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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20-02-07 发布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预算编制说明

衡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第一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市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根据衡办[2019]45号文件,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1、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市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县(市)区和承担市本级的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工作。

2、拟订全市交通运输业发展政策、行业管理规范性文件。组织拟订全市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和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运输行政许可、执法检查和监督。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有关体制改革。

3、承担原市公路管理局、市地方海事局、市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处、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的行政职能。
    4、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全市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的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或协调国家、省重点和市级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负责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协助铁路部门做好铁路道口安全管理。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市本级和指导县市区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
    5、承担全市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宣传贯彻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地方铁路专用线监管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县市区和负责市本级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县市区和负责市本级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市管道运输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市民航机场有关管理工作。
    6、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市级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和指导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7、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负责公路、桥梁、渡口、隧道的行业管理,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8、指导县市区和负责市本级公路、水路、地方铁路专用线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全市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市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组织协调全市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市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9、监督实施地方性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规划和规范。负责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县市区和负责市本级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10、指导县市区和负责市本级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和交通外经外贸工作。协调高速公路、铁路、民航、邮政管理涉及地方的相关工作。
   11、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应急管理工作,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和粮食局的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负责全市铁路、民航建设项目的衔接申报工作。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研究拟订全市公路、水路等规划,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计划规模内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审核的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需征求市交通运输局同意。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负责全市物流发展工作,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物流业发展重大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指导生产企业的物流外包工作,促进企业内部物流社会化。市商务和粮食局负责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拟订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拟订商务领域电子商务相关标准和规划。市交通运输局参与拟订全市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物流发展的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2)与市水利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的职责分工。市水利局具体负责河道采砂的管理和监督工作。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年度河道采砂计划,实施采砂许可。负责建立砂石开采监控平台、安装监控设备,负责采砂业主定点、定时、定量、定船数开采等现场监督及落实生态环保措施。负责组织开展河道采砂常态化监督巡查工作,依法查处无证采砂、夜间采挖、可采区超量、超时限、超范围等违法采砂行为。市交通运输
局负责采(运)砂船舶、规划内集中停靠点及砂石码头的管理,依据职责权限对通航水域内采(运)砂船舶实施监管,依法查处采(运)砂船舶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划定停泊水域,强化对停航船舶的监管。市公安局负责打击涉砂刑事犯罪,开展河道采砂联合执法行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河道采砂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

局机关内设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法制科、规划统计科、基本建设科、道路运输科、公路管理科、港航管理科、安全监督科、财务审计科、行政审批服务科、交通战备办、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等,属市一级预算单位。下设1个正处级、4个副处级、2个正科级直属单位等7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衡阳市交通运输局本级

2、衡阳市水运事务中心

3、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4、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

从今年起,市财政对衡阳市公交集团的维护经费(城建)也一并纳入交通系统部门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收入为2020年收入;支出为2020年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0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09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917万元,其他收入29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246万元,主要是增加了市财政对衡阳市公交集团的营运补贴支出。

(二)支出预算:2020年支出预算109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5.4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54.4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5767.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9.1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000万元,其他支出2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4246万元,主要是增加了市财政对衡阳市公交集团的营运补贴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09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5万元,占0.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5.49万元,占3.5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54.44万元,占4.16%;交通运输支出5767.46万元,占52.83%;住房保障支出289.11万元,占2.65%;城乡社区支出4000万元,占36.64%。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0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5993.50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0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4952.5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等,其中:事业发展专项支出4000万元,主要用于公交集团的营运补贴;专项业务费支出952.5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检查第三方评估、交通战备、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监管、行业监管、铁路专线监管、交通运输信息化管理、交通专项检测、海巡艇和应急工作、货港和船检工作、水上应急专项、视频监控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0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本部门机关本级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326.4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9.39万元,下降2.79%,基本持平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0年本部门机关本级、市地方海事局、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4家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38.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9.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9.00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0“三公”经费预算较2019年减少4万元,主要是接待费下降原因:我系统积极倡导厉行勤俭节约,严禁奢侈浪费,严格贯彻执行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各级的相关规定。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0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38.31万元,拟召开工作会议,人数2950人,内容为交通工作会议、运政执法、季度会议、季度安全例会、全市油补工作会、安责险推广会、安全生产调度会、顽疾治理工作会、创文创卫工作会、自然村通水泥路建设现场推进会、隐患清零调度会、专项调查数据审查会、项目建设质安督查讲评会、交通运输工作会议、交通执法综合改革会、安全生产紧急调度会、非法码头整治会、春运工作会、通组公路调研会、道路运输安全会、油补工作会等;培训费预算23.01万元,拟开展业务培训,人数1350人,内容为:驾驶员安全培训、车辆培训、从业资格证培训、安全知识培训、船舶检验业务、船员证书培训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1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4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85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85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车辆35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3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5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

2020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09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93.5万元,项目支出4952.5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部门经济科目)

表七:一般预算基本支出(政府经济科目)

表八:政府性基金表

表九:三公经费预算表

衡阳市部门预算公开套表(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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