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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财政局局长秦振衡作关于衡阳市2017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8-01-03 19:09      来源:市财政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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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文件(12)

关于衡阳市2017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与2018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8年1月3日在衡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衡阳市财政局局长  秦振衡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17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草案,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7年全市及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市各级财税部门认真履职,支持经济发展,提高收入质量,争取上级支持,落实惠民政策,加强财政管理,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一)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52.01亿元,剔除营改增以及压减非税因素,同口径(下同)增长8.22%。其中:地方收入完成162.41亿元,增长4.2%;上划中央收入完成72.07亿元,增长16.44%;上划省收入完成17.53亿元,增长16.0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6.06亿元,增长11.27%。其中:地方收入完成54.78亿元,增长7.94%;上划中央收入完成34.11亿元,增长16.35%;上划省收入完成7.17亿元,增长14.38%。

  支出预算执行情况: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64.82亿元,增加25.4亿元,增长4.71%;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1.51亿元,增加13.72亿元,增长11.65%。全市主要支出科目的执行情况如下:

  农林水支出56.41亿元,增长7.57%。积极落实上级脱贫攻坚政策精神,整合扶贫资金,全市安排扶贫资金2.78亿元,比上年增加1.41亿元,增长102.92 %。

  教育支出94.76亿元,增长8.07%。生均经费逐步提标;实现学生资助政策全覆盖;启动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21亿元,增长22.96%。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按统一政策实施;继续提高低保、优抚等补助标准,完善救助制度建设;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和技能培训,支持残疾人就业。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9.01亿元,增长5.5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5元;支持推动城区范围内26家城市公立医院进行综合改革。

  2.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02.78亿元,支出完成146.01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86.21亿元,支出完成52.51亿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9.74亿元,支出完成28.12亿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600万元,支出安排600万元。

  5.地方政府债务情况。2017年底,我市全口径债务余额1690.17亿元,其中:政府性债务510.21亿元(政府债务450.91亿元、或有债务59.3亿元),平台公司等其他单位债务1179.96亿元;市本级全口径债务余额1062.48亿元,其中:政府性债务282.48亿元(政府债务264.85亿元、或有债务17.63亿元),平台公司等其他单位债务780亿元。

  2017年,省财政转贷我市置换债券75.4亿元、新增债券34.56亿元。

  预计全市和市本级收支平衡,略有结余。需要说明的是,以上预算执行情况是快报数,在年度决算编制后,还会有些变化。

  (二)财政工作情况。根据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要求,市财政围绕建设“五个新衡阳”发展大局,继续加大和优化财政支出,改善和保障民生,规范和强化财政管理,加快和推进财政改革,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1.做强实体经济。一是加大支持企业力度。全市安排工业发展资金11.49亿元支持工业、小微企业做大做强;安排科技资金1.88亿元支持企业自主创新、产学研结合;注入资金3亿元,建立政府产业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我市产业投资。二是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落实中央、省各类减税降费政策,为企业减负35亿元以上。三是支持招商引资。梳理各类优惠政策,对企业在税收、外贸出口、科技创新、企业上市、人才发展等方面给予支持。保障“衡州经济论坛”等重大招商活动开展;支持引进比亚迪轨道交通智能制造产业园、白沙绿岛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园、中国五矿铜铅锌产业基地等一大批优质项目。四是保障重点项目资金。全市安排城乡社区支出84.57亿元,支持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推动我市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市本级支持投融资公司市场化融资250亿元以上,推进衡山科学城、来雁新城、滨江新区等重点项目建设。五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全市争取转移支付、新增债券等上级资金338.73亿元。

