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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34常宁市新河至蒲竹公路一期工程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21-01-18 发布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一、变更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1、更正事项: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在失信的惩戒期内的企业。

(12)投标人有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

(13)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D级、连续两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评为C级的投标人。(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指的是2018年、2019年。)

(14)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现更正为: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投标人有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

(12)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D级、连续两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评为C级的投标人。(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指的是2018年、2019年。)

(13)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以上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其他事项不变,特此通知。

二、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市交通运输局,监督电话:0734-8850042。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常宁市交通重大项目事务中心

地    址:常宁市泉峰中路7号

联 系 人:蹇林志

电    话:1376243746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隆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华文森林酒店601室

联 系 人:谭先生、周先生

联系电话: 0731-85137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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