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谭峥良 李洁)“法官,被执行人有钱不付,拖欠货款,近期有一笔工程款将到账,请法院执行!”湖南省某贸易有限公司负责人来电道。
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扎实推进“湘执利剑2025”专项执行行动,近日,衡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收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后,立即奔赴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开展涉企执行。
该案系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被执行人陈某拖欠申请执行人湖南省某贸易有限公司货款76万余元,且拒绝履行法院生效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执行干警到达惠州后,在博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大力协助下,成功找到被执行人陈某并将其拘传到博罗县人民法院。在沟通过程中,陈某反复强调其生产经营面临困境,确有还款意愿但短期履行困难。
面对这种情况,执行法官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坚持“释法析理”与“执行威慑”双管齐下。一方面明确告知陈某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及可能面临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惩戒措施;一方面析理促和,从情理角度出发,考虑到陈某确有还款困难,积极搭建沟通桥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
图:在执行法官的细致沟通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在执行法官的细致沟通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陈某当场支付申请执行人5万元,并对剩余货款制定了详细偿还计划。
今年以来,衡山法院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将加大执行力度与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相结合,严格区分“失信”与“失能”,对“失信”者加大逃避执行的惩处力度和拒执打击力度,切实保障胜诉企业合法权益,对“失能”者则采取柔性执行,避免影响其正常经营和信誉,为助力衡山县域经济发展注入法治动能。
作者:谭峥良 李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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