  2.做好民生实事。全市民生支出总额404.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71.6%。一是加大社会保障力度。全市社保和就业支出99.21亿元,增长22.96%。将市直所有机关事业单位纳入养老保险保障范围;落实养老保险待遇提标政策,实现企业养老保险“十三连调”,人均退休工资达到2391元,比上年增长6.4%;发挥失业保险稳岗补贴资金效应,发放企业稳岗补贴1125万元;拨付2017年度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8811万元;调整失业保险缴费费率,失业保险费率从1.5%调整为1%。二是严格落实惠农政策。全市农林水支出56.41亿元,增长7.57%,支持脱贫攻坚、农业项目、龙头企业、蔬菜产业、专业合作社发展;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补贴资金20.3亿元;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品种扩大到水稻、油菜、棉花、玉米、葡萄等20个险种,覆盖面达70%左右,实现保费3.3亿元,保障了农业生产安全。三是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全市教育支出94.76亿元,增长8.07%。建立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安排9.75亿元用于免除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学杂费、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支持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维修改造;免费提供教科书,惠及99.65万名学生;进一步完善生均经费基准定额补助机制,建立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全程资助体系;城区化解大班额“三年行动计划”共新建学校18所,改扩建学校12所,增加学位3.86万个,目前全市城区小学一至二年级所有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四是推进民生工程建设。投入资金5.2亿元,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配套设施维护、租赁补贴等;全年建成保障性住房1.56万套。五是积极促进就业。拨付就业补助资金1.54亿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38亿元,支持下岗职工、应届毕业生、创业妇女、退伍军人创新创业。

  3.做优财政管理。一是提高管理效率。全面开展财政专户清理;继续加大往来资金清理力度;完善协税护税机制和综合治税平台。二是加强财政监督。继续开展市直单位公用经费、政府采购、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对7个县市的扶贫资金拨付、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三是完善政府采购制度。通过完善内控制度、强化采购预算管理、简政放权、规范采购流程、推进信息公开、强化监督管理等六项措施,打造“阳光采购”机制。全年完成政府采购金额9.73亿元,比上年增加0.84亿元。四是严格财政投资评审。全年共出具评审报告6754份,评审资金总量290.85亿元,审定金额229.55亿元,审减61.3亿元,审减率21.07%。五是完善资金管理制度。结合我市实际,修订《衡阳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加强培训组织管理,合理调整费用标准。六是开展绩效评价管理。组织市直预算单位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对教育费附加资金等八个市级专项资金进行重点评价,结果作为下年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七是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印发《衡阳市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基本流程》,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

  4.做细财税改革。一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启动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推进财政直接支付网上审核,强化预算单位会计主体责任。二是推进预决算公开。我市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全部按要求及时、规范、完整地向社会公开;市本级98项重点民生资金的分配和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三是防范债务风险。严格按照中央和省里文件要求,清理全口径债务,规范债务管理,严控政府债务风险;搭建市本级投融资公司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对投融资公司资产负债、举债情况和账户余额进行实时监控。四是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公开处置市直61个机关事业单位资产,清理腾退、合理调剂199家单位办公用房,将71家单位经营性资产纳入统一管理。五是积极推广PPP模式。纳入财政综合信息平台储备项目92个,总投资额1000亿元以上;示范项目建设扎实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发电二期工程正式启动,松木、角山、城西污水处理项目进入实施阶段。六是做好市直机关公车改革及后续工作。

  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指导思想。2018年,全市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建设“五个新衡阳”的奋斗目标,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全面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注重培植财源,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着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财政收入平稳增长;继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民生保障力度,支持改善生态环境,进一步补齐县域经济、工业经济、旅游经济三大短板;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推动投融资公司转型升级取得实效;依法理财,强化监督,构建高效、平稳的财政运行机制。

  (二)主要指标。2018年是贯彻执行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中央将继续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并不断综合施策,补短板、去杠杆,稳定经济的措施效果逐步显现,经济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将继续保持。我市经济形势与宏观经济形势总体一致,改革措施日益见效,经济企稳回暖的态势逐渐明显。考虑到经济发展及财政支出需要,2018年全市和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按5%左右安排。具体指标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264.61亿元,增长5%。其中:地方收入安排164.03亿元,增长1%;上划中央收入安排80.99亿元,增长12.37%;上划省收入安排19.59亿元,增长11.76%。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371.11亿元,增长2%(若加上上级专项追加支出,比率将会较大幅度提高)。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00.86亿元,增长5%。其中:地方收入安排56.42亿元,增长3%;上划中央收入安排36.72亿元,增长7.63%;上划省收入安排7.72亿元,增长7.76%。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90.92亿元,增长2 %(不含上级专项追加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46.82亿元,支出安排236.73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27.6亿元,支出安排127.6亿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1.69亿元,支出安排19.86亿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700万元,支出安排700万元。

  5.地方政府债务。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规定,市县政府确需举借政府债务的,由省级政府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代为举借。2018年,我市将在政府债务限额内,积极争取新增债券和置换债券。

