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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衡阳市加快实施精准扶贫推进扶贫开发大会有关政策文件解读
发布时间:2015-09-24 00:00      来源:市政府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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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衡阳市加快实施精准扶贫推进扶贫开发大会有关政策文件解读  

  何录春  

  (2015年9月23日)  

 

  一、关于中共衡阳市委 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实施精准扶贫加快推进扶贫开发工人物决议〉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解读  

  (一)关于《意见》出台的背景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扶贫开发作为关乎党和国家政治方向、根本制度和发展道路的大事,多次强调,扶贫开发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要求,并对精准扶贫工作提出了“四个切实”、“六个精准”、“四个一批”,从以前的“大水漫灌式”扶贫转变为“精准滴灌式”扶贫等一系列要求。  

  7月20日,省委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实施精准扶贫加快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决议》,要求把扶贫攻坚作为一项小康工程、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来抓,坚持全党动员、全民参与,举全省之力、集全民之智,打一场扶贫开发攻坚战。  

  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下,市委、市政府为了进一步把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的重要战略思想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经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反复修改完善的基础上,市委常委会2次专题研究,出台了这个《关于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实施精准扶贫加快推进扶贫开发工人物决议〉的实施意见》,《意见》从思想认识、精准施策、保障措施三个方面,提出实施精准扶贫加快推进扶贫开发工作一系列政策措施,应该说,《意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扶贫开发工作的任务书、作战图和时间表。  

  (二)关于《意见》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全力推动精准扶贫的战略部署,以加快全面建成小康为总揽,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精准识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重点,坚持扶贫与扶志、输血与造血、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着力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的“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总体目标是:到2017年,实现省级扶贫工作重点县祁东县和全市395个贫困村摘帽(贫困发生率低于3%)、现有35.2万贫困人口基本脱贫,到2018年,贫困人口实现整体脱贫,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三)关于《意见》对精准识贫工作提出的具体要求  

  要牢牢把握人均年纯收入2850元这个标准,通过“一进二访”活动,把扶贫对象摸清,把困难家底搞实,把贫困原因核准,把扶贫需要问实,通过建立扶贫电子数据库和信息化平台,实行有进有出,动态化管理。  

  (四)关于《意见》所提出的“十大扶贫举措”  

  一是产业扶贫。关键是按照“资金跟着穷人走、穷人跟着能人走、穷人能人跟着产业项目走、产业项目跟着市场走”的“四跟四走”的新思路,通过整合涉农资金、农业产业化资金优先支持新型经营主体与贫困农户结成利益共同体,通过引导贫困农户参与发展粮食、油茶、果蔬、茶叶、畜禽、水产等特色产业,帮助其脱贫致富。各县市区每年要重点扶持1个以上产业扶贫项目(祁东2个),每个不少于200万元,覆盖500户以上贫困户,力争人平年增收1000元以上。二是安居扶贫。市政府已出台《关于衡阳市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的指导意见》,下面将有详细解读。三是金融扶贫。按照“一授、二免、三优惠、一防控”的小额信贷新模式,推进建档立卡贫困户评级授信工作,授信额度为每户1-5万元。对授信贫困户实行免抵押、免担保贷款,贷款利率按银行同期基准利率执行,对获得产业扶贫贷款的贫困户,由县级财政扶贫资金按每人1200-1500元的标准给予贴息。7个县设立不少于300万元的小额信贷风险防范基金。四是创业就业扶贫。对有劳动能力且意愿外出务工的,各级政府要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力度,做到应培尽培、免费培训;同时加大对贫困户的免费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就业岗位援助、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岗位等工作力度,提升农户就地就近就业能力。五是教育扶贫。对贫困家庭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两免一补”, 完成率达100%。对于孤儿就学,由教育基金支持到位。对初、高中毕业未能继续升学的贫困家庭中的“两后生”,实施“雨露计划”“阳光工程”“一家一”全覆盖。按每人每学年发放生活补助费3000元。六是救助扶贫。市、县两级分别设立不少于200万元的贫困救助基金,对因病、因灾等原因,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造成临时致贫的,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及慈善救助、社会捐赠等制度间的互补联动。七是基础设施扶贫。关键是推动文化、医疗、科技、环境卫生等公共服务加快向贫困村延伸,打通公共服务“最后一公里”。八是流通扶贫。关键是鼓励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到贫困地区开辟电商销售模式,大力培育和发展流通合作经济组织,整合贫困地区农业优势产品对接市场,着力解决农产品“贱价销”“滞销”等问题。九是兜底扶贫。对肢体残疾、瘫痪卧床、年老体衰等丧失劳动能力且符合农村社会保障条件的特别贫困家庭,通过农村低保、五保、新农保、新农合、医疗救助等社会保障措施,由政府实行政策性兜底脱贫,并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农村低保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十是党建扶贫。对党组织战斗力不强的贫困村,可以从优秀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乡土能人、复退军人和大学生村官中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村支“两委”班子,对于本村没有合适人选担负村支书的,可以从市县两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选派优秀党员干部到村任党组织书记或第一书记,加强对村支“两委”班子成员的教育培训,推动无固定活动场所的村和无集体经济收入的村“清零”,确保贫困村有能人管事、有地方议事、有资金办事、有能力做事,真正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带动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  

