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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4.5万余名困难群众获“慈善民生保险项目”保障

来源:耒阳市民政局发布时间:2021-02-24


“太惊喜了!我前年就脱贫了,生活在政府的帮助下也走上了正轨,没想到今年政府又为我购买了‘慈善民生保险’,生活更有保障、更有信心了!”坛下乡光华村已脱贫的贫困户老徐,得知政府帮他们购买了慈善民生保险后兴奋的掩饰不住满脸的喜悦。

为持续巩固全市脱贫攻坚成果,有效遏制贫困群众因大病致贫返贫现象,让全市困难群众获得更多保障,耒阳市民政局联合耒阳市慈善总会参照上级做法,于2021年启动了“慈善民生保险项目”,为全市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边缘易致贫户、困境儿童、孤儿等对象每人购买了一份民生保险。

据悉,此次“慈善民生保险项目”的投保费由耒阳市慈善总会从“慈善一日捐”慈善资金中列支,保险期限为2021年2月5日至2022年2月4日,投保对象共有两大类(耒阳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边缘易致贫户;耒阳市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投保后,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因遭受意外伤害或疾病住院达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补偿标准,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或扶贫特惠保等报销后,被保障人剩余非完全自付部分,由承保保险公司按照比例分段累计给付补充医疗保障金,其中:0.3~3 万(含)按50%给付;3~5万(含)按65%给付;5万以上按70%给付,最高给付保障金为50000元。全市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患重大疾病,在合同约定的等待期后因疾病身故,由承保保险公司按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因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体伤残的,由承保保险公司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之规定,按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乘以相应部位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耒阳市民政局  王小任  李小兵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