  (三)安排特点。2018年市本级预算收支安排突出了以下特点:

  1.突出收入质量。按照省委经济工作会议“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的要求,坚持压减非税收入与增加税收收入并重,在压减非税收入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收入目标。全市和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按5%左右安排,全市地方非税占比控制在40%以内,既考虑了经济发展的需要,又提高了我市收入质量,符合我市实际利益。

  2.突出保障民生。一是优先保障教育事业发展。加大对教育事业的支持力度,安排教育支出12.33亿元,比上年增加0.98亿元,占市本级总支出的13.56%。二是加大社会保障和就业投入。安排经费23.77亿元,占市本级总支出的26.14%,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按照上级政策要求全部足额安排。三是支持脱贫攻坚。安排扶贫资金1亿元,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四是保障人员经费。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养老保险等经费按政策列入预算。

  3.突出补齐短板。一是补县域经济短板。安排农林水支出3.99亿元,比上年增加1.05亿元。二是补工业经济短板。安排整合工业资金2.7亿元,比上年增加0.35亿元,支持企业发展;安排科技专项经费0.88亿元,比上年增加0.08亿元,支持企业科技研发和创新驱动。三是补旅游经济短板。安排旅游发展资金0.5亿元,支持旅游业发展。

  4.突出统筹整合。一是压减支出。通过清理到期专项、压缩单位一般性支出、回收存量资金等增加可用财力。二是整合资金。整合扶贫和油茶发展资金、招商引资和工业发展资金等同类资金,提高资金效益。三是争取支持。对因财力有限暂时难以安排的支出,通过争取上级资金、增加财政收入、节约财政支出等方式加以解决。

  (四)落实措施。为确保完成2018年预算,我们将按照《预算法》和经济改革总体要求,积极开源节流,努力改革创新,依法科学理财,确保完成全年各项工作目标。

  1.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一是注重招商引资。积极落实和完善实施机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提高实际效果。二是提高经济质量。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利用股权投资、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方式,引导和撬动更多资金、更好的项目投向我市。加快产业投资基金运作,重点扶持“中国制造2025”、生物医药、新能源、电子信息等实体经济发展,培育我市经济新的增长点。三是落实优惠政策。支持工业“3311”发展战略,积极落实各类企业税收优惠奖励政策。四是优化发展环境。落实各类减税降费政策,对涉企收费进行清理规范,切实为企业减轻负担。五是推动产业升级。通过优化财税支持政策,鼓励企业创建品牌,优化和升级产品结构,不断增强我市经济综合实力。

  2.建立民生保障新机制。一是加大投入力度。继续做好社会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工作,推动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完善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继续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推进城区中小学化解“大班额”攻坚行动,改善教育办学条件;加大扶贫支持力度,坚决打赢脱贫攻坚仗;推进棚户区改造,解决人民群众的基础需求。二是完善分配制度。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和精细度;健全财政资金分配机制,提高资金分配准确性和科学化程度,实现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三是支持循环发展。切实提高环保和生态投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四是健全监督机制。狠抓重点领域民生资金监督检查,切实落实好财政监督职能;严格开展专项资金检查,强化责任追究,维护财政资金安全。

  3.拓展财政管理新模式。一是规范收入管理。围绕2018年财政收入预期目标,加强税收征管和协调力度,确保财政收入均衡入库;做实财政收入,提高收入质量,降低非税占比;积极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改革。二是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细化支出预算编制,严格落实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压减“三公”经费和办公费等一般性支出规模。三是加快支出进度。按照年初预算确定的项目,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积极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四是强化监督检查。继续对扶贫等重点领域资金开展专项检查,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保障政策资金落实到位。

  4.提升财政改革新成效。一是深化供给侧改革。继续做好“三去一降一补”工作,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大力振兴实体经济。二是完善财政体制。对高新区、工业园区体制进行调整和完善,促进市区两级共同发展。三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政府举债一律采取发行债券方式;融资平台公司举债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操作,财政不出具担保和承诺函。四是积极实施PPP模式。严格规范项目遴选,强化项目科学决策,提高项目落地率。五是深入推进绩效管理。继续扩大绩效评价资金范围,加大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力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六是推进投融资公司改革。整合现有投融资公司,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顺利转型;提高公司中长期融资能力、抗风险能力,改善公司市场化盈利能力,推动公司实现真正市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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