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1-05 17:59 来源:市城乡规划局 浏览量:次
衡规通〔2018〕141号
衡阳市天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衡阳拓兴房地产开服有限公司
违法建设行政处罚前公示
根据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对衡阳市天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衡阳拓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蒸湘区联合街道西合路地段建设“海通国际广场新城二期”项目违法建设行为行政处罚,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限2018年11月6日至2018年11月12日。
二、主要违法事实:衡阳市天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衡阳拓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改变规划许可建设“海通国际广场新城二期”项目,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第四十三条之规定。
三、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四十七条等规定,我局拟对该违法建设行为作罚款处罚。
四、公示意见反馈方式:凡与本建设项目处罚事项有重大厉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对该项目处罚有异议,应在公示期间,持本人身份证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和购房合同等),向衡阳市城乡规划局反映。
电话:8805133
衡阳市城乡规划局
2018年10月22日