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社会组织发布时间:2021-11-16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审核把关工作,根据《衡阳市市级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审核办法(试行)》(衡社党发[2019] 10号)文件要求,现对下列同志拟担任社会组织负责人情况予以任职前公示:
1、刘克,男,1984年6月出生,汉族,江西吉安市人,中共党员,高中学历,现任湖南一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拟任衡阳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会长。
2、彭扬帆,男,1990年9月出生,汉族,浙江舟山市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湖南雁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拟任衡阳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副会长。
3、刘志红,男,1983年11月出生,汉族,湖南衡阳县人,群众,中专学历,现任衡阳市雁峰区弘利环保技术厂总经理,拟任衡阳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副会长。
4、邹旭,男,1985年7月出生,汉族,湖南衡阳市人,群众,学士学历,现任衡阳京泰建材有限公司董事长,拟任衡阳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副会长。
5、贺国军,男,1980年4月生,汉族,湖南衡阳县人,中共党员,高中学历,现任衡阳川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拟任衡阳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副会长。
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至11月19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向中共衡阳市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反映。
联系电话: 0734-8860090;
联系地址:衡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芙蓉路36号;
电子邮箱:370598004@qq.com。
中共衡阳市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