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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四届人大法制委员会表决成立
发布时间:2016-01-16 09:16      来源:衡阳新闻网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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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衡阳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正在召开,记者了解到,此次会议期间表决通过了《关于设立衡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的决定》及新任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人选,这是自衡阳获得授权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后,在“依法治市”的道路上,又一次具有里程碑式意义的跨越。

  什么是地方立法权?

  地方立法权,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利。1984年,唐山市、大连市、吉林市等12个城市成为我国第一批获得地方立法权的城市,而2015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赋予设区的市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将其扩大至全部284个设区的市,衡阳位列其中。

  “衡阳市是一个大市,人口总量、地域面积、经济社会发展程度,均居全省各市州第一方阵,需要由地方性法规予以调整的经济社会关系比较多,立法需求迫切。”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旭明介绍,针对衡阳独特的地理、文化环境,拥有立法权,就意味着衡阳能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地方性法规予以规范、规制或保护。

  为何要设立法制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和工作需要,衡阳市成立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的决定获得全票通过,这意味着,衡阳市人大有了专门负责统一进行立法审议的机构。

  据悉,法制委员会是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由人民代表大会表决设立,其组成人员为同级人大代表,主要职责是负责统一审议,重点研究法规草案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和法规草案修改稿、表决稿,着力提出高质量的审议意见。

  法制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一般必须有立法的相关知识和能力,有各民主党派的主委、各界代表,也有熟悉城市规划管理、环境保护、文物保护等方面的人民代表。

  人大代表如何评价?

  多位代表纷纷表示,法制委员会的成立有利于今后立法工作的有序开展,依据本地实际情况,酌情于民风民俗,服务于社情民意,多倾听民间声音,提升立法质量,降低立法成本和风险。

  蒸湘区社区代表刘小梅谈道:“衡阳率先获得立法权后,法制委员会的设立能让衡阳的‘法治思维’更强,我们作为人大代表,将以法治社会为己任,倾听民意,主动参与,建言献策。”

  耒阳市金融行业代表陶玉兰感慨:“法制委员会成立的影响是积极的,地方立法权是地方发挥积极性、更好履行治理职能的制度保证,有利于促进地方政府竞争,推动制度创新,而法制委员会的设立,就是让立法更科学、更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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