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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建议:让环保协会更多参与环保宣教活动
发布时间:2015-02-06 14:16      来源: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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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4日,衡阳市人大代表杨平芳提出建议,呼吁让衡阳市环保协会更多更好参与环保宣传教育活动。“对一些环保政策法律教育培训工作,如果环保部门忙不过来,可以交由环保协会来做。比如,可以明确对驻市中央、省、市、县及私营企业的员工、环保专干的《环保法》培训由市环保协会来组织实施。”

  杨平芳介绍,衡阳市环保协会是2014年10月份成立的民间社团组织,目前共有会员518名,有环保志愿者11000余人,是一支庞大的力量。 “政府环保部门要把市环保协会作为一个重要的培训力量来看待,纳入年度环保培训计划,统筹安排。”

  谈到提建议的理由,杨平芳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对环保的要求越来越高,天更蓝、地更绿、气更清是人民的普遍要求。国家对环保的要求越来越严格。前不久新修订的《环保法》顺应时代要求,作出了许多修改,更细更严了。但是,现实中许多市民和许多企业的环保意识却很淡薄,对环保期待高、自身行为不环保的矛盾现象在他们身上表现尤为突出。因此,需要加大宣传力度,普及环保知识,传播环保理念,弘扬环保文明,共同构建两型社会。

  杨平芳认为,民间组织参与环保宣教活动,符合政策法律规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指出,“激发社会组织活力,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引导它们依法开展活动。”《环保法》第九条规定,“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环境保护志愿者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明确了社团组织具有宣传教育、业务培训、学术交流、项目咨询等职责。财政部、民政部、国家工商局联合出台的《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社团组织是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之一。

  杨平芳表示,衡阳市环保协会具备环保宣教的能力和条件。对此,他在建议中详细进行了详细阐述。一是机构健全。已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专职和兼职工作人员,建立了财务、学习等一系列的制度,工作走上了正轨。二是有培训经验。今年1月1日,市环保协会在石鼓广场举行了首届“追求低碳生活,推进绿色人居”环保志愿者联合宣传年启动仪式,4000余人参加 ,社会反响很好。今年年1月28日,市环保协会组织湖南共创光伏科技有限公司近400名员工进行了新环保法知识讲座,收到较好效果。三是有人员优势。环保部、北京理工大学、南华大学、衡阳师院、湖南工学院、湖南环境生物学院等机构的一批环保方面的专家学者与市环保协会有良好的合作关系,他们有的是市环保协会的名誉顾问,有的是市环保协会的会员,随时可以来协会讲课,培训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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