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衡阳市“湘江衡阳段”开展水生物资源特许捕捞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6-05-14 17:15      来源:衡阳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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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长江流域水生生物监测调查工作的通知》(农办长渔〔2021)2号)、《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湖南省水生生物资源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科学评估十年禁渔效果,经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批准,由衡阳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在我市“湘江衡阳段”开展特许捕捞活动。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水域、人员

时间∶全年开展2次监测调查,鱼类繁殖期(4-7月)和索饵期(9-11月)各1次,每次每点位监测时长不少于10天,全年监测天数不少于20天/点位。

水域∶湘江衡阳段、舂陵水常宁水域、蒸水水域。

作业人员∶衡阳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监测人员。

技术支持:湖南农业大学科研人员。

监督人员:衡阳市、县两级渔政执法人员。

二、特许捕捞船只、渔具数量

持有特许捕捞许可证的机动船只1艘(渔政船);网目规格2厘米、6厘米、10厘米、14厘米丝网各2部,共8部;网目规格0.8厘米地笼10个。

三、船只和人员标识

每艘船只须悬挂特许捕捞专用旗帜,参加捕捞人员须着科研指定标识专用马甲及救生衣。

四、有关工作要求

此次特许捕捞活动,实行船只定点停靠、定时出港、定时回港制度,具体停靠地点和出港、回港时间由辖区农业农村局和监测人员协商确定。

                             衡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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