  (四)关于《意见》所提出的“三大精准脱贫措施”  

  通过全面“联村、联户、联人”,动员全市各级各部门参与扶贫开发工作,实现帮扶对象帮扶全覆盖。一是驻村帮扶全覆盖。对395个贫困村,由省市县三级派出395个扶贫工作队,扶贫工作队队长兼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大力开展“12+1”活动,“12”即水、电、路、讯、房和环境整治“六到农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养老、低保、五保和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六个落实”,“1”即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确保三年内全市395个贫困村实现摘帽,贫困人口整体脱贫。二是联村帮扶全覆盖。对贫困人口相对集中村,动员全市党政军群正处级以上单位,与贫困人口相对集中村开展联村帮扶,协助县乡两级党委政府做好联系村精准扶贫工作,实现联点村贫困人口三年基本脱贫。三是结对帮扶全覆盖。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各级领导干部带头与联点村的贫困户“结穷亲”,并组织动员所在单位机关干部与贫困户“结对子”,实行结对帮扶全覆盖。  

  (五)关于下一阶段扶贫工作的保障措施  

  《意见》对下一阶段扶贫工作提出了一系列保障措施,关键要把握以下几点:一是落实责任。全市各级党政一把手是扶贫开发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部门扶贫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调研,亲自部署,亲自协调,深入扶贫联系村、联系户研究解决具体问题。二是加大投入。市县两级财政要大幅度增加对精准扶贫的投入,并稳定增长机制,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每年预算不低于2000万元,并逐年增长;各级各部门要整合各类项目资金,有针对性地向贫困村倾斜,集中力量解决产业和水、电、路、讯、房、环境整治等突出问题;全面实施《衡阳市金融服务“三农”工作方案》,开发特惠金融产品,出台全方位覆盖贫困村和贫困人口的便利化特惠金融政策和措施,支持贫困农户办理农业保险;鼓励社会各界通过捐款捐物、捐资助学、救贫济困、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参与扶贫开发工作。三是强化考核。市委、市政府对各县市区精准扶贫工作实行目标管理,把落实扶贫责任制、减少贫困人口、增加财政预算投入、整合部门资金、开展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等作为主要考核指标,强化督查检查和绩效考核。  

  二、《关于衡阳市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政策解读  

  让贫困户“居有其所”是扶贫开发的重要任务,为此,市政府出台了《指导意见》,提出了通过政府主导、政策扶持和社会参与等措施,力争到2017年底完成全市所有农村贫困无房户和D级危房的改造任务的目标。关键要把握以下几点:  

  (一)扶持范围:必须是各县市区通过精准识别工作复核出来的农村贫困无房户和D级危房户,其中D级危房以国家住建部公布的《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中确定的4条标准为准,具体由各县市区扶贫办、住建部门按照《指导意见》组织认定。  

  (二)资金来源: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3年共计3000万元,其余资金由各县市区政府统筹,整合住建、扶贫、民政、国土、移民、发改、残联等部门资金,通过设立危房改造财政专户,实行统一管理。  

  (三)补助标准:对于无劳动能力低保户D级危房和无房户按照人平不少于1万元,每户不少于2万元,最高每户不超过6万元的补助标准进行补助。  

  (四)建房方式:1、对于无劳动能力低保户D级危房和无房户,原则上由政府全额筹资,统一建设,由各县市区住建局负责,按照“统一工程造价、统一面积标准、统一建筑样式、统一装修标准”组织施工建设,具体操作程序按照《指导意见》执行。2、对于一般贫困户,由农户自建、政府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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