制改革。
(三)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全市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的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或协调国家、省重点和市级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负责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造价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市本级和指导县市区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
(四)承担全市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宣传贯彻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县市区和负责市本级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县市区和负责市本级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市管道运输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市民航机场有关管理工作。
(五)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市级管理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和指导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六)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公路、桥梁、渡口、隧道的行业管理。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七)指导县市区和负责市本级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全市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市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组织协调全市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市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八)监督实施地方性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规划和规范。负责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县市区和负责市本级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指导县市区和负责市本级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和交通外经外贸工作。
(十)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的基本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及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市地方海事局、市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处、市107国道绕城公路桥梁管理所等4家直属事业单位。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收入、上级主管部门(单位)补助收入、上级财政补助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一)收入预算:2018年收入预算7819.07万元,其中:经费拨款6053.07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34万元,上级主管部门补助收入100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600万元,其他收入3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支出预算7819.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82.07万元,项目支出2237万元。
(三)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为5550.07万元,明细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为4448.40万元。
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预算为4448.4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474.45万元、津贴补贴337.07万元、奖金203.78万元、绩效工资634.06万元、社会保障费947.52万元、住房公积金293.4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58.04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为369.39万元。
离退休人员奖励金72.45万元、医疗费72.45万元、生活补助2.72万元、其他对个人与家庭的补助221.77万元。
3、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为732.28万元。
公务接待费44.70万元、工会经费102.72万元、办公费87.80万元、水费16.10万元、电费45.40万元、物业管理费25.80万元、会议费40.96万元、培训费32.62万元、邮电费12.00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38.00万元、差旅费72.18万元、维修费39.00万元、印刷费46.34.00万元、咨询费2万元、劳务费24.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2.66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
2018年“三公”经费总预算143.7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4.7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9.00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7年“三公”经费总预算151.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3.8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8.00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8年“三公”经费总预算较2017年“三公”经费总预算减少8.1万元,下降5.33%。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9.1万元、下降16.91%。下降原因:我系统积极倡导厉行勤俭节约,制止奢侈浪费,严格贯彻执行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的相关规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1万元、增加1%,基本持平。
衡阳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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