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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领域组织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的通知

来源:社管局发布时间:2021-04-15

各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民政部《关于在行业协会商会领域组织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的通知》、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在湖南省行业协会商会领域组织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民函﹝2021﹞4号)要求,决定在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领域组织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结合我市实际,现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降低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规模,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行为,增强行业协会商会服务企业能力,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推动营商环境优化,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减免一批收费。按照"能免则免、能减则减"的原则,行业协会商会在充分考虑自身工作实际和发展需求的基础上,主动减免部分经营困难会员企业尤其是受疫情影响生存困难民营中小微企业的会费和其他收费项目,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二)降低一批收费。行业协会商会在统筹考虑会员企业经营状况、承受能力、行业发展水平等因素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勤俭节约办会意识,力所能及压缩自身费用支出成本,主动降低一批盈余较多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切实防止过高收费。

(三)规范一批收费。按照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若干举措〉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20〕894号)的要求,各行业协会商会要严格规范会费收取标准和表决程序,配合发展改革等部门持续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合理设定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调整和规范一批收费项目,进一步提升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规范性和透明度。

(四)查处一批收费。市民政局会同和配合市场监管等部门,进一步畅通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问题投诉举报渠道,设立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举报投诉电话,加大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抽查检查力度,集中查处一批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行为。

(五)通报一批收费。市民政局通过民政部门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介,通报表扬一批降低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效果明显的行业协会商会先进典型,公开曝光一批顶风违法违规收费增加企业负担的行业协会商会负面典型,为专项行动开展创造良好社会氛围和工作环境。

三、时间步骤

总体时间:3-10月。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大局意识,将专项行动开展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将专项行动作为2021年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好落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推动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确保取得成效。各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要召开理事会,围绕专项中"五个一批"的任务和要求,认真制定符合行业协会商会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具体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行业协会商会要自觉主动参与专项行动,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的行动成果情况,应于每周星期三之前将新的情况(填报附件1)报送市民政局社管局,并于2021年10月15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报告和全年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1)报送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

联系人:肖忠平(8860029,邮箱20693212@qq.com)



衡阳市民政局

2021年4月12日

附件1

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加盖公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主要任务

工作举措

工作成果

减免一批收费

减免收费举措

1、

2、

3、


享受收费减免企业数

         (个)

通过减免收费减轻企业负担金额

(万元)

降低一批收费

降低收费举措

1、

2、

3、


降低收费标准的收费项目数

(个)

通过降低收费标准减轻企业负担金额

(万元)

规范一批收费

是否规范会费标准和程序

       是     否

通过规范会费标准和程序减轻企业负担金额

(万元)

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的项目数

(个)

通过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减轻企业负担金额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